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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电力行业近期热点、数据、政策等大盘点(截至2016.10.18)

2016-10-18 09:48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国家电网电力体制改革火电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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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十三五”科技创新规划》印发

近日,甘肃省政府办公厅发布了《甘肃省“十三五”科技创新规划》。规划提出,研发煤制天然气、煤制甲醇及下游产品烯烃、煤制合成氨-精细化工、煤气化联合循环(IGCC)热电联产及电网调峰、煤炭分质利用为主的煤炭清洁利用创新链和工程包,开展煤焦油全馏分加氢精深加工关键技术研究及产业化示范、煤炭液化关键技术攻关和示范。开展高比例风光电送出与消纳、大容量储能关键技术研究,开展太阳能光热发电及多联产综合利用,开发新能源资源监测评估与发电监控系统平台。研发新能源发电及电动汽车电池核心材料,开展智能电网关键技术研发,开发大规模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运行控制系统等。

湖北省发布关于在全省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通知

近日,湖北省环境保护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在全省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通知。文件要求,各地要以火电超低排放改造、重点行业稳定达标排放改造以及挥发性有机物减排为重点,继续强力推进大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加快推进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工作,确保落实《湖北省2016-2018年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计划》任务要求。以集中供热、“煤改气”、“煤改电”、成型生物质等清洁能源替代为手段,加快集中供热管网建设,大力推动燃煤小锅炉更新淘汰等。

新疆印发《自治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试行)》

为加快推动新疆电动汽车推广应用,规范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投资、建设、运营活动,新疆发改委近期印发了《自治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办法提出,充电设施投资主体应当多元化,鼓励各地创新投资和运营模式,积极探索通过PPP、特许经营权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充电设施等。

发改委、能源局印发《售电公司准入与退出管理办法》

据国家发改委官网消息,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11日印发《售电公司准入与退出管理办法》。办法提出,售电公司准入与退出,坚持依法依规、开放竞争、安全高效、改革创新、优质服务、加强监管的原则。其中,售电公司资产总额不得低于2千万元人民币;资产总额在2千万元至1亿元人民币的,可以从事年售电量6至30亿千瓦时的售电业务;资产总额在1亿元至2亿元人民币的,可以从事年售电量30至60亿千瓦时的售电业务;资产总额在2亿元人民币以上的, 不限制其售电量。

发改委、能源局印发《有序放开配电网业务管理办法》

近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了《有序放开配电网业务管理办法》。办法要求,按照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体制架构, 结合输配电价改革和电力市场建设,有序放开配电网业务,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运营增量配电网,通过竞争创新,为用户提供安全、方便、快捷的供电服务。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具备条件的要将配电业务和竞争性售电业务分开核算。

两部门印发《关于开展重大市政工程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创新工作的通知》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关于开展重大市政工程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创新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从试点城市的重大市政工程领域PPP项目规划中,选择若干个不同行业、不同类型且具有代表意义的PPP项目,组织高水平的咨询公司和资深专家等,因地制宜、积极创新,精心设计项目实施方案、建立合理投资回报机制、制定规范合同文本,力争形成典型案例,供其他同类项目学习借鉴。

河北省售电侧改革试点方案获批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同意河北省开展售电侧改革试点的复函发布。方案明确提出有序放开售电业务,鼓励社会资本成立售电公司开展售电业务。选择条件适宜的区域向社会资本放开增量配电业务,培育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允许用户自由选择售电公司进行交易或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不参与交易的用户,由电网企业提供保底服务并执行政府定价。

河北省公布《关于加快实施保定廊坊禁煤区电代煤和气代煤的指导意见》

近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公布了《关于加快实施保定廊坊禁煤区电代煤和气代煤的指导意见》。文件要求,对禁煤区农村严格控制范围、统一相关政策,不加重群众负担、尊重群众意愿,加快推进实施“电代煤”、“气代煤”;对禁煤区内企事业单位燃煤锅炉加速淘汰和改造替代;对禁煤区建成区大力发展集中供热。力争用一年多的时间实现禁煤区除煤电、集中供热以外的燃煤“清零”目标任务,大幅降低区域燃煤污染。

《中山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投资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出台

近日,广东省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中山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投资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办法指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应符合该市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布局专项规划、电力发展规划布局以及现实输配电负载能力、国家和行业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和设计规范、消防安全设计规范等,不得影响消防、人员疏散逃生。充电设备应具备由第三方检测机构(获得计量认证CMA资质)出具的标准符合性合格报告等。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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