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北极星为您找到“新型经营主体”相关结果367

      来源:福建能源监管办2025-02-19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关于支持电力领域新型经营主体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有关工作部署,完善市场机制,推动新型储能等新型经营主体创新发展,近日,福建能源监管办组织人员赴福建省首个大型集中式共享储能电站—

      来源:北极星售电网2025-02-18

      ,推动马尼拉园区两级虚拟园区建设支持政策,服务南京虚拟园区、智能微电网等新型经营主体参与电力辅助服务、交易现货等,为企业绿色转型提供支撑。...三是在服务企业新型生产要素方面,我们将围绕新质生产力主体和高重点行业开展400家企业的能效诊断,引领产业链绿色低碳发展;迭代升级公司绿电绿证服务,服务南京2025年绿电交易超25亿千瓦时;全力投入南京市虚拟园区管理中心

      广东电力市场运行规则:支持省外电源参与广东现货电能量交易

      来源:南方能监局2025-02-18

      经营主体包括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发电企业、售电公司、电力用户和新型经营主体(含新型储能企业、虚拟电厂、智能微电网等)。现货电能量交易采用全电量申报、集中优化出清的方式开展。

      吉林省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补充规定:鼓励各类<mark>新型</mark><mark>经营</mark><mark>主体</mark>参与电能量等市场交易

      来源:吉林电力交易中心2025-02-12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2月12日,吉林电力交易中心转发《吉林省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补充规定》,其中提到,鼓励依法取得项目核准或备案文件、通过相关验收或安全性评价的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可调节负荷、负荷聚合商、独立新型储能

      “十五五”我国能源发展重点分析及油气行业发展建议

      来源:中能传媒研究院2025-02-10

      国家能源局印发的《关于支持电力领域新型经营主体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激励新型经营主体参与电力系

      来源:鄂电价格2025-02-08

      ,分为单一技术类新型经营主体和资源聚合类新型经营主体。...其中,单一技术类新型经营主体主要包括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储能等分布式电源和可调节负荷”,“新型经营主体参与市场与其他经营主体享有平等的市场地位,并按有关规定公平承担偏差结算和不平衡资金分摊等相关费用

      南方区域电力市场现货电能量交易实施细则(试行 V3.0)发布!

      来源:广州电力交易中心2025-02-06

      允许符合条件的独立储能、新能源配建独立储能电站、虚拟电厂等新型经营主体,根据各省(区)相关规则采用报量报价或报量不报价方式参与现货优化。详情如下:

      来源:张家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02-06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张家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重点工作安排发布,其中提到,持续优化能源结构,支持陆上风电、新型储能、虚拟电厂等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

      负调节0.1元/度、正调节0.2元/度!山西<mark>新型</mark><mark>经营</mark><mark>主体</mark>电力响应交易4月启动!

      来源:北极星储能网2025-01-26

      新型经营主体是指,以负荷聚合商、虚拟电厂为主的资源聚合类新型经营主体,要求可提供的最大调节能力不低于5mw/2h。储能及抽蓄机组预计放电能力参与具体测算。

      来源:北极星储能网2025-01-26

      5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支持电力领域新型经营主体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创新发展。新型经营主体应当持续提升技术管理水平和调节能力,更好适应新型电力系统需要。

      西北区域 “沙戈荒”大基地配套电源短期平衡市场运营规则(试行)(征求意见稿)发布

      来源: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2025-01-26

      1月24日,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发布关于征求《西北区域 “沙戈荒”大基地配套电源短期平衡市场运营规则(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知,通知指出,经营主体包括发电侧主体新型经营主体

      当出海成为必选题,如何制胜全球储能场景定制时代?

      来源:天合储能2025-01-24

      2024年12月,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支持电力领域新型经营主体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完善适应新型经营主体的电力市场交易极致,为新型经营主体响应市场需求提供更加准确的价格指导。

      2024储能产业盘点——全球储能竞争加剧,产业链加速重构

      来源:中关村储能产业技术联盟2025-01-24

      11月发布的《关于支持电力领域新型经营主体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将储能作为新型经营主体之一,明确与其他市场主体享有平等的市场地位,并提出在新能源直供、现货市场出清节点向更低电压等级延伸等方面开展探索,给储能参与电力市场带来更多想象空间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25-01-23

      近年来,我国新型电力系统建设逐步推进,以风电、光伏发电为代表的新能源发电逐步成为未来电力系统的主体电源,新型经营主体陆续入市。我国电力市场迈入了“3.0”全新发展时代!

      来源:国家电网报2025-01-22

      作为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的电力骨干企业,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生产经营工作面临新的形势和新的要求:电力需求继续刚性增长,对保障电力供应提出更高要求;新能源迅猛发展、新型经营主体广泛接入,对服务能源转型提出更高要求

      首发混合供电储能系统,力高新能深挖“可靠性”市场

      来源:北极星储能网2025-01-21

      “多能工”,提升储能价值12月5日,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关于支持电力领域新型经营主体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其中明确提出支持具备

      山西<mark>新型</mark><mark>经营</mark><mark>主体</mark>电力响应交易实施细则:集中竞价报价范围0-200元/兆瓦·时

      来源:山西能监办2025-01-20

      原文如下:关于印发《山西新型经营主体电力响应交易实施细则》的通知(晋监能市场规〔2025〕1号)...北极星售电网获悉,1月20日,国家能源局山西监管办发布关于印发《山西新型经营主体电力响应交易实施细则》的通知(晋监能市场规〔2025〕1号)。

      来源:电联新媒2025-01-16

      在国家政策层面,近期,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关于支持电力领域新型经营主体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虚拟电厂是运用数字化、智能化等先进技术,聚合分布式电源和可调节负荷等,协同参与系统运行和市场交易的电力运行组织模式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25-01-16

      建设绿电园区,聚焦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攻坚落地增量配电、源网荷储一体化等发供用模式,积极开展离网技术应用和新型电网技术探索,支持电力领域新型经营主体创新发展,引导更多新能源场站参与绿证交易,促使绿电向各类园区汇集

      来源:新华社2025-01-16

      随着新型能源体系加快构建,独立储能、虚拟电厂、智能微电网等新业态不断涌现。目前山西电力现货市场已汇集了613座新能源场站、200多家售电公司、10家独立储能电站、5座虚拟电厂等新型经营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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