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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批复9个电力项目上网电价:火电2个、风电5个、水电2个(附文)

2016-06-27 11:02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上网电价电力项目火电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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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延平区石城庵后水电站更名后上网电价

南平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南平市延平区石城庵后水电站更名的请示》(南政价〔2016〕12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南平市延平区石城村罗城水电站结算主体更名为南平市延平区石城庵后水电站,更名后其上省网电价仍按原规定的上网电价执行。

福建省物价局

2016年3月8日

漳州蒲姜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上网电价

漳州环境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漳州蒲姜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上网电价批复的申请报告》(漳环〔2016〕19号)收悉。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核定漳州蒲姜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含税上网电价为0.65元/千瓦时,自投产之日起执行。其他相关规定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和费用分摊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6〕7号)和《关于完善垃圾焚烧发电价格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2〕801号)执行。

福建省物价局

2016年2月25日

南安市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工程上网电价

圣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申请南安市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工程上网电价批复的报告》收悉。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核定南安市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工程含税上网电价为0.65元/千瓦时,自投产之日起执行。其他相关规定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和费用分摊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6〕7号)和《关于完善垃圾焚烧发电价格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2〕801号)执行。

福建省物价局

2016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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