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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极星为您找到“防治污染设施”相关结果237

      来源:中青在线2015-03-20

      此外,环评法与新环保法在对建设项目防治污染设施的规定上也打起了架。...新环保法明确规定了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设施应当满足三同时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并且应当符合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要求,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

      来源:中国青年报2015-03-19

      此外,环评法与新环保法在对建设项目防治污染设施的规定上也打起了架。...新环保法明确规定了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设施应当满足三同时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并且应当符合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要求,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

      来源:中国青年报2015-03-19

      此外,环评法与新环保法在对建设项目防治污染设施的规定上也打起了架。...新环保法明确规定了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设施应当满足三同时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并且应当符合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要求,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

      来源:长城网2015-03-19

      据介绍,今年1月1日以来,省公安厅、省环保厅联合开展的2015利剑斩污行动重点对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源、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防治污染设施、伪造或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等5类恶意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来源:中国青年报2015-03-19

      此外,环评法与新环保法在对建设项目防治污染设施的规定上也打起了架。...新环保法明确规定了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设施应当满足三同时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并且应当符合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要求,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

      来源:化化网2015-03-18

      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被责令停止排污,拒不执行;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等严重的环境违法行为处以行政拘留。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2015-03-17

      检查将不定时间、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直奔现场、直接督查、直接曝光,严肃查处不正常使用防治污染设施、超标排放、偷排漏排等环境违法行为,以保持执法检查的高压态势。...重点检查各类大气排污企业环保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制定及执行情况,群众投诉案件和热点环境问题的办理情况。

      来源:中国污水处理微信2015-03-12

      三)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四)生产、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生产、使用的农药,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

      来源:水母网2015-03-11

      要求重点排污单位如实公开其主要污染物排放及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等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建立排放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环保责任制度,明确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来源:中国石油报2015-03-10

      ,被责令停止排污,拒不执行的;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生产、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生产、使用的农药,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

      来源:新环境杂志2015-02-13

      三)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四)生产、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生产、使用的农药,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

      来源:新环境杂志2015-02-13

      2、不得通过暗管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新《环境保护法》第42条第4款规定,严禁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

      【解读】新旧《环保法》哪里不一样

      来源:海通证券2015-02-10

      污染企业施加舆情压力:要求排污企业如实向社会公开其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以及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来源:深圳热线2015-01-26

      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如实向社会公开其主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以及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接受社会监督。...新的《环保法》规定,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防治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医疗废物、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光辐射、电磁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来源:中国化工报2015-01-15

      《办法》列举了4种典型的违法排放污染物情形:一是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二是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

      来源:法制日报2015-01-14

      ;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的;排放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排放的污染物的;违法倾倒危险废物的;其他违法排放污染物行为。

      来源:金华日报2015-01-09

      规定罚款处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按照防治污染设施的运行成本,违法行为造成的直接损失或者违法所得等因素确定的规定执行。地方性法规可以根据环境保护的实际需要,增加规定的按日连续处罚的违法行为的种类。

      来源:中国工业报2015-01-09

      推进执法信息公开,要求重点排污单位如实向社会公开其污染物排放状况和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运行情况。发挥环保举报热线和网络平台作用,使违法者处于公众的监督之下。...对典型违法刚性要求为有效遏制当前环境违法行为高发、频发态势,《通知》要求铁拳铁规治污,敢于执法、勇于执法,加大惩戒力度。一是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5-01-06

      第六条 排污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其采取停产整治措施:(一)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的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5-01-06

      、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排放污染物的;(五)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未按照要求执行停产、停排措施,继续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排放污染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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