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8-22
至今还有很多县级供电公司,甚至地市级电力公司根本不在国家电网的体制内,从干部任命到业务指导都是在地方政府的管理下运行的,认为输配分开会影响电力安全完全是无稽之谈。...电力供需双方不能见面,更不能签订直接购售电协议。消费者所有的电要从电网买,发电企业所有的电也必须卖给电网,电网成为一个“总买家”和“总卖家”,造成电力供应企业无法搞清用户的实际需求。
2004-12-23
(二)监管输配电业务和非竞争性发电业务。 (三)监督检查调度机构“三公”调度行为和电力调度信息披露。...(三)监督检查并网调度协议、购售电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情况。 (四)监管电力市场交易机构的信息披露、交易、结算等行为;监督检查大用户直购电试点实施情况。
2004-02-09
对“三公”调度、购售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及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积极推进电力业务许可与资质管理制度建设,开展发电、输电、供电等业务许可证及相关资格资质的管理工作。 继续抓好电价检查和整改工作,清理和整顿各地自行颁布实施的优惠电价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