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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极星为您找到“绿色电力市场化交易试点”相关结果10

      来源:北京市人民政府2022-04-01

      开展区域绿色电力市场化交易试点,不断扩大区域内绿电供需双方交易规模,持续提高跨区域绿电消纳水平。创新绿电消纳模式,完善价格引导机制,推动绿电在蓄热采暖、错峰充电、数据中心等领域的规模应用。

      国家发改委:正式开展<mark>绿色电力</mark><mark>交易</mark><mark>试点</mark> 以风电和光伏发电为主!

      来源:城市观察员2021-09-18

      6月16日,浙江省发展改革委 、省能源局、 浙江能源监管办联合发布关于开展2021年浙江省绿色电力市场化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印发浙江省绿色电力市场化交易试点实施方案,全面启动市场交易工作,年度交易电量不超过上一年度省内新能源总发电规模的

      来源:二三里客户端2021-09-16

      〔2021〕149号)、《浙江省绿色电力市场化交易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和《关于做好2021年浙江省绿色电力市场化交易相关工作的通知》(浙发改能源函〔2021〕616号)是浙江省开展绿电交易的政策依据

      来源:北极星储能网2021-06-21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6月16日,浙江省发改委、能源局、浙江能监办印发《浙江省绿色电力市场化交易试点实施方案》,文件指出,年度交易电量不超过上一年度省内新能源总发电规模的50%。

      来源:浙电e家2021-06-18

      5月7日,在国网浙江电力积极推动下,浙江省发展改革委、浙江省能源局与浙江能源监管办联合印发《关于开展2021年浙江省绿色电力市场化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标志着浙江省绿色电力市场化交易试点拉开帷幕,意味着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绿电交易有了政策指导和支持

      来源:浙江发改委2021-06-16

      6月16日,浙江省发展改革委 、省能源局、 浙江能源监管办联合发布关于开展2021年浙江省绿色电力市场化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印发浙江省绿色电力市场化交易试点实施方案,全面启动市场交易工作,年度交易电量不超过上一年度省内新能源总发电规模的

      来源:电力交易员的自我修养2021-05-19

      6、绿色交易凭证交易中心出具《绿色交易凭证》,不得转让交易,主动纳入碳排放指标管理体系。相关阅读:《浙江省绿色电力市场化交易试点实施方案》发布:按年度、多月、月度为周期组织绿电交易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21-05-14

      电改 《浙江省绿色电力市场化交易试点实施方案》发布浙江省发布关于开展2021年浙江省绿色电力市场化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在2020 年绿电交易试点基础上,通过市场化机制进一步优化配置绿色电力资源,深度挖掘绿色电力零碳属性的商业价值和社会价值

      《浙江省<mark>绿色电力市场化</mark><mark>交易</mark><mark>试点</mark>实施方案》发布:按年度、多月、月度为周期组织绿电<mark>交易</mark>

      来源:北极星售电网2021-05-13

      鼓励新能源发电企业绿电交易的收益,优先用于配置一定比例的电源侧储能设施,促进新能源全额消纳。相关链接:浙江绿色电力市场化交易试点即将拉开帷幕《浙江省绿色电力市场化交易试点实施方案》如下:

      解读|浙江<mark>绿色电力市场化</mark><mark>交易</mark><mark>试点</mark>即将拉开帷幕

      来源:浙江发改2021-05-13

      近日,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与浙江能源监管办联合印发了《浙江省绿色电力市场化交易试点实施方案》,标志着我省绿色电力市场化交易试点即将拉开帷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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