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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6日,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沈政发〔2025〕1号)。
其中提到,建设2个220千伏、11个66千伏变电站。同时,聚焦“现有优势产业未来化”和“前沿颠覆技术产业化”,构建“4+8”梯度培育发展体系,在人形机器人、新型储能等领域抢滩布局,加快微控飞轮储能等重点项目建设。深度参与“人工智能+”行动,高质量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
原文如下:
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
沈政发〔2025〕1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沈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批准的《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了2025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预期目标,明确了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为有效推进各项重点工作,现将《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抓好落实。
沈阳市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分工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全面振兴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要求部署,完成市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部署任务,做好2025年政府工作,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现就《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重点工作,制定如下分工方案。
一、全力提升城市发展能级,加快建设东北亚国际化中心城市
(一)加快打造“一高地、一枢纽、四中心”。
1.坚持面向东北亚、聚焦国际化,编制实施建设东北亚国际化中心城市行动纲要及年度计划,围绕建设东北亚开放合作新高地、国际化现代综合枢纽、国家先进制造中心、国际性科技创新中心、国际化现代服务业中心、区域性文化创意中心,深入实施优化重大开放合作平台、拓展“一带一路”开放合作领域、打造世界级产业集群等23个专项行动。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委金融办,市商务局、交通运输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局、城乡建设局、文化旅游广电局等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
(二)着力激活有潜能的消费。
2.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深入落实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不断提升消费能力、意愿和层级。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
3.持续打造“约沈阳、悦消费”品牌,积极发展服务消费、数字消费、绿色消费,推动中街等重点商业街区改造升级,拓展直播电商、国货“潮品”等消费空间,全年举办各类促消费活动1000场以上。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沈河区政府等有关区、县(市)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
4.推动中山路改造升级。
牵头单位:和平区政府
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
5.大力发展冰雪经济,精心打造高品质冰雪旅游场景。
牵头单位:市文化旅游广电局、体育局、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
6.大力发展银发经济,规划建设浑南、苏家屯等银发经济产业园区。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委金融办,市教育局、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局、房产局、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化旅游广电局、卫生健康委、市政府国资委、市场监管局、体育局、医保局、数据局、残联等有关部门,浑南区、苏家屯区政府等有关区、县(市)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
7.大力发展首发经济,积极引进首店、首展、首秀、首演。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
8.大力发展会展经济,办好中国国际装备制造业博览会等重大活动。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
9.办好中国城市规划年会。
牵头单位: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商务局等有关部门
10.办好中国粮食交易大会。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等有关部门
11.办好低空经济博览会。
牵头单位:法库县政府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等有关部门,沈阳航空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12.推进文体旅深度融合发展,深入开展“四季游” “跟着赛事去旅游”等文旅活动。
牵头单位: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责任单位:市体育局等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
13.办好沈阳马拉松、赛艇公开赛、CBA等精品赛事。
牵头单位:市体育局
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
14.持续扩大浑河外滩、八经咖啡小巷、云端草原等新文旅场景影响力。
牵头单位: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及市政府有关部门,浑南区、和平区、沈北新区政府等有关区、县(市)政府
15.用好过境免签政策,加快建设国际旅游目的地城市。
牵头单位: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外办等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
(三)积极扩大有效益的投资。
16.牢牢扭住项目建设“生命线”,深入实施“四个一批”专项行动。聚焦中央预算内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领域,全年谋划项目总投资5.5万亿元以上。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
17.深入落实市领导包保、“四比四看”等推进机制,推动桃仙国际机场二跑道等项目尽早开工、“十五冬”场馆等项目加速建设、汉京半导体等项目竣工投产,全年开复工重点项目3000个以上。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自然资源局、城乡建设局、体育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等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
18.进一步创新招商引资方式,积极开展产业链招商、场景招商、平台招商,新落地项目1100个以上。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
(四)不断提升区域合作水平。
19.深化京沈对口合作,新签约合作项目达到65个。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
20.聚焦产业、教育、卫生等领域持续做好对口支援工作。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教育局、卫生健康委等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
21.健全沈阳都市圈一体化发展机制,深入实施规划共绘等“七大工程”,全力打造轨道交通圈、产业协作圈、就业通勤圈、统一市场圈、品质生活圈。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数据局、科技局、市场监管局、营商局、生态环境局、卫生健康委、文化旅游广电局、体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
22.推动政务服务“都市圈通办”达到260项。
牵头单位:市营商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委等有关部门,有关区、县(市)政府
二、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快构建沈阳特色现代化产业体系
(一)着力壮大重点产业链。
23.围绕十大重点产业集群和21条重点产业链,深入实施延链补链强链工程,推动头部企业配套园、特色工业园满园扩园,力争重点产业集群总规模达到1.1万亿元。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商务局等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
24.深入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和重大技术装备攻关工程,推进15项重大技术装备研发应用、30个产业基础再造项目产业化。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等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
25.积极发展服务型制造,推动信息技术、创意设计等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争创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广电局等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
(二)着力推动传统产业焕新。
26.积极运用数字技术、绿色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推进300个大规模设备更新项目,培育150个智能升级项目,力争先进级智能工厂达到15个以上,数字化改造中小企业累计达到700家,新培育绿色制造示范30户。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
27.深入实施“数据要素×”行动,着力建设18个数字经济产业园。
牵头单位:市数据局
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
28.加速布局“通算+智算+超算”算力基础设施。
牵头单位:市数据局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等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
29.不断扩大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应用规模,积极培育国家“数字领航企业”。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
(三)着力促进新兴产业跃升。
30.聚焦“军民燃+低空经济”,优化航空产业“双核一基地”格局,着力建设低空经济产业集聚区,打造国际一流飞机结构件研发生产基地,更好融入和服务国产大飞机产业发展。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区、县(市)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
31.完善工业母机协同创新网络,积极构建自主可控、安全可靠的产业链供应链体系。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等有关部门,有关区、县(市)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
32.持续壮大集成电路产业,加快建设“北方芯谷”。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浑南区政府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有关部门,有关区、县(市)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
33.深化北斗规模应用试点,打造辽宁北斗产业园、航天星谷产业园、沈阳国际软件园等产业集聚区。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商务局等有关部门,和平区、皇姑区、浑南区政府等有关区、县(市)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
34.推动新能源产业向千亿级迈进。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
35.推动生物医药及医疗装备产业向千亿级迈进。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
(四)着力强化未来产业布局。
36.聚焦“现有优势产业未来化”和“前沿颠覆技术产业化”,构建“4+8”梯度培育发展体系,在人形机器人、新型储能等领域抢滩布局,加快微控飞轮储能等重点项目建设。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区、县(市)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
37.深度参与“人工智能+”行动,高质量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数据局等有关部门,有关区、县(市)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
38.加快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建设。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区、县(市)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
三、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加快推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一)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
39.坚持立德树人,统筹推进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改革创新。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
40.扎实推进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国家实验区建设,不断提升学生“三个健康”水平。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
41.开展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行动,新增普惠性学前教育学位3000个,培育新优质学校25所,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
42.推动中等职业院校办学条件100%达标,新增一批新兴专业、紧缺专业。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
43.支持驻沈高校新一轮“双一流”建设和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建设。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科技局
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
(二)打造高水平创新高地。
44.优化“一城一园三区多组团”科创空间,推动浑南科技城“一谷七园”建设,促进科创组团提质增效,累计打造科创街区7个以上、科创园区13个以上。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浑南区政府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城乡建设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等有关部门,有关区、县(市)政府
45.建设战略科技力量,加快建设辽宁材料实验室、辽宁辽河实验室等重点实验室,支持超大型深部工程灾害物理模拟设施等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达到100个。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教育局等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
46.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
47.完善科技型企业梯度培育体系,积极引育高水平科技领军企业,支持企业走“专精特新”道路,力争科技型企业总数超过3万家。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
48.实施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工程,累计攻克技术问题300项以上。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
49.构建以用为导向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系,深化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培育壮大技术经理人队伍,加快概念验证、中试验证平台建设,力争技术合同成交额增长10%。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教育局等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
50.推动工业和信息化部火炬中心东北中心落地运营。
牵头单位:浑南区政府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等有关部门
(三)强化高层次人才支撑。
51.深入实施“兴沈英才计划”,办好东北亚人才交流大会、“博士沈阳行”等活动,精准引进高层次、高精尖人才,引育高层次人才600人。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
52.吸引高端创新团队35个。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
53.深化青年发展型城市建设,为广大青年搭建更好的舞台、提供更多的机会。
牵头单位:团市委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房产局、文化旅游广电局、卫生健康委等有关部门
54.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设立“沈阳工匠日”,努力建设一流产业工人队伍。
牵头单位:市总工会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
四、充分发挥经济体制改革牵引作用,加快推动标志性改革举措落地见效
(一)持续推动营商环境优化提升。
55.深入实施营商环境质量提升行动,持续建设国家营商环境标杆城市。深化“只提交一次材料”改革,新建24个“高效办成一件事”场景。
牵头单位:市营商局
责任单位:市营商环境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区、县(市)政府
56.推动提升“12345”热线诉求办理提质增效,持续擦亮“找茬”“听劝”品牌。
牵头单位:市营商局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区、县(市)政府
57.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坚决做到“五个严禁”“八个不得”。
牵头单位:市司法局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区、县(市)政府
58.扎实推进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工作,高标准建设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
59.深入开展“领导干部进企业、服务振兴新突破”专项行动。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区、县(市)政府
(二)持续增强各类经营主体活力。
60.高质量完成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持续攻坚“四个结构”改革,深化三项制度改革,市属国有企业资产总额达到4300亿元。
牵头单位:市政府国资委
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
61.推进央地合作迈向更高水平,新签约央地合作项目30个、新增央企子公司20家。
牵头单位:市政府国资委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商务局等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
62.推动更多外资项目在沈落地。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
63.深入开展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
64.努力解决拖欠民营企业账款问题。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政府国资委等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
65.强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不断拓展“信用+”应用场景,积极推动企业信用修复。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数据局、营商局等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
(三)持续推进重点领域改革突破。
66.健全多层次金融服务体系,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大力发展“耐心资本”“大胆资本”。
牵头单位:市委金融办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政府国资委等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
67.深化零基预算改革,提升预算管理一体化水平。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
68.深化开发区管理体制改革,全面落实市级赋权事项清单,完善“管委会+公司”运营模式,推动开发区聚焦主责、壮大主业,不断实现晋位升级。
牵头单位:市委编办,市商务局、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
69.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有序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试点。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档案局,市司法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妇联等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
70.推动集体收入20万元以上村达到1100个。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
五、着力提升开放合作水平,加快打造对外开放新前沿
(一)构筑立体化开放通道。
71.加快沈阳临空经济区基础设施建设。
牵头单位:沈阳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责任单位:市城乡建设局等有关部门,有关区、县(市)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
72.力争开通国际客货运航线3条以上。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沈阳空港经济区管委会等有关部门,有关区、县(市)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
73.不断扩大中欧班列规模。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商务局等有关部门,有关区、县(市)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
74.积极培育“班列+”新业态,不断扩大国际公路运输卡车航班(TIR卡航)进出口规模。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等有关部门,有关区、县(市)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
75.推进海铁联运“一单制”试点。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等有关部门,有关区、县(市)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
76.实施跨境电商“优存扩增”行动,推动业务规模突破900万单。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邮政管理局、沈阳海关、沈阳空港经济区管委会等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
(二)建设高能级开放平台。
77.实施自贸区提升战略三年行动,主动对接高标准经贸规则,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在政务、金融等领域形成制度创新成果40项以上。
牵头单位:沈阳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等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
78.壮大综合保税区保税加工、保税物流等业态规模,引进“保税+”项目50个以上。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沈阳空港经济区管委会、辽中区政府
79.加快中德、中日、中韩、中俄等产业园区建设,引进一批高品质合作项目。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有关区、县(市)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
(三)扩大高水平经贸合作。
80.深入落实外贸“双量增长”计划,积极支持企业“走出去”,加快发展服务贸易、绿色贸易、数字贸易,新增外贸主体300家,进出口总额增长5%。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
81.持续打造“国际沈”升级版,推动国际社区、学校、医院以及友好公园、友城馆建设。
牵头单位:市政府外办
责任单位:市委社会工作部,市教育局、卫生健康委等有关部门,和平区政府等有关区、县(市)政府
82.办好国际友城经贸合作大会等国际经贸活动。
牵头单位:市政府外办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等有关部门,有关区、县(市)政府
83.办好全球工业互联网大会。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等有关部门,有关区、县(市)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
84.全面完成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任务。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
六、不断提升城市品质,加快建设宜居韧性智慧城市
(一)加快城市有机更新。
85.持续优化城市空间,加快推动“一河三湾”等35个核心发展板块建设。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市城乡建设局等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
86.更新改造住宅区100个。
牵头单位:市房产局
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
87.更新改造背街小巷100条。
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责任单位:各区、县(市)政府
88.更新改造供水管网160公里。
牵头单位:市水务局、沈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责任单位:市城乡建设局等有关部门,和平区、沈河区、铁西区、皇姑区、于洪区、大东区政府等有关区、县(市)政府
89.更新改造供气管网150公里。
牵头单位:市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沈阳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各区、县(市)政府
90.更新改造供热管网200公里。
牵头单位:市房产局
责任单位:有关区、县(市)政府
91.高质量开展浑北环城水系综合治理。
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区、县(市)政府
92.改造提升蒲河景观路。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市城乡建设局等有关部门,有关区、县(市)政府
(二)完善城市基础设施。
93.加快新阜、秦沈高速路建设。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区、县(市)政府
94.推动沈白高铁、沈丹外迁工程如期竣工。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局等有关部门,有关区、县(市)政府
95.确保地铁1号线东延线开通运营、3号线东段实现洞通轨通。
牵头单位:市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国动办等有关部门,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有关区、县(市)政府
96.实施东北大马路等15条街路更新工程。
牵头单位:市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有关区、县(市)政府
97.贯通5条以上断头路。
牵头单位:市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有关区、县(市)政府
98.建设2个220千伏、11个66千伏变电站。
牵头单位:国网沈阳供电公司
责任单位:市城乡建设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生态环境局等有关部门,有关区、县(市)政府
99.实施55项内涝防治工程,着力建设海绵城市。
牵头单位:市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交通运输局等有关部门,沈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有关区、县(市)政府
(三)提升城市文化品质。
100.加强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全面推进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
牵头单位: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区、县(市)政府
101.筹建红楼建筑群历史文化园区。
牵头单位: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区、县(市)政府
102.完成“九·一八”历史博物馆改扩建工程。
牵头单位: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区、县(市)政府
103.深入实施“文化+”专项行动,加快推动文化数字化,不断培育壮大创意设计、数字动漫等文创产业。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责任单位:市数据局等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
104.强化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办好沈阳艺术季、玫瑰音乐节等系列文化活动。
牵头单位: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
105.高质量办好中国(沈阳)喜剧电影周、沈阳旗袍文化周。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广电局等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
(四)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
106.深入开展精细化管理“十大行动”,实施“三站一场”及高铁、高速沿线环境专项整治,不断提升城市洁化、序化、绿化、亮化水平。
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自然资源局、房产局、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文化旅游广电局、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
107.努力解决停车难问题,新扩容停车泊位2万个。
牵头单位:市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市国动办、公安局、自然资源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等有关部门,有关区、县(市)政府
108.加强重点区域停车管理。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
109.加快推进城市运行中心建设,全面提升城市智慧度和便利度。
牵头单位:市数据局
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
七、大力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加快促进乡村全面振兴
(一)坚决维护粮食安全。
110.建设高标准农田70万亩以上,实施黑土地保护工程300万亩以上,全年粮食播种面积保持810万亩以上,确保正常年景粮食产量稳定在80亿斤以上。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局等有关部门,涉农区、县(市)政府
111.实施种业振兴行动,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新品种10个以上。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等有关部门,涉农区、县(市)政府
(二)积极发展富民产业。
112.深入实施农业优势产业链提升行动,壮大设施蔬菜等国家级产业集群,做强法库葡萄等省级特色优势区,提升“沈阳臻品”品牌影响力。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等有关部门,涉农区、县(市)政府
113.实施食品产业集群建设行动,推进蓝莓超级工厂等60个项目开工建设,推动辽中东北牛都产业园等重点项目竣工投产。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等有关部门,涉农区、县(市)政府
114.加快建设9条省级乡村振兴示范带,强化稻梦空间领军作用,着力打造“稻田画之乡”。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广电局等有关部门,涉农区、县(市)政府
(三)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115.加快推进于洪区、辽中区、康平县等地区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
牵头单位:市水务局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等有关部门,于洪区、辽中区、康平县政府等有关区、县(市)政府
116.维修改造农村公路800公里。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市城乡建设局等有关部门,有关区、县(市)政府
117.深入推进“三美”建设,提升20个和美田园品质,建成5000户五星庭院、100个省级美丽宜居村。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生态环境局等有关部门,涉农区、县(市)政府
(四)发展壮大县域经济。
118.开展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升行动,实施“4区18园”产业核心承载区提质扩面工程。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科技局、商务局等有关部门,涉农区、县(市)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
119.完善“1+1对1”对口帮扶机制,加快沈阳生物化工产业园等重点园区建设,积极打造一批具有沈阳特色的工业重镇、商贸强镇、旅游名镇和农业小镇。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文化旅游广电局等有关部门,涉农区、县(市)政府
八、牢固树立和践行“两山”理念,加快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沈阳
(一)全面推动发展方式绿色转型。
120.深化国家碳达峰试点城市建设。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科技局等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
121.建好用好碳排放权抵质押服务中心。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沈阳盛京金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
122.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加快零碳产业园建设。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等有关部门,有关区、县(市)政府
123.支持企业开发绿色产品、构建绿色供应链。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科技局、生态环境局等有关部门,有关区、县(市)政府
124.启动全域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工作。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区、县(市)政府
125.持续扩大新能源装机规模,加快建设“储能之都”“北方氢都”。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有关部门,有关区、县(市)政府
(二)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126.协同推进PM2.5和臭氧污染治理,确保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
127.强化蒲河、养息牧河等流域重点断面达标攻坚,启动14条河流美丽河湖创建。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农业农村局等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
128.严格土壤污染源头管控,高水平建设“无废城市”。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文化旅游广电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教育局等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
129.全面推进畜禽粪污收集、消纳、黑臭消除。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市水务局等有关部门,辽中区政府等有关区、县(市)政府
130.高质量完成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区、县(市)政府
(三)持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
131.推动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深入开展废弃矿山复绿三年行动。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区、县(市)政府
132.建立生物多样性保护协调机制,加大野生动物等保护力度。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公安局等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
133.加大湿地保护力度。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水务局等有关部门,有关区、县(市)政府
134.深入推进“三北”工程六期建设,实施退化林修复和森林抚育16万亩,坚决打好科尔沁沙地歼灭战。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有关区、县(市)政府
九、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生活品质
(一)统筹抓好就业创业工作。
135.更加突出就业优先导向,做好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村劳动力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农业农村局等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
136.加强对大龄、残疾、较长时间失业等就业困难群体帮扶。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残联等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
137.强化创业带动就业,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发展。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区、县(市)政府
138.全年城镇新增就业14.8万人,保持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
(二)统筹抓好健康服务工作。
139.完善医药卫生、疾病预防控制体系。
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
140.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下沉。
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
141.支持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创建国家医学中心,加快建设儿童区域医疗中心。
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
142.完善分级诊疗体系,建强80个乡镇卫生院,提升家庭医生服务质量。
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
143.开展“国粹岐黄、健康沈阳”中医药文化系列活动。
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等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
144.深入实施“出门就健身”惠民工程,促进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
牵头单位:市体育局
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
(三)统筹抓好“一老一小”工作。
145.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完善城乡养老服务体系,扩大居家养老服务供给,大力培育星级养老服务机构,实施20个医康养护一体化项目。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商务局、市场监管局、数据局、房产局等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
146.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牵头单位:市医保局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等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
147.完善生育支持政策,打造“安心托育”服务品牌。
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
148.着力建设国家儿童友好城市。
牵头单位:市妇儿工委办、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建设国家儿童友好城市工作专班成员单位
(四)统筹抓好保障和关爱工作。
149.扩大养老、工伤、失业等保险覆盖面,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
150.扩大生育、医疗等保险覆盖面。
牵头单位:市医保局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等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
151.深化“五心救助”工作法,分层分类开展社会救助,合理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责任单位:市医保局、教育局、房产局等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
152.全面开展“解纾暖”行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社会工作部
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发展改革委、营商局、城乡建设局等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
十、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着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沈阳
(一)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
153.加强地方金融组织监管,深化城商行改革。
牵头单位:市委金融办
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
154.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市委金融办、市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
155.加强债务管理,坚决遏制新增政府隐性债务。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各区、县(市)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
156.切实兜牢基层“三保”底线。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各区、县(市)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
157.布局建设一批“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区、县(市)政府
158.筹集2000套保障性租赁住房。
牵头单位:市房产局
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区、县(市)政府
159.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牵头单位:市房产局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区、县(市)政府
160.完成2857套保交房任务。
牵头单位:市房产局
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区、县(市)政府
(二)持续强化公共安全治理。
161.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房产局、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化旅游广电局、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消防救援局等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
162.深化消防安全整治。
牵头单位:市消防救援局
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
163.深化燃气安全整治。
牵头单位:市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沈阳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等有关单位,各区、县(市)政府
164.深化电动自行车安全整治。
牵头单位:市消防救援局
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
165.加强应急管理能力建设,强化基层应急基础和力量,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局、民政局、水务局、自然资源局、公安局、房产局、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文化旅游广电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场监管局、消防救援局等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
166.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加强食品药品监管,突出强化外卖食品监管,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
(三)加快提升社会治理水平。
167.积极践行“两邻”理念。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社会工作部
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
168.全面深化“三零工作法”,加强矛盾风险排查化解。
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信访局、司法局、应急管理局、城乡建设局、房产局、市场监管局、消防救援局等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
169.强化“事要解决”机制,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努力做到“案结事了、事心双解”。
牵头单位:市信访局
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
170.持续深化“三清”机制,强化综治中心建设,推进反电诈和扫黑除恶常态化。
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信访局等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
171.加强国防教育、后备力量建设,促进国防动员高质量发展。
牵头单位:市国动办
责任单位:市国防动员委员会成员单位,各区、县(市)政府
172.加强双拥共建。
牵头单位: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责任单位: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区、县(市)政府
173.着力建设法治政府。
牵头单位:市司法局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区、县(市)政府
174.着力建设创新政府。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区、县(市)政府
175.着力建设廉洁政府。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区、县(市)政府
176.着力建设服务型政府。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区、县(市)政府
各牵头部门分管市领导负责组织推进相关工作。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量化工作目标、细化工作措施、实化工作责任,对照任务分工,明确责任人、时间表、路线图,确保各项工作有措施、可量化、能落实。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协同配合,找准着力点、突破口,多措并举、形成合力,确保2025年目标任务全面完成,打好打赢三年行动决胜之年决胜之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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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潮涌动之际,中核集团新能源产业凝聚共识、汇聚力量,奏响大力发展“新型储能”的激昂乐章。嘉峪关宁晟500兆瓦/1000兆瓦时独立储能项目嘉峪关500兆瓦/1000兆瓦时独立储能项目是甘肃省“十四五”新型储能试点示范项目,也是甘肃省首个百兆瓦级大型电化学储能项目。该项目采用475兆瓦磷酸铁锂储能系统+
北极星储能网讯:3月12日,新疆与18家中央企业共同在北京举行产业兴疆重点项目2025年投资推进会。此次会议中,自治区人民政府与华润集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兵团,分别与中国核工业集团、中国华能集团、中国华电集团、国家电力投资集团、中国东方电气集团、中国电力建设集团签署项目合
政府工作报告中,一个个关键词,是施政方略的凝炼,串联起往昔的奋进征程与明日的发展方向,蕴含了对经济腾飞的展望、对民生福祉的关切,以及对社会和谐的追求。本报会同南网能源院推出专题,梳理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的关键词,剖析和解读这些词汇所蕴含的深刻意义与生动实践,触摸在国企改革、科技创新
近日,四川省发改委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新型储能价格机制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5〕14号),明确2026年底前投运的用户侧储能项目,两年内新增容(需)量电费由全省统筹疏导,这也为工商业储能打开了“装机自由”的新空间。据了解,容需量电费是用户按变压器容量或最大需量缴纳的固定费用,占工商
近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若干政策举措》的通知。文件提出,加快传统产业数字化绿色化转型。实施亿元以上重点技术改造项目1200项以上,推动全省重点行业规上制造业企业数字化改造全覆盖。加快能源电力、钢铁、有色、建材、化工、纺织等行业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打造安徽工业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若干政策举措》的通知。文件提出,加快传统产业数字化绿色化转型。实施亿元以上重点技术改造项目1200项以上,推动全省重点行业规上制造业企业数字化改造全覆盖。加快能源电力、钢铁、有色、建材、化工、纺织等行业技术改造和设备
随着全球能源结构的转型和“双碳”目标的推进,新能源产业和储能产业市场规模快速增长。“新能源和储能产业发展面临多方面挑战,需要通过技术创新、政策支持、市场培育等综合举措共同发力,推动产业健康发展。”全国人大代表、国网浙江慈溪市供电公司客服中心社区经理钱海军在接受中能传媒记者专访时表
3月5日,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隆重召开,政府工作报告中新型储能产业作为先进制造业与新兴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被重点提及。海博思创作为新型储能领域的龙头企业,坚持科技创新深度融入能源结构转型浪潮,通过技术突破与商业模式创新为构建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提供了坚实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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