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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与印尼联合声明:涉及1000万千瓦燃煤电站、水电、电网规划等(全文)

2015-03-27 10:44来源:新华社关键词:燃煤电站电力建设电网规划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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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双方同意用好中印尼农业联委会机制作用,加强在杂交水稻种植、经济作物开发、农业技术交流、动物疫病防控、食品安全等领域合作,探讨建立农业合作产业园区和水稻合作生产园区。加强两国检验检疫合作,促进两国农产品贸易顺利发展。

十九、中方将继续通过双多边金融渠道为印尼基础设施和大项目建设提供融资支持。双方同意在两国双边本币互换协议执行层面加强合作,并探讨进一步扩大本币结算规模。双方积极评价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对于促进区域互联互通和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表示将与有关各方共同努力将亚投行打造成专业高效的基础设施投融资平台。

二十、双方同意将积极开展税务合作,共同为加强全球税收合作,打击国际逃避税,帮助发展中国家和低收入国家提高税收征管能力而努力,为两国投资和经贸往来提供有利的税收环境。双方欢迎签署中印尼避免双重征税协定议定书及谅解备忘录。

二十一、双方同意加强两国航空运输合作,以促进中印尼经贸、旅游合作及人文交流。

海上、航天、科技领域

二十二、双方积极评价两国海上合作取得的长足进展,认为应继续用好两国海上合作委员会机制和中印尼海上合作基金,加快推进“海事卫星地面站建设”、“中印尼国家联合海上搜救沙盘推演”和“中印尼海洋与气候中心建设”等项目,并继续加强在航行安全、海上安全、海上搜救、海洋科研环保等领域务实合作。欢迎中国交通运输部和印尼国家搜救局签署《中印尼海上搜救合作谅解备忘录》。

二十三、双方充分肯定中印尼航天合作联委会机制在推动两国航天合作中的重要作用,欢迎中国国家航天局和印尼航空航天研究院签署《2015—2020中印尼航天合作大纲》,进一步明确两国未来航天合作领域和重点方向。双方同意将继续加强在卫星遥感、卫星通信、卫星导航、卫星发射服务、航天测控、探空火箭、航天基础设施、卫星分系统及零部件、空间科学、人员交流培训、航空技术等领域的合作,全面提高两国航天合作水平。印尼方愿继续根据印尼国家法律和双边协议为中方测控船只赴印尼海域执行测控任务提供便利。中方愿在探空火箭能力建设方面与印尼方进行合作。

二十四、双方同意在两国政府间科技联委会框架下,积极推进共建中印尼技术转移中心、生物技术联合实验室、遥感卫星数据共享与服务平台、青年科学家交流等合作,并探讨核电技术交流、科技创新政策等领域合作。

原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关于加强两国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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