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电力火电火电动态政策正文

《黑龙江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4年本)》公布(全文)

2014-09-29 10:43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火电站风力发电电网工程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石化:新建乙烯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化工:年产超过5 0万吨的煤经甲醇制烯烃项目,年产超过100万吨的煤制甲醇项目,新建对二甲苯(Px)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新建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MDI)项目由国务院行业管理部门核准。

化肥:钾矿肥、磷矿肥项目由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水泥:由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稀土:冶炼分离项目由国务院行业管理部门核准,稀土深加工项目由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黄金:采选矿项目由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六、机械制造

汽车:按照国务院批准的《汽车产业发展政策》执行。

船舶:新建10万吨级及以上造船设施(船台、船坞)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七、轻工

烟草:卷烟、烟用二醋酸纤维素及丝束项目由国务院行业管理部门核准。

八、高新技术

民用航空航天:民用飞机(含直升机)制造、民用卫星制造、民用遥感卫星地面站建设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九、城建

城市快速轨道交通项目:由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批准的规划核准。

城市供水:跨省(区、市)日调水50万吨及以上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跨市(地)供水项目由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跨县(市)供水项目由市(地)政府(行署)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余项目由县(市)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城市道路桥梁、隧道:跨大江大河(三级及以上通航段)

的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余项目由市(地)、县(市)政府(行署)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其他城建项目:由市(地)、县(市)政府(行署)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十、社会事业

主题公园:特大型项目由国务院核准,大型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规划(或实际)总占地面积不足600亩或规划(或实际)总投资不足15亿元的中小型主题公园项目,由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旅游: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国家自然保护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区域内总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旅游开发和资源保护项目,世界自然和文化遗产保护区内总投资3000万元及以上项目,由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国家自然保护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区域内总投资5000万元以下旅游开发和资源保护项目,世界自然和文化遗产保护区内总投资3000万元以下项目,由市(地)、县(市)政府(行署)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其他社会事业项目:除大学城、医学城及其他园区性建设项目和F1赛车场项目实行备案制外,按照隶属关系分别由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市(地)、县(市)政府(行署)投资主管部门自行确定实行核准或者备案。

十一、金融

印钞、造币、钞票纸项目:由中国人民银行核准。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火电站查看更多>风力发电查看更多>电网工程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