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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个风电项目!国家能源集团1799.3MW风机集采招标

2024-12-05 18:01来源:北极星风力发电网关键词:国家能源集团风电机组招标风电项目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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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集团2024年第五批1799.3MW风力发电机组集团级集中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标包三)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家能源集团2024年第五批1799.3MW风力发电机组集团级集中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40012370,招标人为国诚亿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定州新能源有限公司、国能蠡县新能源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河北公司定州二期200MW(含混塔)、蠡县二期200MW(含混塔)风力发电机组集中采购公开招标(标包三),本标段包含2个项目:

项目1:河北公司定州二期项目

定州市集中式风力发电项目(二期200兆瓦)场址坐落于河北省定州市东部的东留春乡、东亭镇、东旺镇、号头庄回族乡等乡镇。拟安装40台单机容量5兆瓦的风力发电机组(含塔筒),建设容量为200兆瓦。

项目2:河北公司蠡县二期项目

蠡县集中式风电项目(二期200兆瓦)场址位于河北省保定市蠡县北部,拟安装不超过32台单机容量6.25MW或6.7MW风电机组,建设容量为200MW(不接受混排,不允许负偏差,超出容量限功率运行,评标价格按200MW计算);叶轮直径不小于220米,轮毂高度150米(根据项目限高进行调整),塔筒结构型式为混凝土-钢混合塔筒。

2.1.2招标范围:

项目1:河北公司定州二期项目

拟安装40台单机容量5兆瓦风力发电机组(含塔筒、混塔形式),建设容量为200兆瓦;叶轮直径195-200米,钢塔筒每段不超过25米;轮毂高度150米。采购内容包含全套风力发电机组、钢混合型塔筒及其配件,备品备件及易耗品、专用工具(含完成混塔拼/对接所需的所有工器具)、塔筒内的电梯、自动消防等系统。投标设备需满足国家能源集团的智能风电技术规范中的要求;需满足控制、监视系统的设计标准和技术规格;需满足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人工作范围、交货进度以及其他方面的要求。

项目2:河北公司蠡县二期项目

本次采购范围为不超过32台单机容量6.25MW或6.7MW风电机组(含钢混合塔筒采购),总容量200MW(不接受混排,不允许负偏差,超出容量限功率运行,评标价格按200MW计算)。叶轮直径不小于220米,塔筒每段不超过25米、轮毂高度150米。采购内容包含全套常温风电机组、钢混合型塔筒及其配件,备品备件及易耗品、专用工具(含完成混塔拼/对接所需的所有工器具)、塔筒内的电梯、自动消防等系统,投标设备需满足国家能源集团的智能风电技术规范中的要求;需满足控制、监视系统的设计标准和技术规格;需满足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人工作范围、交货进度以及其他方面的要求。

2.1.3交货期:

项目1:河北公司定州二期项目

塔筒交货期 2025年3月1日-2025年7月30日;

主机交货期 2025年3月15日-2025年8月30日;

叶片交货期 2025年3月15日-2025年8月30日;

轮毂交货期 2025年3月15日-2025年8月30日;

2025年3月1日开始首批,2025年8月30日前全容量供货完成。

底部控制柜等同塔筒同时供货。

塔筒、主机、叶片、轮毂具体交货日期以招标人、监理提前15天通知的交货日期为准。

项目2:河北公司蠡县二期项目

吊装前需安装的设备供货期:

塔筒交货期 2025年3月-2025年6月;

主机交货期 2025年4月-2025年7月;

叶片交货期 2025年4月-2025年7月;

轮毂交货期 2025年4月-2025年7月;

底部控制柜、塔筒内变压器等同塔筒同时供货。

塔筒、主机、叶片、轮毂具体交货日期以招标人、监理提前15天通知交货日期为准。

☆以上各项目交货期投标人已全部知悉,若投标人未在差异表中提出偏差或单独响应,则视为承诺:(1)投标人投标前已充分评估风险,确有能力履行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并严格遵守国家能源集团采购和合同(协议)相关约定,若无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不会发生放弃中标/拒签合同等行为。(2)投标人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交货期完成本标段项目所需设备、产品及相关资料的完全交付。

若投标人未能履行以上承诺,愿意接受按照合同条款对投标人进行的考核,并接受被国家能源集团按照《国家能源集团供应商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列为失信供应商,在一定期限内取消参加国家能源集团系统内的招标投标活动的资格。

2.2 其他:/

国家能源集团2024年第五批1799.3MW风力发电机组集团级集中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标包四)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家能源集团2024年第五批1799.3MW风力发电机组集团级集中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40012370,招标人为国诚亿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黑龙江新能源有限公司、国能北安热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黑龙江公司兰西一期200MW(含混塔)、北安建华风电二期150MW(含混塔)风力发电机组集中采购公开招标(标包四),本标段包含2个项目:

项目1:黑龙江公司兰西一期项目

国能黑龙江兰西200MW风电项目分期建设,一期装机容量为200MW,二期装机容量为200MW,终期规模400MW,本期工程为风电场一期工程。风电场同期建设一座220kV升压站,升压站安装1台220MVA的主变压器,电压等级为236±8×1.25%/37kV。风电场电能通过变压器升压后,经一回220kV线路送出。升压站220kV侧采用单母线接线,采用户外AIS布置;35kV侧采用单母线接线。220kV侧为有效接地系统,35kV经小电阻接地。本期35kV侧配置一套容量为±60Mvar的35kV动态无功补偿装置。本项目同步配套建设储能配比不低于10%、2小时的储能设施。

项目2:黑龙江公司北安建华风电二期项目

黑龙江北安建华风电二期项目位于北安市建华林场区域,风场范围东西长约9千米,南北宽约6千米,规划面积53.91平方公里。本项目总装机容量为150MW,安装21台单机容量为7.15MW的风电机组,所选机型单位千瓦扫风面积不低于5.07m2/kW,叶轮直径≦230m,轮毂高度160m。

本工程7150kW风力发电机组出口电压等级为1.14kV,采用17根并联敷ZR-YJV23-1.8/3kV-3×240mm²的3kV阻燃铜芯聚乙烯绝缘聚乙烯护套铠装低压电力电缆接至箱式变电站低压侧。其中1根电缆作为保护接地PE线。7.15MW机组所对应的箱式变电站选用变压器容量为7900kVA,无载调压37±2×2.5%/1.14kV(暂定),接线组为D,yn11,短路阻抗为8%,箱式变电站布置在距风机基础15米处。风电场接入一期已建的220kV升压站,升压站位于二期工程的北部,已为本期工程预留安装条件,升压站安装1台165MVA的主变压器,电压等级为230±8×1.25%/37kV。配置建设10%储能,按照2小时进行储能,本期配置储能容量15MW/30MWh。升压站位置在二期工程的北部,通过单回2×LGJ-240输电线路,以220kV电压等级接入系统。

2.1.2招标范围:

项目1:黑龙江公司兰西一期项目

国能黑龙江兰西200MW风电项目拟安装30台单机容量6.7MW风电机组,建设容量为200MW(不接收混排,不允许负偏差,超出容量限功率运行,评标价格按200MW计算)及混塔(混合式);轮毂高度160米,叶轮直径200米及以上,其中包含风电机组及其附件、混塔(混凝土段及钢塔)、法兰及混塔内附件(包含不限于混凝土段堆存安装所需的专用工器具、预应力钢绞线及相关附件及施工等);混塔内电梯(包含安装)。同时也包括所有必要的设备设施(包含不仅限于:监控系统、消防系统、电缆、螺栓、油品油脂等)、备品备件、专用工具、4套吊装工具(包含但不限于满足现场需求的塔筒螺栓安装专用套筒、力矩扳手、液压站、机舱轮毂吊具,单叶片吊装工具或三叶片地面组装、吊装专用工具等),地面组装专用工具及吊装专用工具,按照现场实际由招标人进行选用;吊装工具免费使用,使用结束全部后自行运回)、每批次提供一套螺栓紧固件检验样品(免费)、消耗品以及设计、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等。

项目2:黑龙江公司北安建华风电二期项目

本项目拟安装21台风力发电机组,单机容量≧7.15MW风电机组,建设容量为150MW(不接收混排,不允许负偏差,超出容量限功率运行,评标价格按150MW计算)及混塔(混合式);轮毂高度160米,叶轮直径≦230米。其中包含风电机组及其附件、混塔(混凝土段及钢塔)、法兰及混塔内附件(包含不限于混凝土段堆存安装所需的专用工器具、预应力钢绞线及相关附件及施工等);混塔内升降机(包含安装)。同时也包括所有必要的设备设施(包含不仅限于:监控系统、消防系统、电缆、螺栓、油品油脂等)、备品备件、专用工具、4套吊装工具(包含但不限于满足现场需求的塔筒螺栓安装专用套筒、力矩扳手、液压站、机舱轮毂吊具,单叶片吊装工具或三叶片地面组装、吊装专用工具等),地面组装专用工具及吊装专用工具,按照现场实际由招标人进行选用;吊装工具免费使用,使用结束全部后自行运回)、每批次提供一套螺栓紧固件检验样品(免费)、消耗品以及设计、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等。

2.1.3交货期:

项目1、项目2:

吊装前需安装的设备供货期:

塔筒交货期:2025年5月-2025年9月;

主机交货期:2025年5月-2025年9月;

叶片交货期:2025年5月-2025年9月;

底部控制柜、塔筒内变压器等同塔筒同时供货。

塔筒、主机、叶片、轮毂具体交货日期以招标人、监理提前15天通知的交货日期为准。必须按照招标人工程进度和要求交货,必须满足连续施工要求。

以上各项目交货期投标人已全部知悉,若投标人未在差异表中提出偏差或单独响应,则视为承诺:(1)投标人投标前已充分评估风险,确有能力履行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并严格遵守国家能源集团采购和合同(协议)相关约定,若无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不会发生放弃中标/拒签合同等行为。(2)投标人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交货期完成本标段项目所需设备、产品及相关资料的完全交付。

若投标人未能履行以上承诺,愿意接受按照合同条款对投标人进行的考核,并接受被国家能源集团按照《国家能源集团供应商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列为失信供应商,在一定期限内取消参加国家能源集团系统内的招标投标活动的资格。

2.1.4质量要求:

项目1、项目2:

投标人须提供全新制造、技术先进、性能稳定、安全可靠、包装完整的成套风力发电机组、塔筒和控制、监视系统,包括从机组供货、安装、调试到正常运行所需的全部部件,以及相应的技术服务。

2.2 其他:/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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