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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监会召开第三季度工作座谈会

2012-09-12 14:26来源:电监会办公厅关键词:电监会电力监管节能减排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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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新雄主持会议并讲话

9月10日,电监会在北京召开第三季度工作座谈会,全面部署下半年24项重点专项监管工作,并就重点监管任务和监管方法进行交流、研究。电监会党组书记、主席吴新雄在会上强调,专项监管是电力监管的主要方式,要注重监管质量和效果,把专项监管做深做细做实。

电监会党组成员、副主席王禹民、王野平出席会议。

吴新雄在讲话中高度肯定了今年以来电力监管工作取得的成绩。他指出,今年以来,居民用电服务质量监管专项行动深入开展,成为群众满意工程,得到李克强副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的充分肯定,在部分省份已被列入政府民生工程。电力监管工作座谈会在全国30个省(市区)成功召开,明确了监管重点,夯实了监管基础,扩大了监管影响,锻炼了监管队伍,效果很好。电力形势分析深入扎实,得到国务院、各省(市区)政府的高度肯定。各专项监管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吴新雄强调,要注重实效,创新方法,提高监管水平。专项监管将是电力监管主要方式。每项专项监管要形成闭环管理,重点抓好八个环节,即事前调查研究,准确掌握情况;抓住关键问题,明确监管重点;制定工作方案,充分论证优化;创新工作方法,点面结合实施;坚持公正公平,提出监管意见;认真征求意见,形成正式结论;编制监管报告,发布监管信息;督促限时整改,用好监管职能。

会上,吴新雄还对要重点抓好的几项工作进行了部署。一是要继续做好电力形势分析和对策研究。二是要认真做好电力监管工作座谈会意见、建议落实措施反馈工作,争取9月20日前反馈致各地省(市、区)党委、政府。三是专项监管要结合各地实际,明确重点,扎实做好工作方案。四是要深化居民用电服务质量监管专项行动,将好的经验、做法上升为规范、制度。五是要加强一线监管机构建设。

24项重点专项监管是电监会年初六项重点监管工作部署的延伸、深化和细化,其中安全监管6项、市场准入监管3项、成本与价格监管4项、交易监管4项、节能减排监管3项、供电监管4项。会上印发了24项重点专项监管工作方案。电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对方案进行了说明。各派出机构将根据本区域、本省实际,有所侧重地开展重点专项监管工作。

电监会总监谭荣尧、首席会计师卢春泉,会内各部门和各派出机构、各直属单位和中电联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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