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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电力现货市场结算实施细则(V3.0):发用双方均采用“单偏差”结算模式

2024-12-30 10:03来源:湖北省能源局关键词:电力现货市场湖北电力现货市场湖北售电市场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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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湖北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印发《湖北省电力现货市场交易实施细则(V3.0)》《湖北省电力现货市场结算实施细则(V3.0)》的通知。

其中《湖北省电力现货市场结算实施细则(V3.0)》提出,细则适用于现货市场建立后的湖北省电力市场结算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批发、零售电能量市场等。

电力批发市场采用“日清月结”和“月清月结”相结合的结算模式。电能电费计算以小时为基本计算时段,以日为周期汇总后出具日清分临时结算结果,以月度为周期出具正式结算依据并开展电费结算;市场运营费用按月结算。

电力零售市场以月度为周期开展结算,按月出具电力市场结算依据。

现货市场结算时,发用双方均采用“单偏差”结算模式,即日前市场出清结果不进行财务结算,实际上网(用)电量与中长期合约曲线的偏差电量,按照实时市场价格进行结算。

详情如下: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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