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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极星为您找到“转让交易”相关结果1764

      来源:中国能源报2020-12-16

      据悉,衢州巨泰、衢州清泰与巨化集团及其下属单位的交易总额在2亿元/年左右,本次股权转让交易完成后,菲达环保将因此减少日常关联交易金额2亿元/年左右。...由于菲达环保董事长担任巨化集团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巨化集团为菲达环保的关联法人,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来源:中国能源报2020-12-16

      据悉,衢州巨泰、衢州清泰与巨化集团及其下属单位的交易总额在2亿元/年左右,本次股权转让交易完成后,菲达环保将因此减少日常关联交易金额2亿元/年左右。...由于菲达环保董事长担任巨化集团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巨化集团为菲达环保的关联法人,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来源:新华网2020-12-14

      年度交易按月分解计划申报,月度交易包括月度直接交易及用电侧合同电量转让交易等。用电侧合同电量转让交易将根据市场运行情况适时开展。

      来源:湖北发展改革2020-12-14

      电力市场化交易2020年,我省深入推进电力市场化交易,先后组织开展了1次年度交易、6次月度交易、1次新投产机组交易、1次用电侧市场化合同电量转让交易和1次恩施扶贫专场特色交易,为实体经济直接降低成本8.21

      来源:中国电力新闻网2020-12-11

      年度交易按月分解计划申报,月度交易包括月度直接交易及用电侧合同电量转让交易等。用电侧合同电量转让交易将根据市场运行情况适时开展。

      来源:山西省能源局2020-12-10

      交易机制方面,初步形成了常态化的中长期交易机制,交易周期涵盖年、月、月内,交易方式包括双边协商、集中撮合、挂牌,交易品种有省内直接交易、跨省跨区交易、发电权及合同转让交易、西龙池容量电费认购交易等;现货市场运营规则基本形成

      来源:湖南能监办2020-12-10

      电力中长期交易现阶段主要开展电能量交易,灵活开展发电权交易、合同转让交易、专场交易、应急交易,根据市场发展需要开展可再生能源超额消纳量交易、输电权、容量等交易

      来源:陕西电力交易中心2020-12-09

      交易中心坚持以创新驱动为引领,不断丰富交易品种,提高交易频次,建立“年度双边+月度竞价+周转让”的交易机制,将年度交易电量细化到月,每周定期开展合同电量转让交易,充分运用市场化手段,促进市场主体实现电力电量平衡

      云南开展2020年11月用电侧事后合约<mark>转让交易</mark>及售电公司电量终分

      来源:昆明电力交易中心2020-12-07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日前昆明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开展2020年11月用电侧事后合约转让交易及售电公司电量终分的通知,交易申报时间为12月7日。详情如下:

      2020年11月江苏电力市场购电侧月内合同电量<mark>转让交易</mark>结果:成交均价345.58元/兆瓦时

      来源:江苏电力交易中心2020-12-02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日前江苏电力交易中心公示2020年11月江苏电力市场购电侧月内合同电量转让交易结果。结果显示,最终成交247笔,成交电量1.4亿千瓦时,成交均价345.58元/兆瓦时。详情如下:

      来源:陕西电力交易中心2020-11-30

      交易中心坚持以创新驱动为引领,不断丰富交易品种,提高交易频次,建立“年度双边+月度竞价+周转让”的交易机制,将年度交易电量细化到月,每周定期开展合同电量转让交易,充分运用市场化手段,促进市场主体实现电力电量平衡

      广东2020年12月份发电合同电量<mark>转让</mark>集中<mark>交易</mark>平均成交价315.01厘/千瓦时

      来源:广东电力交易中心2020-11-26

      11月25日上午,广东电力交易中心组织开展了2020年12月份发电合同电量转让集中交易,现将未经安全校核的交易结果通报如下:

      2020年11月江苏电力市场购电侧月内合同电量<mark>转让交易</mark> 申报时间11月30日

      来源:江苏电力交易中心2020-11-25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日前江苏电力交易中心发布2020年11月江苏电力市场购电侧月内合同电量转让交易公告,申报时间为11月30日,详情如下:

      广东发布2020年12月份发电合同电量<mark>转让交易</mark>公告

      来源:广东电力交易中心2020-11-25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根据2020年12月份月度交易时间安排,广东电力交易中心定于11月25日组织开展2020年12月份发电合同电量转让交易,通知正文如下:

      来源:东北能监局2020-11-24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内蒙古东部地区(以下简称“蒙东”)电力直接交易、合同电量转让交易等。跨区跨省交易、电力辅助服务(补偿)机制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用户未完成交易合同偏差在5%以内的少用电量,免于支付偏差电量费用;偏差超过5%的少用电量,按照相应类别交易电量平均交易电价的10%计取。

      2021年安徽省电力合同<mark>转让交易</mark>执行细则:合同<mark>转让交易</mark>可按照月度开展或在月内开展

      来源:安徽电力交易中心2020-11-24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日前安徽电力交易中心发布2021年安徽省电力合同转让交易执行细则,称合同转让交易可按照月度开展或在月内开展,所有通过市场准入的发电企业、一级用户和售电公司均可参与交易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20-11-17

      电改快讯甘肃省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试行)正式发布日前发布的《甘肃省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试行)》指出,电力中长期交易现阶段主要开展电能量交易、发电权交易、合同转让交易,根据市场发展需要开展输电权、容量等交易

      2021年安徽电力中长期<mark>交易</mark>实施方案:规模不设上限 偏差电量允许范围-2%~+3%

      来源:安徽省能源局2020-11-17

      03电力用户市场交易电量2021年参与电力中长期交易电力用户须全电量进入市场,并符合以下规定:(1)一级用户申报年度交易电量不得超过上一年度年用电量,不足部分通过月度 (月内)交易或合同转让交易获得。

      2020年湖北省电力市场化<mark>交易</mark>合同电量<mark>转让交易</mark> 11月23日进行申报

      来源:湖北电力交易中心2020-11-17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湖北电力交易中心11月23日开展2020年湖北省电力市场化交易合同电量转让交易,详情如下:

      甘肃省电力中长期<mark>交易</mark>规则(试行)正式发布:鼓励双边协商<mark>交易</mark>约定电力<mark>交易</mark>曲线

      来源:甘肃能监办2020-11-17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甘肃能监办日前发布了关于印发《甘肃省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试行)》的通知。电力中长期交易现阶段主要开展电能量交易、发电权交易、合同转让交易,根据市场发展需要开展输电权、容量等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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