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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氢能全链条发展!江苏全面绿色转型若干政策举措印发

2025-03-21 09:00来源:江苏省人民政府关键词:氢能绿色氢能江苏氢能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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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积极推动消费模式绿色转型

(十六)加快绿色生活方式引导。大力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和消费方式。系统推进吃、穿、住、行、用、游等各领域绿色转型,引导公众节约用水用电用气、反对铺张浪费、推广“光盘行动”、抵制过度包装、减少一次性用品使用、倡导绿色出行。鼓励开展碳普惠行动,实施大型活动碳中和,探索个人碳账户和碳积分激励机制。发挥公共机构示范引领作用,到2030年,推动全省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100%建成节约型机关。(省发展改革委、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生态环境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激发绿色消费市场潜力。加大绿色产品供给,鼓励电商、商超设立绿色产品专区。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和绿色智能家电、环保家具、可再生能源供热发电设备、节水节能厨卫用品、绿色建材等下乡活动。鼓励发展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及碳足迹标识农产品。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加速智能绿色的高质量耐用消费品进入居民生活。积极推行绿色办公,加快线上线下融合的公物仓建设。(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持续完善绿色转型政策体系

(十八)加快绿色标准标识体系建设。服务构建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围绕产品能效、碳减排和清除、回收循环利用等领域,积极参与制定国家标准,补充制定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加快产品碳足迹、零碳园区等标准建设。完善能效、水效标识体系建设,积极开展产品碳标识认证工作。到2030年,新增牵头和参与绿色发展相关国际标准、国家标准100项以上,发布相关地方标准、团体标准200项以上。(省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

(十九)完善绿色转型财税价格政策。综合运用财政奖补、财政贴息、担保费补贴、政府采购等多种工具支持绿色转型。继续实施与减污降碳成效挂钩的财政政策。积极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和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绿色转型。认真落实环境保护、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船税收优惠。贯彻落实煤电容量电价机制和新能源电价市场化改革政策。动态调整农业水价,建立城镇生活垃圾减量化激励机制,完善分类垃圾与混合垃圾差别化收费政策,优化居民用水、电、气阶梯价格制度。(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

(二十)丰富绿色转型投融资政策。用好绿色产业发展相关基金,引导发展绿色风险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和耐心资本。支持发行绿色债券和绿色资产支持证券,大力发展碳中和债、绿色转型债券等产品。支持绿色企业上市融资和再融资,鼓励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产品。探索将企业绿色绩效作为贷款审批、额度测算、利率定价的重要参考。支持金融机构将企业环境、社会和治理(ESG)因素纳入信用管理。(省委金融办、人民银行江苏省分行、江苏金融监管局、江苏证监局牵头负责)

(二十一)健全绿色转型市场化机制。完善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探索基于资源环境权益的融资工具。积极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和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建设。统筹推动绿色电力、绿证、碳排放权、用水权等交易,鼓励绿电绿证交易。健全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有序推进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创新。(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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