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北极星为您找到“新型经营主体”相关结果452

      来源:甘肃省工信厅2024-11-26

      2024年,国家能源局发布《电力市场注册基本规则》,明确了虚拟电厂作为一类新型经营主体的市场成员身份。二、《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是什么?...虚拟电厂运营商是虚拟电厂建设和运营的主体,应是在电力交易平台正式注册的售电公司、负荷聚合商,或具有电力市场交易资格的电力批发用户。

      来源: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11-25

      (四)新型经营主体已注册生效并投入商业运营的独立新型储能企业、已注册生效的虚拟电厂(含负荷聚合商)可参与市场交易。三、交易组织2025年,全省电力市场直接交易规模约××亿千瓦时。

      西北区域灵活调节资源容量市场运营规则(征求意见稿):独立储能电站、虚拟电厂报量报价参与调峰容量交易、顶峰容量交易

      来源:西北能监局2024-11-18

      新型经营主体根据参与的市场交易类型,享受与发电企业同等的权利和义务,并需满足参与灵活调节资源容量市场的技术条件。...西北区域灵活调节资源容量市场的市场成员包括市场运营机构、经营主体、电网企业。根据交易品种的不同,西北区域灵活调节资源容量市场的市场主体范围包括调峰容量交易、顶峰容量交易。

      来源:华中能监局2024-11-12

      下一步,华中能源监管局将继续完善新型经营主体参与电力市场相关规则及配套机制,积极培育虚拟电厂等新型经营主体,全力推动新型经营主体参与电力现货市场、调频辅助服务等市场,促进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四川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2024年修订版征求意见稿)发布

      来源:国家能源局四川监管办2024-11-12

      其中,经营主体包括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发电企业、售电企业、电力用户和新型经营主体(含新型储能企业、虚拟电厂等);电网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暂未直接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用户实施代理购电时,可视为经营主体

      四川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2024年修订版征求意见稿):现阶段主要开展电能量交易、合同电量转让交易

      来源:四川能监办2024-11-11

      其中,经营主体包括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发电企业、售电企业、电力用户和新型经营主体(含新型储能企业、虚拟电厂等);电网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暂未直接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用户实施代理购电时,可视为经营主体

      来源: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2024-11-08

      除上述发电单元与新型经营主体类型外,水电、生物质及垃圾发电、分布式发电、背压机组(只在供热期间运行的燃煤机组)以及自备电厂,暂不参与现货市场。详情点击bipv项目最高补贴0.9元/w!

      来源:福建能监办2024-11-08

      本次修订《实施细则》重点就加强省内现货市场衔接、推动能源绿色转型、强化省间互济等方面作进一步修订完善,新增虚拟电厂等新型经营主体参与市场交易有关条款。...加强中长期市场与现货市场有效衔接,近日,福建能源监管办组织召开福建电力中长期交易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修订研讨会,福建省发改委、国网福建省电力公司、福建电力市场运营机构、发电企业、售电公司、电力用户、新型经营主体等有关单位代表参加会议

      黑龙江省电力市场准入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2.0 版)征求意见稿发布

      来源:黑龙江省发改委2024-11-05

      经营主体包括发电企业、售电公司、电力用户、电网企业和新型经营主体(含独立储能企业、虚拟电厂、智能微电网等)。详情如下:

      黑龙江省电力辅助服务 (调频)市场实施细则(试行2.0版)征求意见稿发布

      来源:黑龙江省发改委2024-11-05

      ,包括并网发电单元与新型经营主体。...新型经营主体包括满足市场准入条件的独立储能与直控型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调频辅助服务费用分摊者包括参与现货市场的燃煤机组与新能源场站、独立储能等。

      黑龙江:新能源场站通过“报量报价”参与现货市场

      来源:黑龙江省发改委2024-11-05

      除上述发电单元与新型经营主体类型外,水电、生物质及垃圾发电、分布式发电、背压机组(只在供热期间运行的燃煤机组)以及自备电厂,暂不参与现货市场。...全文如下:关于公开征求《黑龙江省电力市场运营规则及配套实施细则(试行2.0版)》意见的通知为规范黑龙江省电力现货市场运营和管理,依法维护经营主体的合法权益,推进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电力市场体系建设,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来源:人民网2024-11-05

      强化多方面保障措施开展深远海漂浮式海上风电、绿色直供电、氢冶金和氢基化工技术应用等试点;支持园区、企业、大型公共建筑等开展发供用高比例新能源试点;支持数字能源、虚拟电厂、农村能源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壮大

      黑龙江省现货电能量市场交易实施细则(试行2.0版)征求意见:新能源场站“报量报价”参与现货市场

      来源:黑龙江省发改委2024-11-04

      除上述发电单元与新型经营主体类型外,水电、生物质及垃圾发电、分布式发电、背压机组(只在供热期间运行的燃煤机组)以及自备电厂,暂不参与现货市场。...关于新型经营主体,独立储能可按自然月自愿选择通过“报量报价”的方式全电量参与日前现货市场竞价;或以“报量不报价”的方式自主决策充放电功率曲线在日前现货市场中优先出清。

      辽宁省电力市场运营规则及配套实施细则(试行3.1版)发布!构建中长期交易和现货交易两大市场

      来源:辽宁电力交易中心2024-11-04

      辽宁省现货电能量市场交易实施细则(试行3.1版)提到,市场主体包括满足准入条件的各类发电企业、售电公司、电力用户、新型经营主体等。...辽宁省电力辅助服务(调频)市场实施细则(试行3.1版)提到,调频辅助服务提供者为电力调度机构调管的满足准入条件的市场主体,包括并网发电单元与新型经营主体

      来源:国家能源局2024-11-01

      针对新业态,《意见》提出推动业态融合创新,推动工业、交通、建筑、农业、林业等与可再生能源跨行业融合,支持数字能源、虚拟电厂、农村能源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壮大,鼓励促进可再生能源多品种、多领域、多形态替代的商业模式创新

      来源:国家发改委2024-11-01

      针对新业态,《意见》提出推动业态融合创新,推动工业、交通、建筑、农业、林业等与可再生能源跨行业融合,支持数字能源、虚拟电厂、农村能源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壮大,鼓励促进可再生能源多品种、多领域、多形态替代的商业模式创新

      来源:国家能源局2024-10-31

      针对新业态,《意见》提出推动业态融合创新,推动工业、交通、建筑、农业、林业等与可再生能源跨行业融合,支持数字能源、虚拟电厂、农村能源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壮大,鼓励促进可再生能源多品种、多领域、多形态替代的商业模式创新

      云南电力中长期交易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阶段主要包括直接开展的电量交易和合同电量转让交易

      来源:云南能监办2024-10-28

      其中,经营主体包括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发电企业、售电公司、电力用户和新型经营主体(含新型储能企业、虚拟电厂、智能微电网等);电力市场运营机构包括电力交易机构、电力调度机构。

      河北南部电网辅助服务市场交易实施细则(结算试运行V2.1版):虚拟电厂可调节电力不低于10兆瓦

      来源:河北电力交易中心2024-10-25

      独立储能、虚拟电厂等新型经营主体如未申报调频辅助服务市场,视为不参与次日调频市场交易。...(三)独立储能、虚拟电厂等新型经营主体除满足上述条件外,参与调频市场的独立储能充电功率不应低于10兆瓦;参与调频市场的虚拟电厂可调节电力不应低于10兆瓦。

      河北南部电网现货电能量市场交易实施细则(结算试运行V2.1版):日前市场采用全电量竞价、集中优化出清的方式开展

      来源:河北电力交易中心2024-10-24

      按一定比例参与现货市场的新能源场站(不含扶贫)申报运行日的发电预测出力曲线及报价信息,全电量参与现货市场出清;批发用户(售电公司)、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申报运行日的用电需求曲线,不申报价格;独立储能、虚拟电厂等新型经营主体未来考虑报量报价参与出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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