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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电网市场总监李敏虹解读“获得电力”新政

2025-06-11 16:21来源:中国电力报关键词:电力行业能源转型南方电网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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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深化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 全面打造现代化用电营商环境的意见》(发改能源规〔2025〕624号),在《关于全面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 持续优化用电营商环境的意见》(发改能源规〔2020〕1479号)原有“三零”“三省”基础上,进一步强化改革思维、加大改革力度,通过实行一系列影响范围广、惠及主体多、含金量高的改革措施,推动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新要求相适应的现代化用电营商环境体系,促进“获得电力”工作在服务我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上发挥更大作用。为准确把握624号文核心要义,我们将分享系列解读文章。本次分享内容来自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市场总监、市场营销部(客户服务部)总经理李敏虹。

持续提升供电服务水平 打造世界一流用电营商环境

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高品质用电需求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市场总监、市场营销部(客户服务部)总经理 李敏虹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推进用电营商环境建设,是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能源是国民经济的命脉,也是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从大到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小到群众每家每户的万家灯火,都与能源息息相关。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电力始终坚持先行。

2025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深化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全面打造现代化用电营商环境的意见》(发改能源规〔2025〕624号,以下简称《意见》)。《意见》的出台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将进一步推动我国能源高质量发展、强化民生用电保障、优化公共服务质效,为我们准确把握新形势、新要求,一以贯之持续提升我国“获得电力”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高品质用电需要,指明了前进的方向。

《意见》充分体现国家加快能源高质量发展的信心,明确要求我们促进供电高质化、践行用电绿色化

能源安全是关系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性、战略性问题。当前,我国正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意见》深入落实“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坚持人民至上,持续深化工作机制,提出加强全程管理,促进供电高质化、践行用电绿色化,更好发挥基础保障性作用,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赋能。

(一)扎实提升供电能力和供电质量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持续推进,企业和群众对供电服务和供电质量的期盼和要求也越来越高。同时,随着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推进,配电网正逐步由单纯接受、分配电能的网络转变为源网荷储融合互动的灵活电力网络。《意见》聚焦强化配电网规划建设与供电可靠性管理,提出更高要求推动电网供电能力和供电质量快速提升。

强化规划源头建设。《意见》从规划源头要求供电企业打造可靠坚强配电网,以高质量电网规划满足人民美好生活用能需要。提出要强化配电网规划建设,统筹主配网规划,适度超前做好电网设施布局。优化配电网投资管理,将电网投资资金向农村地区、老旧小区、城中村等供电薄弱区域倾斜,结合分布式新能源接入、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清洁取暖发展需求,系统提升配电网综合承载能力。

提升运维管理水平。《意见》要求加强新技术新设备应用,提高配电网管理质效。比如要深化配电网智能巡检体系建设,推广无人机巡视、带电检测、自愈控制等新技术应用。同时,加强停电计划管理,统筹电网改造、设备检修、市政工程配合等各方需求,实行“一停多用”,最大程度减少用户停电次数;要求加大不停电作业技术应用范围,让重点城市重点区域企业和群众在“无感”状态下用上安全、稳定、可靠电力。

频繁停电动态清零。局部地区的频繁停电问题影响人民群众用电用能幸福感与满意度,与新时代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用能需要不相匹配。《意见》要求严格按照标准总体管控,实现问题动态清零。首次提出建立治理成效监督检验机制,充分运用线上、线下渠道公示频繁停电线路和台区整治情况,让人民群众成为检验工作成效的“阅卷人”“判卷人”,扎实推进“用上电”向“用好电”转变,向“少停电”“不停电”迈进。

(二)助力推动能源电力绿色低碳转型

绿色低碳发展是我国经济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能源电力领域是实现碳中和的主战场。《意见》坚持战略引领、问题导向,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能源服务全过程,突出可操作性,明确“做什么”与“怎么做”。

优化光伏并网管理。当前,分布式光伏发电已经成为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重要推动力量。随着分布式光伏装机规模的快速增长,并网消纳已成为制约发展的主要矛盾。《意见》聚焦服务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网接入,要求各地做好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承载力评估信息公开,并针对性制定提升举措,将有效助推分布式光伏发电实现高质量发展。

促进绿电绿证消费。加快推进绿色电力消费,是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的重要内容。《意见》明确要求供电企业建立健全绿电绿证宣传和推广长效服务机制,将有助于在全社会营造绿电消费的良好氛围,激发绿色消费潜力。

服务群众绿色出行。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与绿色出行理念的普及,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已成为国民主流交通工具。《意见》要求进一步完善充电设施用电报装服务机制,精简报装申请资料、提高接电服务效率,全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充电需求。

(三)促进用户节能增效

随着我国新型能源体系、新型电力系统的加快构建,光储充换、虚拟电厂等行业得到快速发展,能源消费逐步向融合多种需求、主动参与、定制化的高效利用模式快速转变。

免费提供公共能效诊断服务。《意见》要求供电企业免费提供电能监测、能效诊断、能效咨询等公共服务,旨在推广“能效账单”等服务模式,助力用户节能增效。

鼓励推广多元综合能源服务。《意见》致力于加快培育综合能源服务市场,鼓励更多市场化主体积极为企业提供能源托管、节能改造等能效服务,从而有效链接需求和供给,满足各类企业高品质、多样化用电用能需求。

《意见》充分体现国家强化民生用电保障的决心,明确要求我们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用电获得感

增进民生福祉是发展的根本目的。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民生为大。”民生是人民幸福之基、社会和谐之本,做好民生用能保障的重要目的是增进人民福祉、推动高质量发展。《意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群众用电需求为导向,补齐民生短板,增进民生福祉,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群众身边的急难愁盼用电问题,以实际行动提升百姓的幸福指数。

(一)着力解决非电网直供电小区用电难题

当前,我国多数住宅小区由供电企业直接抄表到户,但也有小部分小区供配电设施产权不属于供电企业,由物业企业或产权方负责抄表收费和设备运维。这类非电网直供电小区由于特定历史政策等多种原因形成,由于物业企业或者产权方管理不到位导致的停电问题时有出现。由于成因复杂、情况多样,《意见》要求多方协同、按照“减存量、遏增量”的工作思路积极稳妥解决突出问题。

多方协同解决“存量”问题。《意见》要求地方政府“依法依规、积极稳妥”,多方联动、分类施策,充分利用“两新”资金等支持政策,有序推进老旧小区、城中村、非电网直供电小区等供电普遍服务薄弱区域用电问题治理与供配电设施规范化改造,有序推进“减存量”。

健全新建小区供电保障机制。《意见》要求严把新建居民小区建筑电气分部工程验收质量关,对于符合建设标准的新建居民小区供配电设施,产权主体和供电企业应当共同做好资产移交与接收工作,协同落实“遏增量”。

(二)聚力做好民生用电兜底服务保障

《意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突出强调服务和保障好城乡民生用电。

健全民生用电保障机制。针对迎峰度夏度冬用电高峰时段,以及国庆、春节重大节假日等特殊时期、城乡居住密集区域等重点地段,《意见》进一步强调要常态化开展民生供电设施状态监测,确保可靠供电。

做好民生用电抢修服务。《意见》指导供电企业积极配合地方政府,做好用户产权居民小区设备隐患排查及消缺,切实提升供电可靠性。当出现因用户抢修力量不足、抢修主体缺失等造成群众生产生活用电难以保障时,供电企业要积极配合地方政府提供抢修服务,切实保障民生用电需求。

(三)全力维护友好和谐供用电关系

友好和谐供用电关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意见》坚持并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聚焦推进政企网格联动、供电信息直达终端用户、规范电费结算服务等,提出改革举措。

政企网格联动服务。《意见》要求政企联动构建“政务+电力”网格服务机制,让基层供电服务人员深入到人民群众中去,将用电需求解决在基层最前线,将用电投诉和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

供电服务信息直达终端用户。《意见》强化数智赋能基层供电服务,鼓励应用数字技术和线上服务渠道,向非电网直供电终端用户推送故障抢修、安全用电等常用供用电信息,将服务延伸至最末端,有效打通供电服务“最后一公里”。

规范电费结算服务。《意见》指导供电企业规范开展用户预付电费管理,依法依规实施欠费停电,并严格按照规定履行停电提前告知等程序。

《意见》充分体现国家升级现代化公共服务的恒心,明确要求我们出台更多便企利民的创新举措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健全‘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清单管理机制和常态化推进机制”“促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持续推进‘人工智能+’”行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正式出台,为民营经济发展注入新动力。《意见》聚焦强化数智赋能,全面深化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打造全过程供电数智服务,全面推进供电基础服务提质增效。

(一)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

《意见》明确要求推动落实公共服务领域“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举措,推进实现更多供电关联服务事项集成办、一次办。

拓展联合服务。《意见》部署加强水电气等多部门协同和数据共享,推进线上联合申请、材料一次提交、线下联合服务,让企业群众体验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

供电业务联办。《意见》站在企业视角,根据用户在同一个阶段内要同时办理的服务事项,要求供电企业简化合并流程,对“销户+退费”“过户+改类”等高频办电业务“一次办”,大幅压减业务办理时长和办事成本。

异地办电服务。为满足集团用户跨省建厂投资、相邻区域群众异地办电需求,《意见》提出推广“一地受理、多地协同”的跨网办、跨省办等异地办电服务举措,切实降低企业和群众异地办电成本,实现用户“少跑、快办、省心”。

(二)创新办电用电数智服务

人工智能是引领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战略性技术,《意见》要求供电企业抢抓人工智能发展机遇,数智赋能激活办电新体验,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用电获得感。

提升办电便利度。《意见》要求强化供电服务融入数字政府建设,强化电子证照数据归集共享,推进办电档案数字化建设,探索用电报装“全程网办”服务模式,实现办电“一次都不跑”。

提升接电便捷度。《意见》指导供电企业加快数字电网建设,实现接电电源点智能定位、供电路径智能规划、供电方案智能生成,并探索提供线上竣工检验服务。

提升用电满意度。《意见》指导供电企业加强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应用,加快建设智能客服,提供24小时在线的人工智能服务,提供差异化精准服务。

(三)全力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民营经济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和高质量发展不可或缺的力量。今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要求,“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意见》充分彰显国家能源局在能源领域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鲜明立场和坚定决心,从三方面提出创新举措,为民营企业安心谋发展做好办电服务。

拓展“三零”服务对象。在现行低压小微企业办电“零投资”服务基础上,《意见》进一步明确全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将低压办电“零投资”扩大至160千瓦及以下各类民营经济组织,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进一步提升低压接入容量上限,让更多市场经营主体充分享受免费办电的红利。

推广主动办电服务。《意见》指导供电企业强化政企联动,主动获取项目用电需求信息,积极对接用户提供办电指导,并提前开展配套电网工程建设,及时满足各类民营企业办电用电需求,以实际行动深入践行“电等发展”的理念。

实施精准办电服务。《意见》要求探索推行契约接电服务,企业可根据生产实际需要与供电企业提前约定工程送电时间,为民营企业提供可预期的接电服务,及时保障和满足民营企业用电需求。

抓好《意见》的刚性执行落地,坚决维护国家政策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政策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下一步,南方电网公司将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工作要求,抓好《意见》的落地执行,进一步优化用电营商环境、提升供电服务水平,全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用电需要。

一是做好《意见》的宣贯培训。组织公司内部各层级供电企业全面深入学习和理解《意见》,确保各层级员工都及时、准确掌握《意见》内涵。

二是抓好《意见》的贯彻落实。结合南方区域服务现状,坚持人民至上、系统推进,持续深化工作机制、服务模式改革创新,高标准、高质量贯彻落实,确保执行到位。

三是强化闭环监督出成效。定期检查和评估《意见》在基层的落地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鼓励大胆先行先试,进一步巩固提升“三零”“三省”服务成效,强化民生用电保障,促进绿色低碳发展,全面建设现代化用电营商环境南方样板。


原标题:南方电网市场总监李敏虹解读“获得电力”新政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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