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什么是差价合约
先引用《现货市场101问》一书中第11问的描述:
“差价合约(contractfordifference,CFD)具有电力金融市场属性,其金融本质是互换,从广义上来讲,互换是要求交易双方根据预定义的交换规则,在约定的时间段内,就一系列应收现金流(如利息、价差等)进行交换的双边合约。
在电力市场中,差价合约不涉及实际电力的交割,是一种提前确定收益的金融工具,买卖双方可以商定商品的履约价格和交易数量。
签订差价合约后,买卖双方可以和其他市场主体一样参与集中市场,一旦集中市场上的交易已经完成,差价合约就可以按照如下的方式进行结算:
1)如果差价合约的履约价格高于集中市场价格,购买方需要向卖出方支付一定金额等于这两种价格的差价乘以合约规定的交易数量。
2)如果差价合约的履约价格低于集中市场价格,卖出方需要向购买方支付一定金额等于这两种价格的差价乘以合约规定的交易数量。
这里面出现了两个价格,一个是差价合约的履约价格,一个是集中市场价格。
逻辑也很简单,假设卖方A和买方B就某个交易周期内的电量达成了差价合约,双方约定差价合约的电量为2000度,价格为0.4元/度。
实际交易周期的现货集中市场出清价格为0.38元/度,那么结算流程是这样的。
首先,卖方A和买方B就集中市场和共同的交易对手方“系统运营商”进行结算,如果双方履约的电量2000度没有发生偏差,那么卖方A可以从市场收到2000×0.38=760元,买方B要向市场支出也是760元。
然后买卖双方根据差价合约进行差价结算,因为集中市场结算价格低于差价合约约定的履约价格,所以说相当于卖方A亏了,买方B赚了。
但为了使得买卖双方依然还是在差价合约的约束范围内,B需要再向A支付2000×(0.4-0.38)=40元。
最终,A收到800元,B支出800元,符合差价合约要求。
差价合约确定的履约价格我们视为是合约基准价,充当差价计算的被减数;而上例的集中市场出清价格的真实含义是差价合约结算的参考点价格,也就是差价结算的减数;
这个参考点是买卖双方需要事前约定好的,例子中选用实际现货市场价格作为参考点比较普遍,所以没有刻意提及此事。
不过在电力市场中,某发电主体和用电主体的中长期合约要进行差价结算时,基准价为中长期价格,而对于发电主体来说现货市场价格是其所在节点的电价,而用电主体没有所谓的节点,故采用统一结算点作为自己的虚拟节点,那么差价结算时发用主体以这个统一结算点的价格作为差价合约结算的参考点价格,这个价格往往是发电侧全部节点价格的加权均价。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我们谈论差价合约时,一定不能忽视一个可能被默认或者隐藏的前提,那就是双方到底在差价合约中约定了哪个参考点价格作为差价结算的依据。
合约价格因何达成
当我看到如此简单,甚至感觉多此一举的差价合约后,心里就会产生两个疑问。首先就是A和B为何会在0.4元这个价格标准上提前达成协议?
两种可能,第一种就是双方对于交割期现货价格的预判方向不一致,所以靠远期定价的方式提前锁定价格。
A觉得现货价格会低于0.4,而B觉得现货价格会高于0.4,买卖双方因为意见的分歧反而可以提前达成一致,但实际价格出清之后,必然会有判断失误的那一方。
还有一种可能就是在信息都极为充分的条件下,双方对未来现货价格的判断一致,但因为A与B对价格风险的喜好程度不同,也可以提前达成合约。
比如说双方预测现货价格是0.38元/度。
A更加喜好风险,B更加厌恶风险。对于买方B来说,明明通过理性预测了现货市场价格是0.38元/度,但是感性却告诉他万一不是呢?万一是一个比0.38要高跟多的数值呢?
而卖方A更加喜好风险,也就是说结算市场结果不是0.38,而是比这个价格更低的价格我也愿意去堵一下,万一还高呢?
所以A可以放弃在事前签订合约,转而投向现货市场,而B则不太想去现货市场折腾。
当这两个市场参与者碰见了,既然B更怕市场价格过高于自己的预测,想要提前达成合约,那么就会倾向于以稍高于预测0.38的某个价位提前锁定。而A是风险喜好者,不给点甜头人家也不乐意放弃去现货市场搏一把的机会,那么最终的结果就是,因为双方对于风险厌恶程度的不同而会在一个高于预测价格以上的价格来签约,只要是在双方都可以接受的幅度内。
这是卖方比买方更加喜好风险的情况,反之买方更加喜好风险的话,差价合约的履约价格就会低于双方对于现货的预测价格。
差价结算因何引入
第二个问题就是,折腾半天最终的结果都是双方按照提前定好的合约价格来结算,那为何还要先按照实际市场价格结算一次,然后再进行差价结算一次?
原因就在于这个集中市场不得不办,买卖双方不得不参与,而作为在场外达成的合约也要在场内市场中完成交割。
电力市场就是这样一个典型,双方中长期合约递送到交易中心再同步给调度后,是没有办法直接按照合约曲线去安排发电计划的。
这就体现了电力系统物理执行对于市场的约束,所以中长期合约要按差价方式结算,而现货市场推倒重来,全部主体重新日前全量申报。
市场化与政府授权差价合约
一个市场内的买卖双方主体,因为对于现货市场价格预期方向不同可能会达成差价合约,双方的目的都是为了提前锁定价格套利。
也可能因为对于同样的预测价格但有不同的风险喜好,双方也能签订差价合约。厌恶波动风险的一方对冲了可能的风险,而喜好风险的一方可以提前锁定高于心理预测的一部分收益。
这两类都是市场主体间的行为,所形成的差价合约就是市场化差价合约。
还有一类差价合约是政府授权的差价合约,主要用来抑制某类主体的市场力(防止价格过高)或者是给某类主体进行一定程度的补偿(避免价格过低)。
新能源的上网电量如果全部砸向现货市场,风电因为24小时随时可能有风,所以还存在任何时段都有出力的可能,也就意味着在现货价格较高时段的也可能会搭上高价时段的便车。
但光伏则不然,一个省内的集中式光伏以及分布式光伏的上网电量,因为地域比较集中,大概率都处于一个集体发电,集体下班的趋势,而且光伏大发的午间时段也是电价的低洼时段,所以能获取的收益可想而知。
这一点,新能源主体明白,购电主体也明白,而且光伏在发电时段的现货价格预测各方会非常一致,价格波动的风险也非常有限,所以很难利用风险不对称来签约到新能源主体想要的远期合约,何况我们还没有考虑到曲线分解的问题。
新能源尤其是光伏主体就没办法签约市场化类型的差价合约来获取一个相对稳定的电价,因为找不到对手方。但全部由现货定价的话那意味着可能只有微薄的收入,而新能源项目的开发和建设不能就此打住,国家的3060双碳目标和能源自主安全的目标也不能因此而耽搁。
所以这就需要政府出面授权,给新能源项目主体稳住收益。
目前有些省份在电网取消对于新能源统购的基础上制定了一些政府授权的差价合约,基本以当地燃煤基准价为差价合约基准,按照约定小时数的电量或者实际上网电量的一定比例给予差价补偿。
相当于只要这部分电量你能整上网,就可以确定获取到基准价的收入,不管你在市场中的交易价格几何,因为补的就是差价。
差价结算
两类差价合约,对应我们现在电力市场中的一些合约,看似是同一个东西,实际上我觉得还是有些区别的。
首先,发电方和购电方签约的中长期合约算是差价合约么?
我觉得虽然从结算上看,确实是差价合约的结算方法,但从合约形成的目的来看并不完全是市场化差价合约的本意。
因为双方签约的本意有一部分是为了避免中长期合约占比不足而引发的考核,并不完全是在弥合风险。
其次,我们再看136号文里的机制电价,其实也是一种差价结算机制而并非差价合约。
各地政府出台细则文件规定该类授权差价结算机制的具体细节,不同点就在于基准价格、合约电量和合约生效期限这三方面。
但不论这些细节有何差异,费用承担主体是确认的,那就是工商业用户,因为文件中已经明确因为差价而发生的费用由工商业用户来分摊或分享。
而相比于我们之前举例的差价合约,136号文中的差价如何形成略有不同。传统意义上的差价合约是通过确定履约价格和实际现货市场价格这两个价格后直接就可以完成全部结算的,锚定的是那个履约价格。
而文件中完成差价结算需要是基准价也就是机制电价以及当地同类型项目本期实时现货市场的交易平均价(现货地区),以此形成度电补贴。
从这个结算机制上看,同类型新能源电站的不同主体,在结算方面最大的差别就是自身的交易价格。
并非是不论这个最终的交易价格是多少,统一给你补齐到某个电价水平,而是以这个交易价格为基础,叠加一个本期对任何该类型主体都一样的差价数值。
这个数值就是机制电价和交易平均电价的差额,如果某个电站的交易电价高于平均电价,那么相比于低于平均电价的主体来说就可以获得更多的收入。
这也使得差价结算机制的存在不再是新能源主体可以躺平的依靠,反而会在自身交易电价的基础上叠加一个人人都相同的差价。之前一起躺,现在起来卷,好的机制不是为了喂饱你,而是为了让你可以主动起来自己觅食。
而就在这你来我往,相互竞争和博弈的过程中,136号文引领的差价结算机制也会逐渐完成使命,实现新能源的自力更生。
延伸阅读: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近日,彭博新能源财经(BloombergNEF,以下简称“BNEF”)正式发布了2025年第二季度全球光伏逆变器制造商Tier1榜单(BNEFTier1PowerInverter2Q2025)。正泰电源CHINTPOWER凭借卓越的产品品质、深厚的技术积累、可靠的项目交付质量以及不断增强的全球品牌影响力从众多企业中脱颖而出,已经连续7个季度稳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6月4日,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组织开展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第一批试点工作的通知。试点方向上提出,构网型技术重点在高比例新能源接入的弱电网地区、“沙戈荒”基地大规模新能源外送地区,应用新能源/新型储能构网型控制技术,有效解决短路容量下降、惯量降低、宽频振荡等问题,提升新能
作为辽宁省大连市最大的传统火电厂,始建于1985年的华能大连电厂,当下正在“双碳”战略的驱动下经历一场深刻变革:一手积极布局新能源,一手加速优化升级传统能源。通过持续的技术创新与管理优化,这座传统火电厂不仅全面实现超低排放,更成功构建起多能互补的现代能源体系,成为东北老工业基地绿色转
近日,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关于组织开展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第一批试点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提出,要聚焦新型电力系统有关前沿方向,依托典型项目开展单一方向试点,依托典型城市开展多方向综合试点,探索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新技术、新模式,推动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取得突破。坚持重点突破,先期围绕构网型技术、
今年1月,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发布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底,我国新能源发电装机容量首次超过火电,新能源与火电的历史角色更替和演变的趋势在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大背景下已然明显加快。而在这之前的2024年7月,国家相关部委联合下发了《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行动方案》,其中首次提出实施“新一代煤电升级
6月4日,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组织开展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第一批试点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出,聚焦新型电力系统有关前沿方向,依托典型项目开展单一方向试点,依托典型城市开展多方向综合试点,探索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新技术、新模式,推动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取得突破。坚持重点突破,先期围绕构网型技术、系统友
景春梅金爱伟谢笑梅(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课题组)2024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要“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近两年来,我国光伏制造业阶段性供需失衡,“量增价减”问题加剧,出现“内卷式”竞争。光伏制造业是我国培育的重要新质生产力,长期看仍有较大发展空间。在推动光伏制造业重回
6月3日,河北省发改委发布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风电、光伏发电年度开发建设方案第二批项目的通知。根据通知,河北省本次拟安排风电、光伏发电指导计划规模2048万千瓦,项目应于2028年12月底前全容量建成并网。按照136号文有关要求,不再区分保障性和市场化规模。6MW以下地面小型光伏电站不占用指导计划规
5月28日至29日,国家能源局2025年电力市场建设能力培训班暨电力市场建设工作座谈会在云南昆明举办。国家能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宋宏坤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指出,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以来,电力市场建设取得积极成效,市场化交易规模持续扩大,市场制度规则体系加速成型,市场功能持续深化,中长期、现
近日,钧达股份下属公司捷泰新能源投資(香港)有限公司与土耳其本土新能源技术领军企业SchmidPekintaEnergy正式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于土耳其携手共建高效光伏电池生产基地。此次合作不仅是钧达股份海外战略布局的重要里程碑,更标志着公司在全球核心市场取得关键性突破,将进一步增强其国际市场竞
作者:彭鹏1王成东2陈满1王青松2雷旗开1金凯强2单位:1.南方电网调峰调频发电有限公司储能科研院2.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火灾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引用本文:彭鹏,王成东,陈满,等.某钛酸锂电池储能电站热失控致灾危害评价[J].储能科学与技术,2025,14(4):1617-1630.DOI:10.19799/j.cnki.2095-4239.2024.1006本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5月28日,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溆浦县红花水库电站等发电项目上网电价的批复。文件明确,溆浦县红花水库电站、溆浦县卫星水电站、溆浦县小横垅拱桥冲水电站、靖州县坳上镇九龙水电站、益阳市鱼形山水电站、益阳市赫山区新河大闸事务中心水电站、安化县清塘铺牛锅塘水电站7
在推动新能源上网电价全面由市场形成的同时,行业面临两大挑战:顶层机制层面,需优化新能源与火电、新型经营主体同台竞价的制度设计;底层技术层面,亟待攻克海量市场主体参与下的优化决策难题。(来源:微信公众号《能源评论》杂志文/钟海旺杨迎作者分别供职于清华大学电机工程与应用电子技术系、清
5月31日,天富能源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中新建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转来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关于进一步完善第八师电网分时电价有关事宜的通知》(兵发改价格发〔2025〕140号。根据通知,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电价改革、完善电价形成机制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5月28日,广东阳春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阳春市推进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明确,重点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绿色化改造。推进高速公路服务区、高铁站、公交站等交通运输场站安装光伏发电系统,因地制宜构建综合交通枢纽“分布式光伏+储能+微电网”的交通能源系统
2025年5月29日,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能源局联合印发《深化蒙东电网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内发改价费字〔2025〕661号),标志着蒙东地区新能源电价机制迎来重大变革。该方案明确自2025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一、政策关键内容1、新能源全覆盖进入市场在集中式新能源项目上网电量已基
“十五五”是我国经济迈向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阶段,也是全球能源格局深刻调整的重要时期。在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我国能源电力将持续处于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转型的大趋势大环境中,如何更加有效地发挥电力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和先导作用,促进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和目标的实现,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
改革是电力行业发展的核心驱动力之一。进入“十四五”以来,在我国“双碳”目标的提出,以及能源安全韧性的拷问下,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全面提速,为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探索适配的“软件系统”。根据国家能源局公布的数据,2025年一季度,我国风电光伏发电合计新增装机7433万千瓦,累计装机达到14.82亿千
北极星风力发电网获悉,5月29日,陇南市发布“十四五”第三批新能源项目竞争性配置补充公告,公告显示,因礼县罗坝镇、宕昌县庞家乡、西和县十里镇5万千瓦等3个风电项目前期工作进展缓慢,未能按照《陇南市“十四五”第三批新能源项目竞争性配置方案》要求如期开工建设,为加快推进全市“十四五”第三
近年来,新能源投资步入强竞争时期,加之技术迭代加速跃迁、电力交易市场复杂性增加,基于“价差”的财务投资难以适用于新能源发展新周期,需要在全新的价值维度上找到新的增长点和新路径。(一)新能源投资布局从规模扩张转向质量优先电气化趋势使电力需求激增,新能源投资持续加码,但风光等新能源的
5月27日,国内单体规模最大“茶光互补”电站——云南墨江碧溪235兆瓦光伏电站并网发电。该电站全容量并网发电后,每年可为电网提供清洁电能约3.76亿千瓦时。而这些清洁电能即将全面参与现货市场。今年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
5月27日,国内单体规模最大“茶光互补”电站——云南墨江碧溪235兆瓦光伏电站并网发电。该电站全容量并网发电后,每年可为电网提供清洁电能约3.76亿千瓦时。而这些清洁电能即将全面参与现货市场。今年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
01省间市场化交易情况5月,省间市场化交易电量完成891亿千瓦时。1-5月,省间市场化交易电量完成461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2.4%。02特高压直流交易情况5月,特高压直流交易电量完成446亿千瓦时。1-5月,特高压直流交易电量完成229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4.4%。03省间清洁能源交易情况5月,省间清洁能源交易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甘肃电力交易中心发布甘肃电力市场省内中长期交易规则解读及常见问题分析,详情如下: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6月4日,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组织开展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第一批试点工作的通知。试点方向上提出,构网型技术重点在高比例新能源接入的弱电网地区、“沙戈荒”基地大规模新能源外送地区,应用新能源/新型储能构网型控制技术,有效解决短路容量下降、惯量降低、宽频振荡等问题,提升新能
近日,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关于组织开展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第一批试点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提出,要聚焦新型电力系统有关前沿方向,依托典型项目开展单一方向试点,依托典型城市开展多方向综合试点,探索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新技术、新模式,推动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取得突破。坚持重点突破,先期围绕构网型技术、
今年1月,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发布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底,我国新能源发电装机容量首次超过火电,新能源与火电的历史角色更替和演变的趋势在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大背景下已然明显加快。而在这之前的2024年7月,国家相关部委联合下发了《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行动方案》,其中首次提出实施“新一代煤电升级
6月4日,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组织开展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第一批试点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出,聚焦新型电力系统有关前沿方向,依托典型项目开展单一方向试点,依托典型城市开展多方向综合试点,探索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新技术、新模式,推动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取得突破。坚持重点突破,先期围绕构网型技术、系统友
景春梅金爱伟谢笑梅(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课题组)2024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要“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近两年来,我国光伏制造业阶段性供需失衡,“量增价减”问题加剧,出现“内卷式”竞争。光伏制造业是我国培育的重要新质生产力,长期看仍有较大发展空间。在推动光伏制造业重回
5月28日至29日,国家能源局2025年电力市场建设能力培训班暨电力市场建设工作座谈会在云南昆明举办。国家能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宋宏坤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指出,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以来,电力市场建设取得积极成效,市场化交易规模持续扩大,市场制度规则体系加速成型,市场功能持续深化,中长期、现
136号文出台后,新能源全电量推向市场,不再全电量收购,不再做政策保障下的“巨婴”。这会给作为“新能源稳定器”的新型储能带来什么?近期举办的第十三届储能国际峰会暨展览会上,一场圆桌论坛汇聚了来自储能制造、储能运营、电网企业、高等院校的代表对该问题的思想碰撞。短期利空,长期利好,机遇
截至5月29日,安徽公司年累计发电量达200.45亿千瓦时,突破200亿千瓦时大关,其中火力发电195亿千瓦时,新能源发电5.45亿千瓦时。面对安徽省电力市场长周期试运行新形势,该公司加快转型发展步伐,加大“两个联营”落实力度,大力发展新能源,新能源装机容量同比增加61.32%;并相继实施630兆瓦、330兆
5月30日,陕西电力交易中心以现场+线上”会议、视频公众号同步直播的方式组织召开2025年一季度陕西电力市场交易信息发布会。陕西省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相关同志,国网陕西省电力有限公司相关部门同志,发电企业、售电公司、电力用户600余名代表参加会议。会议通报了一季度电力市场运营整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