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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国债”:拯救新能源市场信心

2013-04-17 10:58来源:《能源》关键词:可再生能源碳国债减排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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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体现了国家公信力支持。国家公信力是国家在社会主义政治经济管理过程中逐步形成和积累的一种国家信用。国家发行碳国债,是国家以其最高形式的信用资源向企业,向社会作出绿色、和谐发展的庄严承诺,而这一承诺也将反过来加强国家政府的公信力。

此前,国家也一直比较支持和重视可再生能源行业发展,但主要的支持还是以电价补贴、文件等形式进行,手段相对单一,款项拨付存在滞后。由于各种原因,国家对项目、对可再生能源电力的补贴资金近1年也未能支付,这表面上是一个经济问题,实质还是一个法律和政治的重要问题,甚至涉及国家违约、违法问题,这与国家法治的目标严重背离,值得我们深刻反省。

在补贴不到位的情况下,尽管很多能源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对社会公众也作出了不少庄严的承诺,包括年度发电量,减排总量等。由于国家碳资金拨付不能及时到位,不少企业面临严峻挑战,项目被迫停产、停运、推迟。于是社会公众则自然想到了“形象工程”、“安民工程”、“占地工程”等词语表达对可再生能源项目和企业的不满,甚至质疑国家建设生态文明的决心,损害国家政策的公信力。

其次,增加国家碳资产储备。目前国家已建立了石油、外汇、粮食、黄金等储备制度和体系,碳资产与外汇、黄金等资产同样具有高度的国际流通性和价格联动性。作为一种全球性的金融资产,碳资产此时价格正低,发行碳国债可以加快并促成国家碳资产储备体系的建立,获得大量低成本原始碳资产储备,时机甚好。

让国家意志“落地”

发行碳国债,不仅将进一步支持新能源发展,而且将强有力地对国家意志进行有效“落地”。

目前看,尽管近几年可再生能源投资较热,但由于国家政策支持的补助、补贴、奖励等资金迟迟不到位,国内可再生能源行业正经历结构调整、深思和提升的过程,也暴露出近年可再生能源行业发展中积累的一些深层矛盾,主要体现在:

第一,从企业与国家的矛盾看,企业一方面按国家支持可再生能源行业发展政策投资、建设、运营并确认会计收入,另一方面,相当大部分的实际收入,如西部青海省1元/度电价中约0.7元/度理应由国家进行补贴,由于国家资金不到位,企业只能通过外部融资等方式补充现金,以确保生产,这样使得企业管理、运营,尤其是资本成本大幅增加,同时,也造成了国家政府信用失缺,违背了新能源法的立法意愿。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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