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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发改委下发关于四川电网统调水电站试行临时分类标杆上网电价的通知(全文)

2015-02-28 10:02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水电站水电电价上网电价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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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规定,上述政策适用于2014年2月1日以后投产水电站(径流式水电站标杆上网电价0.308元/千瓦时已从2013年7月1日起执行)。对2014年2月1日以后投产的已经我委核定临时上网电价的季调节及以上水电站,由我委按上述规定重新核定上网电价,并由省电力公司补付价差电费。下一步,待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台新的四川电网统调水电站分类标杆上网电价政策后,我省即按新的电价政策执行。

附件:

四川电网统调水电站临时分类标杆上网电价表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2月26日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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