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辣评 | 136细则陆续披露,稳预期、保发展

2025-05-20 18:23来源:能源新媒作者:武魏楠关键词:储能应用虚拟电厂储能市场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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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武魏楠

近日,有自媒体报道广西壮族自治区发改委就《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算上此前已经披露征求意见稿的山东省和广东省,已经有3个省份的136号文细则面试。

尽管还是属于征求意见稿,但我们依然可以一窥地方136号文地方细则的一些核心内容。

对于存量项目,山东细则规定机制电价执行国家上限0.3949元/千瓦时,这一价格也是山东此前的燃煤标杆电价。可以说对于所有存量项目来说,这一价格足以保障项目的最终收益。

而新近出台的广西细则对于存量项目的机制电价有了更详细的划分。分布式新能源机制电价为广西燃煤基准价0.4207元/kWh,衔接现行保障性收购政策,其上网电量全部纳入机制电量规模,纳入机制电量比例为100%。集中式新能源项目(不含海上风电项目):机制电价为0.324元/kWh,纳入机制电量规模由自治区发改委商自治区能源局按年确定。

至于广东,目前在互联网上的公开信息只看到“存量项目的机制电价和机制电量比例按照《广东省能源局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执行。”

除了以上三省,据《能源》杂志获悉,还有湖南、江苏、四川等省已经开始对细则征求意见,只是目前尚无大规模的文件外部流传。

从目前信息来看,保护531之前的存量项目是各省共识。广西虽然集中式新能源未能拿到燃煤标杆电价,但0.324元/kWh依然能保障不错的项目收益。

此外,除了电价高低,有多少发电小时(发电量)纳入机制电价比例,也是存量项目生存的关键。

至于增量项目,各省则表现出一定的差异性。

在机制电量总规模上,山东省按照136号文撰写,也即按照非水可再生能源消纳权重完成情况动态调整。广西明确了纳入2025年机制电量的规模,按照广西2024年新能源非市场化比例确定为33%(全年为65%)/广西现行新能源非市场化比例确定为8%(全年为16%)。 广东只是明确了每年新增纳入机制的电量规模由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能源局确定,并在竞价前予以公布。

据传,也有省份计划将2026年12月31日之前的所有项目都纳入机制电量,不过这一信息暂未得到证实。

不过,即便是在2026年的新增项目也能享受机制电价,但也大概率并非项目的所有电量都能享受机制电价。从目前三省的文件来看广东不高于90%的比例是最高的。而且大概率不同电压接入等级的项目,会有不同的比例,最少可能只会有50%的电量享受机制电价。

增量项目的竞争性突出了 “平稳过渡存量、竞争激活增量”的政策要求,为136号文出台之后新能源投资的不确定性给予了更多的托底。同时我们也要看到,目前的各地细则征求意见稿还存在更多亟待完善的地方。即便是政策正式执行之后,项目实际推进也可能会遇到许多意想不到的困难。

对于新能源投资和运营来说,底层商业逻辑已经彻底变化。在136号给增量文件一定程度托底的基础上,已经积极探索推动储能、虚拟电厂等新兴业态与新能源协同发展。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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