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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环保厅审批5个电力项目:4个风电、1个火电(附文)

2016-06-15 07:27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电力项目环评火电项目风电项目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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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电力网了解到,近日云南省环保厅审批5个电力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其中4个风电项目,1个火电项目,以下为环评批复情况:

云环审〔2016〕38号

 

(二)严格按照施工总体平面布置开展施工,禁止越界施工。弃渣场须严格按照“先挡后弃”的原则进行堆渣,并做好截排水设施,禁止随意弃渣。认真落实施工道路、渣场及临时占地区的水保措施,收集和妥善存放施工区表土,施工结束后及时用于施工迹地生态修复,植被恢复优先选择当地适生植物。

(三)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严禁夜间高噪声作业,运输道路经过居民点路段设置禁鸣限速标志。合理安排工期,尽量不在大风天施工,加强施工区及运输道路洒水降尘,易泼洒物料遮盖运输,控制扬尘和粉尘对环境的影响。

(四)施工期生产、生活废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禁止外排。运行期升压站生活污水经收集处理后回用于绿化,禁止外排。生活垃圾尽可能分类收集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的须统一收集后交当地环卫部门妥善处置。风机废润滑油、机油和废电容器等属危险废物,须用专门容器规范收集暂时贮存,按国家危险废物管理规定,及时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

(五)初步设计阶段须落实防治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的各项措施、投资,在施工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和监理招标文件中应明确环保责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开展工程施工期环境监测和环境监理工作,施工期间的环境监测和环境监理报告须作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必备条件之一。

三、本项目110千伏升压站辐射环境影响及送出线路工程,另行办理输变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手续。

四、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施工期间每个季度应向我厅书面报告工程建设环境保护执行情况,每年报送年度总结,同时抄报昆明市环境保护局、禄劝县环境保护局。项目建成投入试运行后,及时报我厅备案并申请竣工环保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请昆明市、禄劝县环境保护局负责对项目建设的现场执法监察和管理,请省环境监察总队加强监督检查。

云南省环境保护厅

2016年4月5日

抄送:昆明市环境保护局,禄劝县环境保护局,省环境监察总队,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云南大学。

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6年4月5日印发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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