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7-19
,在进口之时按照6%征集进口环节增值税;国内集成电路企业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即征即退。 ...2000年6月,为鼓励我国半导体产业和软件产业发展,有关部门出台了《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这个被称为18号文的文件规定,对企业征收的增值税实施“即征即退”政策:国内设计、国外加工的集成电路芯片产品
2005-07-20
文件规定,对芯片生产企业缴纳增值税超过6%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此后,政策扶持力度进一步加大,企业缴纳增值税“即征即退”标准降为3%,同时给予芯片生产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的优惠。
2005-04-08
至于再增资时的所得税,各国亦有10年或5年不等的免税优惠,而中国大陆无此规定。至于内销产品的增值税,新加坡为3%,中国台湾5%,韩国10%,中国大陆则高达17%。...谁得到了增值税优惠? 尽管上述三项措施听起来都颇为诱人,但为什么在“芯片退税”政策停止执行后,新的政策未能立即补上呢?
2005-02-01
在备忘录中,中美双方争议主要集中在18号文的第四十一条和四十八条,即:增值税退税政策,即“即征即退”的规定;国内设计、国外加工再进口的集成电路产品增值税退税政策。 ...轮廓已现 2004年7月14日中美签署《关于芯片增值税问题的谅解备忘录》,中国决定对18号文进行微调,并于2005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