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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定义市场|2016充电桩盈利模式分析与探讨

2016-02-29 08:15来源:电动汽车资源网作者:孙振梅关键词:充电桩充电设施新能源汽车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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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客户

充电服务费+电费,服务费只有少数城市收取,乘用车车主意见最大,电费交付电网完全无利润。首先,政府补贴本身不是长久之计,金额也不多,其次充电服务费的收取一直受到客户诟病,美国60%以上的充电桩是免费的。

2014年8月国家发改委正式下发《关于电动汽车用电价格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充换电设施经营企业可向用户收取电费和一定的充换电服务费(所谓的“充电服务费”,就是车主在公共充电设施上享用充电服务后,需要向服务提供方支付的除基本电价之外的费用)。其中,电费按照国家规定的电价政策执行,充换电服务费由地方按照“有倾斜、有优惠”原则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2020年前,各地要通过财政补贴、无偿划拨充换电设施建设场所等方式,降低运营成本,合理制定充换电服务费。今后,充换电服务费逐步通过市场竞争形成。

根据北京当地的政策,自2015年6月1日起至2020年1月1日,公共充电桩每千瓦时收费的上限标准为当日北京市92号汽油每升最高零售价的15%。比如,7月7日北京92号汽油每升价格为6.58元,北京当地充电桩企业最多能收取每度电0.99元的充电服务费。但多数企业目前的服务费约在每度电0.7~0.8元。

不过,有人计算过,假如想靠收取充电服务费来盈利,一个投资4到5万充电桩也得5到7年后才能达到平衡。有位业内人士就预言,充电服务费永远不可能是整个盈利的重点,充电桩的盈利只能来自于增值服务。

原标题:重新定义市场|2016充电桩盈利模式分析与探讨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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