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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合理建设天然气热电联产、分布式能源(全文)

2017-02-17 16:58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热电联产分布式能源能源消费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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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优化能源结构,提高清洁能源占比。

12.安全高效发展核电。在确保安全和质量的前提下稳步推进省内核电建设,建成阳江核电、台山核电一期工程,推动陆丰、惠州等后续项目开工。

13.积极发展可再生能源。积极推进近海风电场开发建设,适当建设陆上风电项目;大力推广利用太阳能,推进各类工(产)业园区、大型公共建筑物等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支持建设与农业、林业、渔业相结合的地面光伏电站;因地制宜、合理有序推进生物质能开发利用。组织做好新能源示范城市和绿色能源示范县建设,提高城乡居民清洁能源利用水平,减少居民生活用煤。

14.扩大天然气利用规模。大力发展城市燃气,加快推进工业燃料和交通燃油替代,鼓励大型建筑、工业园区建设分布式能源系统,根据电力调峰需求和工业园区、产业集聚区集中供热需要发展天然气发电。

15.合理增加利用外来电力。在确保电力系统运行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增加“西电东送”规模,推进滇西北送广东特高压直流输电线路建设,完善“西电东送”市场交易机制。

16.加强集中供热能力建设。落实工业园区和产业集聚区集中供热建设规划,合理建设天然气热电联产、分布式能源等集中供热设施,加快淘汰分散燃煤小锅炉,积极促进用热企业向园区集聚。到2020年全省建成较为完善的园区集中供热基础设施。

(五)合理有序安排用能指标,切实保障民生用能。

17.强化分类监测管理。按照“有保有限”的原则科学制订有序用能方案,切实保障民生用能,确保重点领域和重要用户能源供应。各地新增能源消费指标首先用于保障居民生活用能,在引导社会合理用能、节约用能的同时,优先保障医院、学校、铁路、交通枢纽、水热气供应、广播电信、金融机构、农业生产等涉及公共利益和社会安全的重要单位、机构和领域的用能需求,提高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

三、工作措施

(一)建立工作协调机制。

建立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工作协调联动机制,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省有关单位和各地市成立能源消费总量控制专项工作组,加强统筹协调,做好与节能减排、应对气候变化等工作衔接配合,充分发挥地方、企业、行业协会的作用,形成工作合力,建立上下联动、部门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和保障体系。

(二)加强统计和预测预警。

建立健全能源行业统计体系,完善重点用能行业能源消费及可再生能源利用统计制度,着力加强市县两级能源统计能力建设。建立各地能源消费量定期公报制度,跟踪监测分析各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能源消费情况,做好信息公开和数据共享。加大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对能耗增长过快的地区和企业,及时预警、适时调控,对不能完成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的地市,应暂停新建重大用能项目。

(三)完善政策体系。

加大对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开发应用、能源行业统计和预测预警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制定和完善重点耗能行业节能地方标准。进一步充实监管力量,强化培训,提高执法和监管能力。

(四)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

完善能源价格和财税政策,逐步建立有利于控制能源消费总量的体制机制,形成节能倒逼机制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和发展方式转变。建立新上项目与淘汰高耗能落后产能挂钩的能源消费总量动态调控机制,鼓励新建用能项目通过资产重组、减量替代交易等市场机制取得用能指标规模,引导各地将能源消费增量指标主要用于低能耗、高附加值的项目。

(五)落实工作责任。

全省各地级以上市政府要切实承担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工作的主体责任,明确牵头部门和责任分工,完善工作机制,按照省下达的目标,结合本市实际,将本地控制目标具体落实到相关县区和重点企业。省发展改革委要加强跟踪分析,根据国家的相关考核要求,研究建立评价考核制度,及时组织开展考核评估,完善政策措施,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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