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北极星为您找到“碳市场管理平台”相关结果52

      来源:陕西省生态环境厅2024-07-30

      (以下简称“全国碳市场管理平台”)经各市(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初审通过后,报送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第三章数据质量控制方案和月度信息化存证第九条【方案报送】重点排放单位应根据生态环境部制定的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按照相关要求编制下一年度数据质量控制方案,并于每年12月20日前通过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管理平台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本市纳入全国<mark>碳市场</mark>非电力行业重点排放单位2023年度碳排放报告核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生态环境局2024-07-19

      (三)请各相关区、管委会督促全国碳市场非电力行业重点排放单位落实核查整改。三、其他有关事项如遇技术问题、政策问题,可通过全国碳市场管理平台帮助功能模块咨询。...上海市生态环境局7月18日发布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本市纳入全国碳市场非电力行业重点排放单位2023年度碳排放报告核查工作的通知(沪环气候〔2024〕127号),并发布纳入此次工作的重点排放单位名单。

      《吉林省重点排放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实施细则(试行)》印发!

      来源:吉林省生态环境厅2023-12-22

      第二章工作程序第五条 【前期准备】工作实施前,核查及复查机构应通过全国碳市场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管理平台”)完成注册,填报机构及人员信息,成立核查组、复查组,每组人员不少于2人。...第八条 【复核】核查及复查工作结束后,吉林省生态环境厅通过管理平台“核查结果告知”功能将核查结果告知重点排放单位。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3-12-01

      第五条各设区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每年12月10日前通过全国碳市场管理平台更新辖区内下一年度重点排放单位名录。自治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核确定重点排放单位名录,向生态环境部报告并向社会公开。...重点排放单位应在全国碳市场管理平台报送数据质量控制计划、月度信息化存证、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在国家规定的履约期限内足额完成碳排放配额清缴工作,开展年度碳排放信息公开工作,并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

      上海:关于开展本市纳入全国<mark>碳市场</mark>非电力行业重点排放单位2022年度碳排放报告与核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生态环境局2023-11-13

      (四)请各相关区、管委会督促全国碳市场非电力行业重点排放单位按时提交排放报告。三、其他有关事项如遇技术问题、政策问题,可通过全国碳市场管理平台帮助功能模块咨询。....cn/xxgk2018/xxgk/xxgk06/202310/t20231018_1043427.html),请各重点排放单位于2023年11月15日前核算2022年度排放量并编制排放报告,通过全国碳市场管理平台

      来源:中国华电2023-11-13

      今年,生态环境部启用全国碳市场管理平台后,中国华电迅速组织数据核算、校验,准时完成报送工作。...至此,中国华电率先提前完成全国碳市场2021、2022年度碳排放配额清缴,实现了在全国碳市场第二个履约期100%履约,充分展示了中国华电在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方面的坚定决心和突出贡献。

      来源:中国华电2023-11-13

      今年,生态环境部启用全国碳市场管理平台后,中国华电迅速组织数据核算、校验,准时完成报送工作。...至此,中国华电率先提前完成全国碳市场2021、2022年度碳排放配额清缴,实现了在全国碳市场第二个履约期100%履约,充分展示了中国华电在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方面的坚定决心和突出贡献。

      生态环境部关于做好2023—2025年部分重点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与核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生态环境部2023-10-19

      省级生态环境部门要及时将重点行业企业名单录入至全国碳市场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管理平台,网址为.cn/),并为重点行业企业开立账户。已获得管理平台账户的自备电厂企业,无需开立新的账户。

      来源:生态环境部2023-10-18

      省级生态环境部门要及时将重点行业企业名单录入至全国碳市场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管理平台,网址为.cn/),并为重点行业企业开立账户。已获得管理平台账户的自备电厂企业,无需开立新的账户。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3-09-28

      第七条重点排放单位应当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建立温室气体数据内部台账管理制度和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内部审核制度等数据质量管理制度,重点排放单位应在全国碳市场管理平台报送数据质量控制计划、月度信息化存证资料、温室气体排放报告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3-09-28

      第七条重点排放单位应当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建立温室气体数据内部台账管理制度和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内部审核制度等数据质量管理制度,重点排放单位应在全国碳市场管理平台报送数据质量控制计划、月度信息化存证资料、温室气体排放报告

      重庆市关于加强纳入全国<mark>碳市场</mark>重点排放单位温室气体排放全链条<mark>管理</mark>工作的通知

      来源:重庆市生态环境局2023-08-17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加强纳入全国碳市场重点排放单位温室气体排放全链条管理工作的通知,将拟纳入下一年度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名录于每年10月15日前通过全国碳市场管理平台(以下简称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度全国<mark>碳市场</mark>发电行业碳排放核查工作质量评价结果的通知

      来源:重庆市生态环境局2023-08-08

      》(环办气候函〔2023〕43号)有关要求,我局组织对2022年度全国碳市场发电行业碳排放核查工作质量开展了考核评价,依据核查技术服务机构向全国碳市场管理平台提交核查成果的时间及我局组织开展复查工作情况

      全国碳排放权交易<mark>市场</mark>2021、2022年度碳排放配额清缴相关工作的通知发布

      来源:生态环境部2023-07-18

      重点排放单位申报材料需上传至全国碳市场管理平台,并于2023年8月4日前通过正式文件报送注登机构,同时抄送我部应对气候变化司。...对符合上述情形的重点排放单位,不可预支2023年度配额,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在全国碳市场管理平台上的“配额核定同步”模块进行添加“特殊说明”操作,在重点排放单位核定配额实际发放汇总表“需特殊说明的事项

      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mark>市场</mark>2021、2022年度碳排放配额清缴相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生态环境部2023-07-18

      重点排放单位申报材料需上传至全国碳市场管理平台,并于2023年8月4日前通过正式文件报送注登机构,同时抄送我部应对气候变化司。...对符合上述情形的重点排放单位,不可预支2023年度配额,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在全国碳市场管理平台上的“配额核定同步”模块进行添加“特殊说明”操作,在重点排放单位核定配额实际发放汇总表“需特殊说明的事项

      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mark>市场</mark>2021、2022年度碳排放配额清缴相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生态环境部2023-07-18

      重点排放单位申报材料需上传至全国碳市场管理平台,并于2023年8月4日前通过正式文件报送注登机构,同时抄送我部应对气候变化司。...对符合上述情形的重点排放单位,不可预支2023年度配额,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在全国碳市场管理平台上的“配额核定同步”模块进行添加“特殊说明”操作,在重点排放单位核定配额实际发放汇总表“需特殊说明的事项

      关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mark>市场</mark>2021、2022年度碳排放配额清缴相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生态环境部2023-07-18

      重点排放单位申报材料需上传至全国碳市场管理平台,并于2023年8月4日前通过正式文件报送注登机构,同时抄送我部应对气候变化司。...对符合上述情形的重点排放单位,不可预支2023年度配额,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在全国碳市场管理平台上的“配额核定同步”模块进行添加“特殊说明”操作,在重点排放单位核定配额实际发放汇总表“需特殊说明的事项

      来源:国能(福州)热电有限公司2023-06-07

      本次核查是全国碳市场管理平台重新建设后,开展的首次年度核查,较以往核查重点更加突出、数据链完整性要求更高,台账管理要求更加精细、规范。...核查启动会上,核查组介绍了全国碳市场最新动态、政策要求、核查的具体内容、步骤要求以及核查期间需要提供的资料,该公司介绍了碳排放工作开展的基本情况和遇到的问题,生态主管部门对本次核查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来源:河南省生态环境厅2023-05-25

      目前,国家已经建立了全国碳市场管理平台、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结算系统和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系统,正在建设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系统,生态环境部将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的要求,正在建设并不断完善全国统一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来源:北极星碳管家网2023-04-26

      区生态环境部门根据重点排放单位确定标准和上一年度重点排放单位名录,按照自治区、银川市有关安排,每年更新辖区内重点排放单位名单,于每年11月30日前报市生态环境部门,市生态环境部门应于每年12月10日前通过全国碳市场管理平台审核上报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重点排放单位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