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北极星为您找到“社保”相关结果3266

      来源:江西省人民政府2022-06-10

      (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金融监管局、人行南昌中心支行、江西银保监局)7.延长社保费缓缴期限、扩大缓缴范围。

      来源:北极星储能网2022-06-10

      安全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并提供以上人员的社保证明。

      来源:浙江省人民政府2022-06-10

      6.扩大实施社保费缓缴政策。...扩大政策范围,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5个特困行业和国家规定的其他特困行业,实施阶段性缓缴三项社保费,缓缴期限阶段性延长至

      来源:河钢承钢集团2022-06-10

      被授权委托人需提供在投标单位近期的社保缴费证明;同类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来(以合同签订日为准),至少具有1项移动卸料车或皮带机除尘新建或改造总承包业绩。

      来源:国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2022-06-10

      (2021年9月及以后连续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合同扫描件或业主证明(合同或业主证明中须体现负责人名字)等材料)。...(2021年9月及以后连续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合同扫描件或业主证明(合同或业主证明中须体现设计总负责人名字)等材料)。

      福州市白湖北园片区建筑垃圾清运及资源化利用工程服务类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2022-06-10

      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 财 采 〔2021〕5 2 号) 规定,(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 (格式详见附件),若按附件内容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证明材料

      来源:国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2022-06-10

      (2021年9月及以后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合同扫描件或业主证明(合同或业主证明中须体现负责人名字)等材料)...(2021年9月及以后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合同扫描件或业主证明(合同或业主证明中须体现设计总负责人名字)等材料)。

      来源:浙江省人民政府2022-06-10

      6.扩大实施社保费缓缴政策。...扩大政策范围,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5个特困行业和国家规定的其他特困行业,实施阶段性缓缴三项社保费,缓缴期限阶段性延长至

      来源:浙江省人民政府2022-06-10

      6.扩大实施社保费缓缴政策。...扩大政策范围,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5个特困行业和国家规定的其他特困行业,实施阶段性缓缴三项社保费,缓缴期限阶段性延长至

      来源:甘肃省人民政府2022-06-10

      6.落实扩大社保费缓缴政策。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1年,执行期限至2023年4月30日。

      来源:云南省人民政府2022-06-09

      4.扩大实施社保费缓缴政策。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1%的政策至2023年4月30日。...在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的前提下,对符合条件地区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5个特困行业,实施阶段性缓缴三项社保费政策

      来源:广西工信厅2022-06-09

      (自治区财政厅负责)5.扩大实施社保费缓缴政策。

      来源:甘肃省人民政府2022-06-09

      6.落实扩大社保费缓缴政策。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1年,执行期限至2023年4月30日。

      来源:云南省人民政府2022-06-09

      4.扩大实施社保费缓缴政策。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1%的政策至2023年4月30日。...在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的前提下,对符合条件地区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5个特困行业,实施阶段性缓缴三项社保费政策

      来源:广西工信厅2022-06-09

      (自治区财政厅负责)5.扩大实施社保费缓缴政策。

      来源:云南省人民政府2022-06-09

      4.扩大实施社保费缓缴政策。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1%的政策至2023年4月30日。...在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的前提下,对符合条件地区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5个特困行业,实施阶段性缓缴三项社保费政策

      来源:黑龙江省人民政府2022-06-09

      6.扩大实施社保费缓缴政策。...在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5个特困行业实施阶段性缓缴三项社保费政策的基础上,对国家规定的其他特困行业,扩大实施缓缴政策,养老保险费缓缴期限阶段性延长至2022年底。

      来源:甘肃省人民政府2022-06-09

      6.落实扩大社保费缓缴政策。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1年,执行期限至2023年4月30日。

      相关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