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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极星为您找到“新型经营主体”相关结果367
      山西:<mark>新型</mark><mark>经营</mark><mark>主体</mark>参与电力响应交易注册资源聚合等有关事项

      来源:山西电力交易中心2025-03-17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山西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新型经营主体参与电力响应交易注册资源聚合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其中提到,山西电力交易中心拟开展4月电力响应交易,具备注册条件的新型经营主体在平台提交注册申请,交易中心审核后完成注册

      来源:配售电研究中心2025-03-17

      若用户与新能源项目想要通过低于市场交易电价的价格进行交易,还需新能源项目与用户在项目内部创新发展可物理执行的直接交易模式,而后新能源与用户作为整体以新型经营主体身份(可参考国能发法改〔2024〕93号中虚拟电厂主体身份或微电网主体身份

      来源:山东省能源局2025-03-13

      关于印发源网荷储一体化试点实施细则的通知各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山东电力交易中心: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推进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规〔2021〕280号)和国家能源局《关于支持电力领域新型经营主体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

      来源:山东省能源局2025-03-12

      关于印发源网荷储一体化试点实施细则的通知各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山东电力交易中心: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推进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规〔2021〕280号)和国家能源局《关于支持电力领域新型经营主体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

      来源:山东省能源局2025-03-12

      关于印发源网荷储一体化试点实施细则的通知各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山东电力交易中心: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推进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规〔2021〕280号)和国家能源局《关于支持电力领域新型经营主体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

      来源:朗新研究院2025-03-11

      随着我国电力市场建设进程的持续推进,以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储能等分布式电源和可调节负荷为代表的单一技术类新型经营主体,也需要一个更加灵活、能够快速响应市场价格信号的源荷互动机制,帮助降低系统整体的运行成本

      高纪凡两会建言:大力发展智能微电网助力<mark>新型</mark>电力系统建设

      来源:天合光能2025-03-10

      二是进一步落实《关于支持电力领域新型经营主体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加快完善适应微电网等新型经营主体的电价机制,激发社会资本投资微电网积极性,推进新模式、新业态创新发展,培育能源领域新质生产力。

      来源:北极星输配电网2025-03-10

      公司表示,迦南智能设立全资子公司迦辰智电,旨在积极响应国家《关于支持电力领域新型经营主体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行动方案(2024—2027年)》的政策号召,标志着公司涉足“光储充配一体化

      单轨制“转正” 蒙西电力市场的革与新

      来源:飔合科技2025-03-07

      用户侧方面积极引导具有电力、电量调节能力且具有新技术特征、新运营模式的配电环节各类资源参与市场,形成资源聚合类新型经营主体,如虚拟电厂(负荷聚集商)和智能微电网。

      海尔新能源参展第二十届国际太阳能利用大会,签约多行业源网荷储项目

      来源:海尔新能源2025-03-05

      国家能源局《关于支持电力领域新型经营主体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出,鼓励电力领域企业从单一技术类新型经营主体向资源聚合类新型经营主体转型,应当持续提升技术管理水平和调节能力,更好适应新型电力系统需要。

      《福建电力市场运行基本规则》(2025年修订版):进一步扩大<mark>经营</mark><mark>主体</mark>范围

      来源:福建能监办2025-02-28

      主要修订内容概括如下:(一)进一步扩大经营主体范围。明确新型经营主体包括新型储能、虚拟电厂、智能微电网等,进一步明确各类市场成员权责。(二)明确工商业用户价格机制。

      吉林电力现货市场计划自3月份起逐月开展从日到多日的多轮次短周期结算试运行!

      来源:吉林电力交易中心2025-02-28

      新型经营主体:独立储能在本轮结算试运行期间可自愿选择通过“报量不报价”的方式自主决策充放电功率曲线在日前现货市场中优先出清。详情如下:...3新型经营主体。独立储能应以同一节点的独立法人项目为交易单元直接参与电力批发市场,额定功率应不低于准入值pthes,额定功率充放电持续响应时间不低于准入值rtthes。

      报量不报价!河北南网独立储能可参与中长期/调频辅助服务市场!

      来源:北极星储能网2025-02-26

      费用分摊:市场运行初期,调频市场费用分摊对象主要为入市火电、燃气机组、风电、集中式光伏电站(不含扶贫)、新型经营主体。...有偿辅助服务提供者主要为并网发电企业,鼓励独立储能等新型经营主体参与提供辅助服务。提供调频辅助服务的独立储能设施不参与电能量市场出清。

      来源:中国电力报2025-02-25

      印发《关于支持电力领域新型经营主体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激发配电侧资源灵活调节潜力,提升电力系统安全保障能力,促进新能源消纳。推动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实现新突破。

      湖南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补充规定:明确中长期分时段交易合同曲线或曲线形成方式

      来源:湖南能监办2025-02-25

      对照《电力市场运行基本规则》《电力市场注册基本规则》,《补充规定》新增新型经营主体,并对各类经营主体参与市场要求和相关表述进行了完善。

      河北南部电网辅助服务市场交易实施细则(试运行V3.0版):调频市场采用“日前集中竞价、统一出清”方式

      来源:河北电力交易中心2025-02-24

      其中《河北南部电网辅助服务市场交易实施细则(试运行v3.0版)》提到,本细则适用于河北南网统调发电机组及获得准入的独立储能、虚拟电厂等新型经营主体参加的辅助服务交易行为。

      河北南部电网现货电能量市场交易实施细则(试运行V3. 版):分布式光伏可直接或由分布式光伏聚合商聚合参与现货市场出清

      来源:河北电力交易中心2025-02-21

      全电量参与现货市场出清;按一定比例参与现货市场的分布式光伏可直接或由分布式光伏聚合商聚合参与现货市场出清;批发用户(售电公司)、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申报运行日的用电需求曲线,不申报价格;独立储能、虚拟电厂等新型经营主体未来考虑报量报价参与出清

      来源:走进电力市场2025-02-21

      7、聚合类新型经营主体与被聚合资源签订代理服务合同。被聚合资源在同一合同周期内,原则上仅可被一家资源聚合类新型经营主体代理。

      来源:先思录2025-02-21

      分布式光伏以现金流为核心的资产金融属性将逐渐褪色,其作为综合能源服务有机组成、作为新型经营主体有机组成和作为绿色价值承载物的作用将日益突出。...、用户配套工程和公共连接点两侧的投资主体等。

      电力市场迈入3.0时代:新能源引领的全新版图

      来源:北极星售电网2025-02-20

      3.0时代:新能源、新型经营主体全面入市2025年,电力市场正式进入3.0时代。电力市场3.0时代是电力市场发展的全新阶段,核心特征是新能源和新型经营主体全面入市,现货市场成为电力交易的重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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