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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环保厅审批3个火电项目验收工程

2017-03-07 15:23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电力项目环评热电联产火电项目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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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关于勃利县兴发生物质能热电联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函

黑环验〔2017〕21号

七台河兴发生物质能热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勃利县兴发生物质能热电联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函》及附送的《勃利县兴发生物质能热电联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以下简称《验收监测报告》)等材料收悉。我厅对该工程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经研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的基本情况

本工程属于新建工程,位于七台河市勃利县勃利镇东北3.5km处。主体工程建设2台75t/h次高压循环流化床生物质锅炉、2台12MW抽凝式汽轮机、2台15MW发电机组。配套建设1座1000m3全封闭灰库、1座300m3全封闭渣仓、1座40000m2的露天料场、1座全封闭7000m3储料间、1座100m高烟囱、1座600m3中和池、1座300m3沉淀池、1座150m3事故油池、3个5m3的尿素储罐、5.3km排水管网、4.2km中水回用管网、1座机械通风玻璃钢冷却塔、1座双曲线冷却塔、给料系统、化学水处理系统、SNCR脱硝系统、布袋除尘系统、双碱法脱硫系统、除灰渣系统、噪声治理工程。采用玉米秸秆、稻壳等作为生物质燃料,工业水源为勃利镇污水处理厂的中水。工程总投资2879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170万元。

2014年5月,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对《勃利县兴发生物质能热电联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复(黑环审[2014]115号)。2015年5月,工程建成并投入试运行。

二、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一)锅炉烟气经SNCR系统脱硝、布袋除尘器除尘、双碱法脱硫处理后通过100m高烟囱排放,安装了烟气在线连续监测系统。

(二)生产区、料场、灰渣库地面进行了防渗。化学水废水经中和池处理后用于冷却塔补水。冷却塔排污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脱硫系统。生活污水、收集的雨水经污水管网排入勃利县污水处理厂。

(三)选取低噪声设备,泵类、风机等设备设置在密闭车间内,采取了减振降噪等措施。

(四)生活垃圾交由市政部门统一收集处理,灰、渣、石膏外售综合利用。

(五)企业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勃利县环境保护局备案。

三、环保设施运行效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黑龙江省富邦环境监测有限公司编制的《验收监测报告》表明:

(一)验收监测期间,1号炉、2号炉烟气的二氧化硫、烟尘、氮氧化物、汞排放浓度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烟气黑度小于1级。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在环评批复总量指标范围内。

(二)验收监测期间,污水总排口pH、悬浮物、COD、BOD5、氨氮排放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和勃利县污水处理厂入水标准。

(三)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昼间、夜间噪声监测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要求。

四、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

该工程实施过程中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配套建设了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落实了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经验收合格,同意该工程正式投入运营。

工程投运后应进一步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管理,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强化生物质燃料存放管理,防止对周围环境产生恶臭影响。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提高应急管理水平,防止污染事故发生。

请七台河市环境保护局、勃利县环境保护局做好该工程环境保护事后监管工作。

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

2017年2月25日

抄送:七台河市环境保护局,勃利县环境保护局,省环监局。

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7年2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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