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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晋中:加快实施煤机装备、电力装备等领域重大项目 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全文)

2016-06-22 15:02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电力装备燃煤机组第三方治理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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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科技创新

5、组建新型产业技术研究机构。鼓励骨干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紧密合作,共同组建产业技术研究新型组织或机构,形成机制灵活、产权明晰、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协调创新机制,加快应用技术研发、科技成果转化为一体的创新发展进程。(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人社局)

(三)金融创新

6、扩大社会融资总量。通过银行信贷融资、金融表外业务融资、股票融资、债券融资、保险资金等融资渠道和方式,稳步扩大社会融资总量,到2020年社会融资总量达到600亿元。(牵头单位:市金融事务服务中心)

7、加快引进金融机构。鼓励全国性金融机构在我市增设分支机构。引进外资金融机构来我市设立机构。引进境外知名金融控股集团、主权财富基金、私募股权投资机构来我市设立投资基金和分支机构。(牵头单位:市金融事务服务中心)

8、发展地方融资担保机构。扶持大型融资性担保机构做大做强,鼓励中小融资性担保机构合并重组、增资扩股,加快再担保机构设立,到2020年全市融资性担保机构数量达到30家。(牵头单位:市金融事务服务中心)

9、发展新型金融业态。稳妥发展互联网金融,推动第三方支付、众筹基金、P2P和互联网理财等互联网金融业务发展。加快组建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地方法人寿险公司、民营银行、消费金融公司等新型金融机构。(牵头单位:市金融事务服务中心)

10、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努力构建功能完备、分工明确、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社会信用体系,培育诚实守信的社会文化。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加大对守信行为的表彰宣传力度和失信行为的惩戒打击力度。(牵头单位:市发改委、人行晋中市中心支行)

(四)财税管理

11、完善引导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财政政策。争取省批准我市甲醇汽车执行与电动汽车相同的税收优惠政策。逐步提高新能源汽车在公共服务领域的应用,不断推进新能源汽车配套设施建设。(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经信委)

12、发展壮大战略新兴产业投资基金。建立产业扶持基金。筹资2亿元建立产业扶持基金,重点支持新能源汽车等新兴产业发展。(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13、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发展的财政扶持力度。市级财政从2016年起每年安排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1500万元,重点支持中小企规范化管理以奖代补、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小额贷款等。(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14、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将政府债务分类型纳入预算,规范政府举债融资,认真做好置换债券和新增债券的申报及管理工作。(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15、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对拟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项目进行识别,借鉴“物有所值”评价理念和方法,做好项目前期论证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工作。加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环节的规范与监督管理,明确政府和项目公司的权利与义务。对政府付费或提供财政补贴的PPP项目分类纳入同级政府预算,并在中长期财政规划中统筹考虑,防范和控制财政风险。对项目的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运营管理、资金使用、公共服务质量、公众满意度等进行绩效评价。建立PPP项目库,从中筛选和培育示范项目,完善示范项目的奖励扶持机制。(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16、改革完善公共服务提供机制和供给方式。健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机制,加大教育、文化、卫生、养老、园林、环卫等领域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力度,增加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完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建设模式(PPP)和管理办法,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公共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领域。(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五)土地管理

17、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格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全面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完善土地复垦制度,建立土地复垦激励约束机制。(牵头单位:市国土局)

18、完善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补偿机制。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力度,完善农村土地整治办法。进一步落实耕地保护政府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制度。(牵头单位:市国土局)

19、完善土地开发多元投入机制。贯彻落实《山西省土地整治条例》,健全管理制度和实施办法,创新政府资金投入方式,引入个人、企业、信贷等社会资金参与土地整治。(牵头单位:市国土局)

20、开展开发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对我市国家级和省级开发区用地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和监测,建立开发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考核制度和长效机制,提高用地管理水平。(牵头单位:市国土局)

21、建立健全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交易市场。将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制定交易规则和技术规范,完善监管制度和操作流程,提高土地和矿产资源配置质量和效益。(牵头单位:市国土局)

(六)生态修复

22、完善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制度。加强PM2.5源解析,做好重污染天气条件下空气质量监测预警和应急管理,及时披露企业经营活动中执行环保法律法规的有关信息。指导各县(区、市)制订和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加大对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执法检查力度和频次。(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23、推进省级低碳城市试点建设。加快推进我市纳入试点的昔阳县、祁县省级低碳城市试点建设,探索高碳产业低碳发展路径,尽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24、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坚持排污者付费、市场化运作、政府引导推动的原则,推进环境公用设施投资运营市场化。创新企业第三方治理机制,在工业园区、重点行业积极培育第三方治理的新模式、新业态,选择有条件的地区和行业,探索实施限期第三方治理。支持第三方治理企业加强科技创新、服务创新、商业模式创新,推动建立环境服务公司诚信档案和信用累积制度。(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环保局)

25、加快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围绕“控煤、治污、管车、降尘”,全面开展燃煤锅炉污染整治,加强重点行业提标改造,实施机动车污染防治和扬尘污染防治,促进环境空气质量进一步改善。(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26、加快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推进良好水体生态保护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深化工业生产废水专项整治,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升级改造,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与修复,加强农村生活污水防治。(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市规管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

27、完善集体林权制度。依法开展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探索林权抵押贷款模式、森林保险、林权流转交易等配套政策。鼓励发展林下经济,提高林地综合利用率和产出率,增加农民收入。(牵头单位:市林业局)

28、推进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建设。完善扶持机制,鼓励和引导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生态庄园经济、家庭林场、涉林企业和林业大户规范发展,实现生态受保护、农民得实惠。(牵头单位:市林业局)

29、加强天然林资源保护。继续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二期工程,健全保护制度,全面停止商业性采伐。强化森林资源管护,加快地方公益林森林生态补偿制度建设,增加森林面积和蓄积量。(牵头单位:市林业局)

(七)城乡统筹

30、加快太原晋中同城化。建立高层次协调机制,打破行政壁垒,以太原晋中共建区为重点,以山西科技创新城建设为抓手,按照“一个规划统筹、一个标准建设”的原则,科学规划并实施一批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率先实现规划统筹、制度同构、市场同体、产业同链、科教同兴、交通同网、设施同布、信息同享、生态同建、环境同治,率先实现城乡结合部“合村并城”,加快两市规划、空间布局、产业发展、公共服务等一体化进程。(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开发区管委会、榆次区政府、市住建局、市规管局、市经信委、市教育局、市交通局、市环保局、市科技局)

31、加快推进108廊带区域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按照“基础提升、重点强化、反向扶持、培育特色”的基本思路,以2280平方公里核心区为先导,以六个一体化30项重大事项为载体,建设一体化产业集聚示范区、一体化文化旅游示范区、一体化新型城镇示范区、一体化生态宜居示范区、一体化快速通行示范区和一体化创新突破试验区,努力打造中部地区最具竞争力的综合发展廊带、全省最具创新力的区域一体化发展之路。(牵头单位:市108办)

32、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统筹制订五年滚动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加大政府投入,完善融资支持,在108示范区科技产业园率先启动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具备条件的县城积极开展,到2020年建成一批具有先进水平的地下综合管廊并投入运营。(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市规管局)

33、加快示范性家庭农场建设。继续开展示范性家庭农场认定工作,健全管理服务制度,制定扶持发展政策,重点培育规模适度的专业化集约化农户家庭农场,提升家庭经营能力和水平。(牵头单位:市农委)

34、加快创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深入开展示范社建设行动,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土地股份合作社规范化建设,鼓励发展跨区域、跨产业联合社,完善以承包土地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政策。(牵头单位:市农委)

35、深入推进产业扶贫开发工程。持续推进参与“百企千村”的62家企业产业扶贫工程,通过这些企业可拉动8个县500余个贫困村种养业的不断提升,可安排3000多贫困人口就业,辐射5000多户近2万贫困农民增收。(牵头单位:市扶贫办)

36、实施金融富民扶贫工程。发挥财政扶贫资金作为扶贫贷款风险补偿金的放大作用,引导金融机构放大贷款额度,支持贫困地区企业和农户实施特色产业开发。(牵头单位:市扶贫办、市金融事务服务中心)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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