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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环保部处罚46家脱硫脱硝设施存在问题企业:国电、中电投在列(文)

2015-06-26 09:08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火电厂脱硫脱硝五大发电火电环保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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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处理措施及相关要求

(一)对脱硫脱硝设施存在突出问题的上述17家企业挂牌督办。各企业自公告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烟气脱硫脱硝设施整改方案,并报环境保护部、区域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和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2015年底前,完成整改任务,逾期未完成的,依法从重予以处罚。

(二)上述17家企业所在地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依据实际排放情况,确定应全额缴纳的2014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污费金额,核实已经征收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污费,追缴差额部分。追缴情况向社会公布。

(三)自公告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双鸭山发电有限公司、吉林龙华长春热电一厂、双辽发电厂、康平发电有限公司、大同煤矿集团同达热电有限公司、贵州粤黔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广东广合电力有限公司沙角发电厂C厂、广东惠州平海电厂有限公司、广东省珠海发电厂、广东珠海金湾发电有限公司、浑江发电有限公司、四平热电公司、松花江热电厂、陕西韩城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等14家单位所在地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将本公告信息函告省级价格主管部门,根据《燃煤发电机组脱硫电价及脱硫设施运行管理办法(试行)》和《燃煤发电机组环保电价及环保设施运行监管办法》有关规定罚没环保电价款,形成的收入上缴当地省级财政主管部门。处罚情况向社会公布。

(四)对上述17家企业存在的不正常运行脱硫脱硝装置,或不正常使用自动监控系统、监测数据造假、污染物超标排放等行为,由所在地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六条和《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第十八条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上述17家企业的违法违规问题,由所在地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报环境保护部和发展改革委。

特此公告。

环境保护部

2015年6月22日

主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中石油、中石化、大唐、国电、中电投集团公司。

抄送:国务院办公厅,国资委,华能、华电、神华集团公司,广东粤电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华尔润集团有限公司,河北钢铁集团,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信发集团有限公司,山东魏桥创业集团有限公司,环境保护部各环境保护督查中心。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5年6月23日印发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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