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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解析】取消电价交叉补贴或成电力市场化改革成败新标志

2015-12-07 15:38来源:能源评论关键词:火力发电电力市场电价交叉补贴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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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一,失去了强有力的实施主体。多元化的市场主体,以盈利为目标,根本无法实施交叉补贴。优先购电原则虽然能对居民生活、农业生产和公益性用电做出了保障性的制度安排,但是政府定价和市场定价仍然形成了价格双轨制,弊端重现。

其二,规范化的市场逐步形成。出于关注民生的政策性因素,政府为了保民生和公共利益,才出现了电价交叉补贴。而人为地对市场进行价格调节,势必弱化市场自然形成的价格机制,这不利于对电力市场进行规范。

综上所述,新电改后将存在诸多利益各异的市场主体,电价趋向于以用户负荷特性和供求关系来划分,阶梯电价和分时电价将成为电价的主要体现形式,电价交叉补贴寿终正寝。

“五管齐下”稳妥推进交叉补贴改革

结合电价改革进程,逐步取消电价交叉补贴,上帝的归上帝,凯撒的归凯撒,市场归市场。为此,我们要注意以下五个问题。

一是规范电价的基本价值曲线。加快电网输配电价的核定,尽快清理出各类交叉电价补贴,在电改过渡期内逐步消化,通过电力市场上的竞价交易,形成一个清晰的、主流的上网电价的价格空间,也即是国内上网电价的基本价值曲线,反映的是国内发电企业的平均生产成本。我们要牢牢掌控这条曲线,把好监管和审批项目关。督促高于这条基本价值曲线的火力发电企业进行技改升级,降低生产成本,乃至责令停产、限产;对于风电、生物发电等初期生产成本高于价值曲线的发电企业应该予以税务方面的扶持;对于低于基本价值曲线的水电等发电企业要大力鼓励多发电。

二是减小电价交叉跨度。将居民生活、农业生产、公益事业等不参与市场交易的电量的电价,逐步提高到能弥补其单位供电成本,逐步缩小直至取消政府定价,最终向参与市场交易的电量电价看齐。同时,逐步下调工商业电价,逐步缩小二者的差值,乃至合二为一,形成同一市场中同电压等级同一个基准电价(即上网电价的基本价值曲线+合理收益+合理线损补偿+输配电价),最终消除电价差,形成统一市场下的统一价格。

三是分类实行阶梯电价。在同一个配电区域市场上、同电压等级、同一个基准电价的基础上,大力推行阶梯电价和分时电价。阶梯电价是指将现行单一形式的基准电价,改为按照用户消费的电量分段定价,用电价格随用电量增加逐级递增的一种电价定价机制,避免资源浪费;通过电量分时分段计费,固定峰谷电价比值,实现细分市场的差别定价,反映供求关系,从而促进用户提高用电效率。通过这两种电价形式,全面体现公平和效率的原则,促进电价市场化。

四是制定和完善环境税法。电价交叉补贴的取消,必将催生环境税法的出台,通过环境税和转移支付等手段来实现新的平衡。所谓环境税,就是对那些存在负外部效应、对周围的人和环境产生不利情形的企业课以重税,补偿社会对环境治理的成本;对那些存在正外部效应或者福利溢出的公益性企事业予以税收返还或财政补贴,弥补他们的巨大成本。对于低收入群体可以通过民政系统的转移支付手段和税务系统的税收减免来进行。

五是充分运用市场的力量。强化对电力市场主体的监管,减少地方保护主义,充分运用市场的力量,实现各类电力市场资源最优配置,有利于形成市场基准价格。目前,我国工业电力消费总量占全国电力消费总量的比例十多年来一直维持在74%左右,52%的工业能耗来自于高耗能产业,因此居民生活及其他电量占社会用电量的很小一部分,约占20%左右。因此,按照市场规律,提升20%电量的电价,降低80%电量的电价,对社会的蝴蝶效应将是巨大和正面的。

原标题:独家解析 | 取消电价交叉补贴或成电力市场化改革成败新标志 | 陶然夜话(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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