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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丨山东省能源局
北极星储能网讯:3月5日,山东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印发源网荷储一体化试点实施细则的通知。其中提出,源网荷储一体化试点工作按照4类模式组织实施,分别为就地就近消纳、绿电交易、虚拟电厂、分布式自发自用。
其中,自发自用模式和绿电交易模式的一体化项目应根据企业自身需求,自愿合理配置储能。储能应自行建设,不得作为独立主体参与电力市场交易。
自发自用模式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适用于配电网承载能力不足、分布式新能源可开放容量受限区域。用电企业通过配建一定规模储能设施,增加新能源大发时段用电负荷,在本厂区范围内建设分布式新能源,所发电量原则上全部就地消纳。项目实施不应影响电力系统安全运行。
附件提到,新能源就地就近消纳模式适用于周边新能源资源条件较好、对绿电直连有明确要求的出口型企业。新能源就地就近消纳建设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应以提升新能源消纳水平为目标。重点发展每年不低于2亿千瓦时新能源电量消纳能力且新能源电量消纳占比不低于整体用电量50%的项目。
虚拟电厂模式适用于依托未纳入调度管理范围的分布式电源、用户侧或分布式储能、可调节负荷等各类资源建设的一体化项目,聚合资源应分别接入公用电网,可在不同区域内,通过聚合为虚拟电厂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实现源网荷储灵活互动,聚合资源由虚拟电厂运营商自主管理。
绿电交易模式要求具备电力数据实时监控、电力有功及无功自动控制、电力功率及负荷数据预测、市场出清及调度指令接收分解下发等功能。
原文如下:
关于印发源网荷储一体化试点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山东电力交易中心: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推进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规〔2021〕280号)和国家能源局《关于支持电力领域新型经营主体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能发法改〔2024〕93号)等文件要求,为促进新能源消纳利用,助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我们研究编制了源网荷储一体化试点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模式
结合我省电力市场化改革和电力运行实际,源网荷储一体化试点工作按照4类模式组织实施,分别为就地就近消纳、绿电交易、虚拟电厂、分布式自发自用,各类模式试点项目实施条件、运行管理等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4。源网荷储一体化试点项目(以下简称“一体化项目”)需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电力行业相关政策、规范、标准规定,满足安全、环保等有关要求,严禁借一体化项目名义为违规电厂转正、将公用电厂转为自备电厂、拉专线、逃避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等。
二、申报评审
(一)各市发展改革(能源)部门负责对照各类模式具体要求,组织摸排辖区内企业需求和意愿,指导企业因地制宜选择试点模式开展试点工作。就地就近消纳类试点项目前期已进行部署,暂不新增申报,尚未纳规的项目按照附件1的参考大纲编制实施方案。绿电交易类、分布式自发自用类试点项目按照附件2、附件4的参考大纲编制实施方案。对于虚拟电厂类试点项目,前期已申报试验示范且属于源网荷储一体化类型的,纳入试点申报范围,根据企业意愿,由企业编制实施方案(详见附件3),直接报送省能源局;新增项目按照我省虚拟电厂注册相关要求进行注册,由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征求企业意见后,将符合条件的项目报送省能源局,并附项目实施方案。
(二)项目申报前,各市发展改革(能源)部门负责会同相关部门和供电公司对拟申报的绿电交易类、分布式自发自用类试点项目进行初审,对项目建设规模、实施条件、消纳能力、接入电网可行性等进行评估,明确评估意见后报送省能源局。今年拟申报试点项目请于3月底前完成报送。
(三)各市发展改革(能源)部门和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每半年报送一次申报材料。省能源局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家对各市申报和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推送的项目进行评估论证。评估内容主要包括方案编制情况,风、光等新能源资源落实情况,储能配置情况,新增负荷投产计划及建设条件落实情况,新能源消纳匹配情况,变电站建设、电力系统接入可行性、项目经济社会效益等相关情况。项目单位按照评估意见修改完善后,省能源局按程序将项目纳入年度试点名单。
三、建设实施
涉及新建项目的,项目投资主体要严格按照申报内容开展项目建设,不得擅自变更实施范围、建设地点、建设内容、股权结构等。项目建设完成后,市级发展改革(能源)部门负责组织有关单位,根据批复方案和相关规定进行验收,出具验收意见,验收通过后向省能源局报备。电网企业按照国家、省相关技术标准和有关要求签订一体化项目并网调度协议、购售电合同、供用电合同等,并按程序办理项目并网手续,市级能源主管部门对项目建设做好指导把关。
四、监督管理
市级发展改革(能源)部门负责项目建设监管,做好动态监测、定期预警,组织开展项目建成后的质效评估等工作;对未按要求建设的一体化项目责令整改,按季度向省能源局报送监管情况。要坚决避免出现借用“源网荷储一体化”名义套取新能源资源现象,当项目负荷未按要求建设或达不到试点要求时,应重新编制实施方案并履行申报程序。项目纳入试点后2年内未开工的,取消项目试点资格。
试点实施过程中,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附件:1.新能源就地就近消纳模式试点项目实施细则(试行)
2.绿电交易模式试点项目实施细则(试行)
3.虚拟电厂模式试点项目实施细则(试行)
4.自发自用模式试点项目实施细则(试行)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公室
山东省能源局
2025年3月5日
附件1
新能源就地就近消纳模式试点项目
实施细则(试行)
一、总体要求
新能源就地就近消纳模式适用于周边新能源资源条件较好、对绿电直连有明确要求的出口型企业。新能源就地就近消纳建设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以下简称“一体化项目”)应以提升新能源消纳水平为目标。重点发展每年不低于2亿千瓦时新能源电量消纳能力且新能源电量消纳占比不低于整体用电量50%的项目。新能源直连线路原则上由电网企业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不包括已纳规并批复接入系统方案的项目),国家有新政策的,按国家最新政策执行。输配电价及政策性费用按照国家和山东省相关政策执行。
二、实施条件
(一)投资主体。一体化项目内电源、负荷、储能原则上由同一主体投资,作为一个经营主体运营(不包括已纳规并批复接入系统方案的项目)。依托增量配电网实施的一体化项目,电源、电网(增量配电区域内输配电设施)、储能原则上由同一主体投资(同一主体控股视为同一投资主体),作为一个经营主体运营。在方案编制、企业报装立户、并网调度协议签订、供用电合同签订、交易注册等关键环节应进行同一主体一致性验证。
(二)电源项目。电源类型可包括风电、光伏、生物质发电以及分布式燃气机组,统筹资源禀赋、用电负荷、用电特性、调节能力、投资规模、税收贡献等,合理确定各类装机规模。常规水电、煤电、核电、抽水蓄能等不得接入一体化项目,已接入公用电网(含在建、已批复接入系统)的电源项目不得改接入一体化项目。
(三)并网要求。一体化项目应做好接入系统方案、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自动化系统、通信网等规划设计,提出合理配置方案。
(四)新增负荷。一体化项目用电负荷应为新增负荷(不包括已纳规并批复接入系统方案的项目),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核准(备案)文件。一体化项目批复或纳规时未向电网企业报装的用电项目、已报装但配套电网工程尚未批复或立项的用电项目,已报装但供电方案尚未答复的均可视为新增负荷。新增负荷需满足在新的不动产权证范围内报装或在原址改、扩建时,单独划定一体化项目区域,且具备独立不动产权证、满足独立报装条件。
原有用电主体通过销户新装、更名、过户等方式在原厂区变更用电,或前期未单独报装立户(如企业的车间、分公司等)但已与电网形成电气联络的存量负荷,均不作为新增负荷。新增负荷与存量负荷原则上不产生直接电气连接。
(五)储能配置。一体化项目应根据企业自身需求,自愿合理配置储能。储能应自行建设,不得作为独立主体参与电力市场交易。
(六)方案编制。申请纳规的一体化项目应参考附件大纲编制实施方案,并提供负荷核准(备案)文件或项目建设相关框架协议,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文旅、水利、国防动员等部门对项目选址的支持性意见,电网企业对项目接入电网的支持性意见,以及建设单位相关材料。
三、运行要求
(一)投运时序。一体化项目应合理确定新增负荷、电源、储能建设时序,确保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投产、同步运营。电网企业应合理安排线路工程建设时序,确保与一体化项目投产时序匹配。电源项目不得早于新增负荷和储能设施开工、投产,分期投产的须在项目申请阶段及实施方案中明确分期建设方案及投产计划,且每期每批电源、储能装机规模及投产时序都要与新增负荷相匹配。省能源局会同相关部门评估并同意分期分批建设后,项目投资主体可分期分批办理并网手续。
(二)并网运行。一体化项目不应影响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接入系统应符合电力系统运行要求,完成相关性能试验及涉网试验,主要设备应满足国家、行业技术标准及管理规范有关要求,确保安全稳定运行。电网企业按照国家、省相关技术标准和有关要求签订一体化项目并网调度协议、购售电合同、供用电合同等,并按程序办理项目并网手续。
(三)自主调峰。一体化项目应建设源网荷储一体化管控平台,作为整体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因负荷停运、故障异常、交易报价等造成弃风弃光,由项目投资主体自行承担风险,不纳入全省弃风弃光电量统计。
(四)应急调度。当公用电网电力供应紧张时,一体化项目应按要求参与需求响应、有序用电、紧急负荷控制。特殊情况下,电力调度机构有权将一体化项目作为地区应急资源,为公用电网提供支撑,一体化项目应予以配合,接受公用电网统一调度。
四、交易结算
(一)市场交易。一体化项目具备独立经营主体地位,作为用户进行市场注册,一体化项目从公用电网购电电量和上网电量按我省电力市场规则结算。
(二)统计要求。一体化项目各类资源分类装表计量并纳入电力统计。其中,用电量是指用户(含电力生产用户)耗用的全部电量,一体化项目用电设备耗用电量、发电设备损耗电量、储能设备损耗电量等计入用电量;发电量是指全部发电设备的关口计量电量,根据不同电源类型纳入相关统计范围。
(三)社会责任。一体化项目(含厂区内分布式电源)自发自用电量的政策性交叉补贴、系统备用费、政府性基金及附加、输配电价按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附件
XX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新能源就地就近消纳模式)实施方案参考大纲
一、设计依据、设计范围、设计原则
(一)设计依据。
(二)设计范围和设计原则。
(三)设计水平年。
二、项目概况与建设必要性
(一)项目概况。
(二)建设必要性。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一)电源建设内容。
(二)电网建设内容。
(三)新增负荷建设内容。
(四)储能建设内容。
(五)调控平台建设方案。
(六)接入系统方案。
四、项目实施条件
(一)电源实施条件。
(二)电网实施条件。
(三)新增负荷实施条件。
(四)储能实施条件。
(五)源网荷储匹配分析。
五、安全稳定分析
(一)潮流计算分析。
(二)暂态稳定分析。
(三)系统短路电流计算。
(四)系统短路比计算。
六、投资估算及财务分析
七、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一)经济效益。
(二)社会效益。
八、结论
九、附件
(一)建设单位工商注册信息、法定代表人信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商营业执照、信用证明、审计报告等。
(二)负荷建设的核准(备案)文件或项目建设单位与地方政府签署的框架协议。
(三)县(区)人民政府出具不以任何名义增加项目建设不合理投资或成本的承诺函。
(四)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文旅、水利、国防动员等部门对项目选址的支持性意见,风光项目需提供项目矢量坐标(shp格式)。
(五)供电公司对项目接入电网的支持性意见。
(六)其他支持性文件。
附件2
绿电交易模式试点项目实施细则(试行)
一、总体要求
绿电交易模式适用于周边新能源资源较差、有较强绿电使用需求的项目。支持已纳入省级年度建设计划的新能源项目投产后通过绿色电力交易与相应负荷锁定绿电使用规模。本类项目不要求绿电规模和使用比例,可由多家企业共同建设。
二、实施条件
(一)电源项目。电源类型可包括风电、光伏、生物质发电等,根据负荷规模、用电特性、调节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各类电源装机规模。
(二)接网要求。各类电源、储能并网线路和用电负荷供电线路原则上由电网企业建设,电网企业建设有困难或规划建设时序不匹配的,可由项目投资主体建设,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由电网企业依法依规适时回购。电源和用电负荷分别按现有并网接入程序和用户业扩报装程序办理。
(三)负荷要求。一体化项目用电负荷可以是增量负荷,也可以是存量负荷,项目申报前应与负荷单位签订绿电交易协议,并提供负荷单位相关资料。增量负荷还应提供负荷项目核准(备案)文件、负荷建设方案和投产计划等资料。
(四)储能配置。一体化项目应根据企业自身需求,自愿合理配置储能项目。储能应自行建设,不得作为独立主体参与电力市场交易。
(五)方案编制。申请试点的一体化项目应参考附件大纲编制实施方案,并提供项目电力交易相关协议,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文旅、水利、国防动员等部门对项目选址的支持性意见,供电公司对项目接入电网的支持性意见,以及电源建设单位与负荷单位相关证明文件。
三、运行要求
一体化项目接入系统应符合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要求,完成相应性能试验及涉网试验。主要设备应满足国家、行业技术标准及管理规范有关要求,确保安全稳定运行。电网企业按照国家、省相关技术标准和有关要求签订一体化项目并网调度协议、购售电合同、供用电合同等,并按程序办理项目并网手续。
一体化项目电源应纳入公用电网统一调度,满足调度业务联系要求,配置调度自动化及网络安全设备、功率及负荷预测装置、通信光缆及设备等,符合运行数据与电网调度机构实时交互条件,具备电力数据实时监控、电力有功及无功自动控制、电力功率及负荷数据预测、市场出清及调度指令接收分解下发等功能。
四、交易结算
新能源项目全电量参与市场交易,用电项目根据市场用户类型(批发用户或零售用户)参与市场交易,新能源项目和用电项目通过绿色电力交易完成电能量交易和绿证划转。一体化项目的电源作为公用机组,负荷作为常规用户,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和市场规则结算电费。
附件
XX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绿电交易模式)实施方案参考大纲
一、设计依据、设计范围、设计原则
(一)设计依据。
(二)设计范围和设计原则。
(三)设计水平年。
二、项目概况与建设必要性
(一)项目概况。
(二)建设必要性。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一)电源建设内容。
(二)储能建设内容。
四、项目实施条件
(一)电源实施条件。
(二)电网实施条件。
(三)负荷情况。
(四)储能实施条件。
(五)源网荷储匹配分析。
五、电网电力平衡和系统调峰分析
(一)电力平衡及分析。
(二)系统调峰能力分析。
六、接入系统方案
(一)周边电网概况。
(二)接入系统方案。
(三)潮流计算分析。
(四)暂态稳定分析。
(五)系统短路电流计算。
(六)系统短路比计算。
(七)技术经济性分析及投资估算。
七、电力市场交易
八、结论
(一)接入系统推荐方案。
(二)投资估算。
九、附件
(一)建设单位工商注册信息、法定代表人信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商营业执照、信用证明、审计报告等。
(二)负荷单位工商注册信息、法定代表人信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商营业执照、信用证明等。
(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文旅、水利、国防动员等部门对项目选址的支持性意见。
(四)已纳入省级年度建设计划的有关文件。
(五)供电公司对项目接入电网的支持性意见。
(六)绿电交易合同或合作协议。
(七)其他支持性文件。
附件3
虚拟电厂模式试点项目实施细则(试行)
一、总体要求
虚拟电厂模式适用于依托未纳入调度管理范围的分布式电源、用户侧或分布式储能、可调节负荷等各类资源建设的一体化项目,聚合资源应分别接入公用电网,可在不同区域内,通过聚合为虚拟电厂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实现源网荷储灵活互动,聚合资源由虚拟电厂运营商自主管理。此类项目由项目主体负责组织实施,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定期将项目运行情况向省能源局报备。
二、实施条件
(一)要素条件。
电源类型为未纳入调度管理范围的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分布式燃机、储能等。常规水电、煤电、核电、抽水蓄能等不得接入一体化项目。用电负荷应符合国家有关政策,不属于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淘汰类及限制类项目,具有省内独立电力营销户号,同一用户仅能由一家虚拟电厂运营商代理。一体化项目的储能配置比例应与负荷特性、新能源规模等相匹配。已建成(含在建、已批复接入系统)、纳入调度管理范围的调节性电源或储能设施不得参与构建一体化项目。
(二)准入流程。
1.资源建档。采用虚拟电厂模式实施的一体化项目,各类资源应分别接入公用电网并形成清晰的物理界面,需建设聚合平台,具备数据采集、运行监测、分析决策、指令分解功能,满足国家、行业相关规定和要求,并通过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测评机构的网络安全检测认证。平台应接入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并在系统中完成一体化项目虚拟电厂、机组、聚合资源档案维护。
2.市场注册。虚拟电厂模式一体化项目参与电能量或辅助服务市场,应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及我省虚拟电厂注册有关要求进行注册。
3.能力测试。虚拟电厂模式一体化项目参与电能量或辅助服务市场,应由电网企业、调度机构对项目进行聚合资源、聚合方式、被聚合资源调节能力测试,完成对项目中各虚拟电厂机组调节能力认定,并向电力交易机构提供实际调节能力证明。一体化项目调节能力、连续调节时长等应满足《山东电力市场规则(试行)》有关要求。
4.公示生效。电力交易机构对参与电能量或辅助服务市场的一体化项目进行完整性校核,审核通过后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一体化项目与电力交易机构签订入市协议,注册生效。
三、测试要求
虚拟电厂模式的一体化项目参照虚拟电厂验收及测试要求,由电网企业组织开展。验收内容包括聚合资源校核、平台功能校验等,验收通过后方可申请调节能力测试。一体化项目需配合验收工作,提供现场验收条件,针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并认真落实。在验收和测试过程中,应确保人身、电网和设备运行安全和操作安全,如因一体化项目准备不充分、策略不当等原因造成人身、电网、设备损失的,由一体化项目方承担相应责任和损失,并妥善处置相关舆情。
四、运行管理
(一)市场交易。采用虚拟电厂模式实施的一体化项目,以虚拟电厂方式参与市场,并满足虚拟电厂参与现货市场的技术要求。发电储能类机组与负荷类机组应按发电单元和用电单元分开申报、出清、交易、结算,同一时段调节方向不得相反,不可占用系统调峰能力。
(二)结算计量。虚拟电厂模式参与市场的一体化项目,由电网企业对各类资源单独计量、抄表、清分,按市场规则结算原则进行计算并结算到户。各类资源分类装表计量并纳入电力统计。一体化项目结算按国家和我省的有关政策和市场规则规定执行,后续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按照国家政策执行。
(三)调度管理。当公用电网电力供应紧张时,一体化项目应按要求参与需求响应、有序用电、紧急负荷控制。特殊情况下,电力调度机构有权将一体化项目作为地区应急资源,为公用电网提供支撑,一体化项目应予以配合,接受公用电网统一调度,上网价格按照市场规则执行。
附件
XX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虚拟电厂模式)实施方案参考大纲
一、设计依据、设计范围、设计原则
(一)设计依据。
(二)设计范围。
(三)设计原则。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实施背景。
(二)项目实施概况与建设必要性。
(三)项目实施条件。
(四)项目虚拟电厂运营商及代理用户介绍。
三、项目建设内容
(一)建设规模。
(二)建设方案。
(三)项目规划与建设周期。
四、系统建设方案
(一)系统架构及功能描述。
(二)平台接入方案。
(三)聚合平台安全防护测试。
(四)投资估算。
(五)经济和社会效益。
(六)安全责任划分。
五、聚合资源能力分析
(一)聚合资源负荷特性分析。
(二)用电/发电能力分析。
(三)电力平衡及分析。
(四)系统调峰能力分析。
六、电力市场交易
七、附件
(一)建设单位工商注册信息、法定代表人信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商营业执照、信用证明、审计报告等。
(二)其他支持性文件。
附件4
分布式新能源自发自用模式试点项目实施细则(试行)
一、总体要求
自发自用模式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以下简称“一体化项目”)适用于配电网承载能力不足、分布式新能源可开放容量受限区域。用电企业通过配建一定规模储能设施,增加新能源大发时段用电负荷,在本厂区范围内建设分布式新能源,所发电量原则上全部就地消纳。项目实施不应影响电力系统安全运行。
二、实施条件
项目可由多家企业联合开发建设,电源类型为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生物质发电、分布式燃气机组等。常规水电、煤电、核电、抽水蓄能等不得接入一体化项目。已接入公用电网(含在建、已批复接入系统)的电源项目不得改接入一体化项目。一体化项目的储能配置比例、时长应与负荷特性、新能源规模等相匹配,按照科学合理的容量规模比例及时长配置,鼓励配置长时储能。已建成(含在建、已批复接入系统)的调节性电源或储能设施不得参与构建一体化项目。该模式一体化项目的负荷可以为增量负荷,也可以为存量负荷。申请纳规或纳入省级年度建设计划的一体化项目应参考附件大纲编制实施方案。
三、运行要求
(一)项目接入。一体化项目接入系统应符合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要求,完成相应性能试验及涉网试验。主要设备应满足国家、行业技术标准及管理规范有关要求。电网企业按照国家、省相关技术标准和有关要求签订一体化项目并网调度协议、购售电合同、供用电合同等,并按程序办理项目并网手续。
(二)运行管理。一体化项目原则上不得向大电网反送电,如发生反送情况,反送电量按所在节点现货实时市场价格结算,纳入保障性电量来源。当项目用电负荷安排年度常规检修时,在具备新能源送出和消纳空间的前提下,可临时申请新能源上网发电,上网时段应由储能实现发电时段转移。在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时,企业应根据行业自身特点,明确每年常规检修时间。
(三)应急调度。当公用电网电力供应紧张时,一体化项目应按要求参与需求响应、有序用电、紧急负荷控制。特殊情况下,电力调度机构有权将一体化项目作为地区应急资源,为公用电网提供支撑,一体化项目应予以配合,接受公用电网统一调度。
四、交易结算
(一)市场交易。一体化项目作为整体以用户身份参与市场交易,其用网电量根据市场用户类型,按照国家和我省的有关政策和市场规则规定结算电费,后续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按照国家政策执行。
(二)应急结算。应急调度情况下,上网电量结算按我省电力市场规则执行。
(三)统计要求。一体化项目的用电量、发电量应分别统计,在一体化项目运行期内,因负荷停运、设备检修、故障异常或调峰能力不足、交易报价等造成项目弃风弃光,项目投资主体自行承担风险,不纳入全省弃风弃光电量统计。
(四)社会责任。一体化项目(含厂区内分布式电源)自发自用电量的政策性交叉补贴、系统备用费、政府性基金及附加按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附件:XX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分布式新能源自发自用模式)实施方案参考大纲
附件
XX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分布式新能源自发自用模式)实施方案参考大纲
一、设计依据、设计范围、设计原则
(一)设计依据。
(二)设计范围和设计原则。
(三)设计水平年。
(四)项目概况。
二、电力系统现状
(一)电网现状。
(二)电源现状。
(三)负荷现状。
三、电力发展规划
(一)负荷预测。
(二)电源规划。
(三)电网发展规划。
四、电力供需平衡分析
(一)建设必要性。
(二)负荷情况。
(三)负荷特性。
(四)电源出力情况。
(五)调峰计算。
五、电网电力平衡和系统调峰分析
(一)电力平衡及分析。
(二)系统调峰能力分析。
六、接入系统方案
(一)周边电网概况。
(二)局部电网情况。
(三)接入系统方案。
(四)潮流计算分析。
(五)电能质量评估。
(六)技术经济性分析及投资估算。
七、电力市场交易
八、结论
(一)接入系统推荐方案。
(二)投资估算。
九、附件
(一)建设单位工商注册信息、法定代表人信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商营业执照、信用证明、审计报告等。
(二)供电公司对项目接入电网的支持性意见。
(三)其他支持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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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12日,中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综合能源事业部(以下简称“中车株洲所综合能源事业部”)与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德时代”)正式签署2025年框架合作协议,双方基于“互利共赢、协同创新、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共同推动储能产业的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助力全球
6月11日-13日,SNEC2025光伏与智慧能源展在上海隆重举行。天合光能(展位号:7.2HE680)闪耀亮相,其最新力作Elementa金刚37MWh#x2B;交直协同储能解决方案,凭借全方位的安全升级与性能突破,成为全场焦点。该方案从电芯到Pack到整舱全面的安全升级,为系统可靠运行筑牢根基。展台上同步展出的500Ah#x2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山西朔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朔州市2025年重大项目建设年工作计划》(以下简称《计划》)的通知。《计划》指出,推动增量配电业务改革、源网荷储一体化试点开展,争取绿电直供,降低企业用电成本。紧密结合国家、省“十五五”规划布局,深入开展项目谋划工作,在交通、水
“136号文”的正式实施,为新能源行业赋予了全新的注解,推动储能行业从价格竞争向价值创造演化。6月10日-13日,SNEC2025在上海召开。在这场全球能源领域的盛会上,海博思创展出了“储能#x2B;X”全场景解决方案,充分展示了构网型技术、光储融合、源网荷储一体化等储能技术解决方案,以及面向充电、油
6月11日,第十八届(2025)国际太阳能光伏与智慧能源(上海)大会暨展览会(简称:SNEC2025)开幕。正泰以“绿源+智网共建新型能源生态”为主题,携绿色能源产业主力产品、智慧电力综合解决方案、新业态培育成果、新场景应用及示范案例等重磅亮相,并与生态圈伙伴现场达成签约,立体化、多层次诠释正泰全链
近日,宁德时代与香港大学正式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依托香港的国际化及金融中心优势,以及特区政府对双碳目标的推动,双方将聚焦国际零碳政策标准制定、零碳科技创新、零碳能源转型三大维度,共建零碳未来创新中心及零碳产业联盟。香港大学气候与碳中和研究院(ICCN)与宁德时代零碳能源事业部(ZEB)代表
2025年6月11日至13日,SNEC第十八届国际太阳能光伏与智慧能源(上海)大会暨展览会在沪盛大举行。煜邦电力(688597.SH)旗下煜邦智源以“追光聚能,共启未来”为主题,携自主创新研发的AI智慧储能管理系统、全新3.0系列化储能产品重磅登场,向全球业界同仁展示了在储能领域的前沿科技实力与多元化应用
6月11日,2025年SNECPVamp;ES国际光伏amp;储能两会在上海启幕,来自全球超3500家新能源企业汇聚于此,共享尖端科技与智慧。在会上,海尔新能源推出了行业领先的智能微电网边缘智控AI能源机器人,该机器人是源网荷储一体化解决方案中的核心智慧大脑,真正做到能感知、能决策、能执行,构建完整、高效的
2025SENC,美的集团旗下能源业务首次以“美的能源”板块的形象亮相,合康新能密集发布新能源领域多个产品系列以及多个场景解决方案,可以看出合康新能正在新能源赛道打一场突围战。在低碳转型持续推进、技术红利日渐稀薄的新能源赛道上,真正实现突围从来不是拼谁跑得快,而是谁能跑得深、扎得稳。在光
6月11日-13日,第十八届(2025)国际太阳能光伏与智慧能源(上海)大会暨展览会在上海国家会展中心顺利举办。天合富家聚焦“富家2.0”战略升级,携全新产品矩阵、全场景解决方案、智慧能源解决方案精彩亮相。产品模型与沙盘生动呈现了户用及工商业光伏解决方案在多样化应用场景下的创新实践,吸引了众
6月11日,全球新能源盛会SNEC2025在上海盛大启幕。新能安携“安鑫”全生命周期全栈闭环解决方案及五大硬核产品矩阵强势登陆8.1H-E390展台,以“长寿命、高安全、强收益”的颠覆性技术,为工商储、家庭储能、绿色数据中心等场景提供可持续价值引擎,为储能行业注入长期主义新范式。“安鑫”解决方案让储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6月12日,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关于公布“基于人工智能技术打造算电协同的虚拟电厂”等18个省级人工智能典型应用场景的通知。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促进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闽政办〔2023〕26号),经研究,确定“基于人工智能技术打造算电协
在全球光伏产业蓬勃发展的浪潮中,2025年SNEC国际太阳能光伏与智慧能源大会暨展览会,无疑是一场备受瞩目的行业盛会。中来股份怀揣着对质量的执着坚守,荣耀亮相此次展会。6月12日,在以“质行臻远“为主题的展会活动现场,中来股份获得了多家国际权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并展示分享了多项创新型技术
试论新型电力系统构建的核心特征和基本特征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投资有限公司总经济师徐进新型电力系统是在确保我国能源战略转型和“双碳”目标实现的大背景下构建的现代化电力体系,是关系到我国经济发展、能源安全、环境保护和社会福祉的关键举措。国家能源局已明确新型电力系统“三步走”发展路径,即以
6月12日,在第十八届(2025)国际太阳能光伏与智慧能源(上海)大会暨展览会上,晶澳智慧能源“融化、进化、新电力拓展”虚拟电厂运营方案正式发布。该方案以智能终端将分布电源、可控负荷和多元储能高效聚合,以专家经验和智能算法调节负荷曲线,实现能源系统优化并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实现“小资源大
6月11日,被誉为全球光伏行业“风向标”的第十八届国际太阳能光伏与智慧能源大会暨展览会(以下简称“SNEC”)在上海国家会展中心盛大启幕。在这场汇聚全球智慧与顶尖科技的能源盛会上,上海电气电站集团代表上海电气,以“光、储、氢”全场景装备与解决方案矩阵重磅亮相,不仅生动展现了对未来能源发
2025年需求侧响应来啦,与2024年有何区别?2025年:新增地方电网用户(需满足分时计量条件),高载能用户仅参与错避峰,不参与市场化响应。2025年:明确区分售电公司(仅代理日前响应)和虚拟电厂运营商(可代理备用#x2B;日前)2025年:独立注册,暂不要求技术测试报告(后续补充),可聚合备用容量收
近日,浙江省发展改革委、浙江省能源局正式印发了《2025年浙江省迎峰度夏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浙发改能源〔2025〕131号文),为即将到来的夏季用电高峰做好保供准备。方案延续了分类施策的思路,同时重点拓宽了以虚拟电厂为代表的新型主体参与系统调节的途径。下面,小e带大家一起来解读一下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下发《关于加快推进虚拟电厂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25〕357号)。为虚拟电厂厘清了定义、作用、发展目标等若干问题,拨开许多人脑海中的迷雾。之所以要明确这些最基本、最本原的问题,恰恰是因为虚拟电厂之“虚”混淆了概念,扰乱了人们的思想,让一千个人眼
6月的上海国家会展中心,科技创新于此激荡。作为智慧能源领域全场景解决方案的专业提供商,阿诗特能源携多款首发新品与创新解决方案强势亮相6.1H-A130展台,以“破局储新#xB7;智见未来”为主题,展现了全球化布局下的技术硬实力与品牌新高度,全程高光不断,备受瞩目。亮点一L1000真机亮相!旗舰新品L4
6月11日至13日,第十八届(2025)国际太阳能光伏与智慧能源(上海)大会暨展览会(以下简称“SNEC2025”)在上海国家会展中心举办,国轩高科携多款储能产品参展。其中最新发布的乾元智储20MWh储能电池系统于此次展会首次对外亮相,并现场收获多家合作企业意向订单。国轩高科展台大有可为nbsp;乾元智储
SNEC2025现场人潮涌动德力西电气展台成全场焦点观众驻足围观技术专家现场讲解三大行业首发新品CDGNE-630EF二合一直流隔离开关、CDGNE-630ED融枢开关、CDGNE-4000直流隔离开关震撼亮相,吸引众多行业客户、媒体及合作伙伴深度交流,现场气氛热烈!电压革命持续加码2000V时代在新能源领域中,直流2000V电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6月13日,南网科技披露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资料指出,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01,353.98万元,同比增长18.77%。实现净利润37,054.43万元,同比增长30.55%;归母净利润36,504.64万元,同比增长29.79%。综合毛利率30.83%,同比增长1.85个百分点。净资产收益率12.54%,同
6月12日,许继电气党委副书记、总经理许涛一行莅临楚能新能源全球总部参观交流,楚能新能源总裁黄锋及相关部门负责人陪同。许涛一行先后参观了楚能全球总部及孝感基地超级工厂,详细听取了楚能战略布局、创新成果及多元化产品矩阵的介绍,对楚能在前沿技术、精益制造等方面做出的探索和努力表示高度评
6月11日,全球新能源盛会——SNEC第十八届(2025)国际太阳能光伏与智慧能源(上海)大会暨展览会在上海盛大启幕。德力西电气携全球首发新品强势登陆,与国际能源领域权威专家及行业领袖共绘零碳未来。现场更获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权威授证,并与国家电投等战略伙伴深化合作,展现中国智造硬实力!全球首发!
6月11-13日,“SNEC第十八届(2025)国际太阳能光伏与智慧能源大会暨展览会”在上海国家会展中心盛大启幕,行业盛会再次成为推动能源变革的核心舞台,格力钛新能源凭借在超高安全能源领域的深厚积累,携系列产品为全球能源转型呈上多元化、高安全的储能应用解决方案。核心电池技术领先,安全与性能双优
2025年6月11日,SNEC第十八届(2025)国际太阳能光伏储能与智慧能源(上海)展览会在国家会展中心隆重举办。采日能源以“智链能源生态运营致胜未来”为主题惊艳亮相,展现其强大的储能系统集成能力及数智化转型落地成果。智慧运营零碳未来展会现场,采日能源发布全新一代智慧能源运营服务平台,提供以
2025年6月11日,上海SNEC展期间,华为数字能源举办了以“铸就高质量,激发AI潜能,开启全面构网新时代”为主题的华为智能光伏战略与新品发布会,来自能源及光储行业的企业代表、政府机构、产业专家、协会组织、咨询机构和媒体等齐聚一堂,共襄盛举。华为发布了最新的智能光伏战略以及全球首个构网型光
6月4日,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组织开展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第一批试点工作的通知,先期围绕构网型技术、系统友好型新能源电站、智能微电网、虚拟电厂等七个方向开展试点。激发中国构网型储能迫切需求的核心,是新能源装机、发电量占比。业内人士表示,当光伏、风电新能源渗透率达到电力系统的40%-50%,传统
尽管纽约州出台了新的储能激励政策,但一些独立电力生产商(IPP)在面对当地反对、许可审批障碍以及暂停令时,项目推进依然举步维艰。近期,纽约州公共服务委员会(PSC)批准了一项新计划,旨在激励部署5MW及以上电池储能系统,许多人认为这一计划对于实现纽约州到2030年底实现部署6GW电网规模储能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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