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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创新支持虚拟电厂参与电力市场促进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发布!

2025-06-17 08:24来源: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键词:虚拟电厂电力市场陕西虚拟电厂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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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售电网获悉,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近日发布了关于印发《创新支持虚拟电厂参与电力市场促进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其中提到,将虚拟电厂聚合资源分为发电类资源、负荷类资源和独立储能类资源三类:

发电类资源:符合国家及陕西省分布式电源有关管理要求,具备独立上网关口、接入电压等级在10千伏(不含)以下的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及分散式风电(含其内部配置储能),其中“自发自用、余量上网”的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须与对应用户被同一虚拟电厂代理。

负荷类资源:执行陕西省工商业用电价格且具备调节能力的电力用户(含其内部配置储能),包括但不限于配置分布式电源、用户侧储能的电力用户、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蓄热蓄冷、常规工业可调节负荷、商业楼宇用户等。电力用户经电网企业认定接入节点处于配网明显阻塞区域的,不参与虚拟电厂聚合和调节。

独立储能类资源:陕西省符合《陕西省新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实施方案》(陕发改运行〔2024〕377号)有关要求、接入电压等级在10千伏(不含)以下的分布式储能。

虚拟电厂在电力中长期市场、现货市场开展购售电业务,应具备售电公司资质,电力、电量数据具备日96或24时点分时计量与传输条件,聚合资源总调节容量不低于5兆瓦,且单个电网现货市场出清节点(初期为相关33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母线,下同)调节容量不低于0.5兆瓦,持续调节时间不低于1小时。

虚拟电厂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第1个月不参与调节,试运行期陕西省电力负荷管理中心将基于虚拟电厂调节能力认定时采用的基线水平对虚拟电厂基线进行校验监测。陕西省电力负荷管理中心未反馈监测异常的,虚拟电厂于次月起自动进入正式运营期。

具备技术准入条件的虚拟电厂按所在节点以“报量不报价”或“报量报价”方式在日前环节申报运行日的发用电量价等信息,全电量参与现货电能量交易出清。

鼓励各市(区)结合电力保供、新能源发展、关中控煤等需求,利用区域源网荷储资源优势,选取典型性、代表性方向开展实践探索,打造一批技术先进、响应精准、商业模式创新、可复制推广的精品示范项目,引领陕西省虚拟电厂项目建设发展,全力支持陕西新型经营主体创新发展。

详情如下: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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