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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建设热电联产机组或大型集中供热设施(全文)

2017-03-08 15:22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热电联产超低排放燃煤锅炉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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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打好土壤污染防治持久战。

 

深入开展土壤污染基础调查。全面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四川省工作方案》,以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为重点,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2018年底前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2020年底前掌握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的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开展电子废物拆解、废旧塑料回收、非正规垃圾填埋场、历史遗留尾矿库等土壤环境问题集中区域风险排查,建立风险源管控名录。

 

实施农用地土壤环境分类管理。按污染程度将农用地划为三个类别,未污染和轻微污染的划为优先保护类,轻度和中度污染的划为安全利用类,重度污染的划为严格管控类,分别采取相应管理措施。对优先保护类耕地面积减少或土壤环境质量下降的县(市、区)进行预警提醒并依法采取环评限批等限制性措施。将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确保其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根据土壤污染状况和农产品超标情况,安全利用类耕地集中的县(市、区)要结合当地主要作物品种和种植习惯,制定实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采取农艺调控、替代种植等措施,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加强对严格管控类耕地的用途管理,依法划定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严禁种植食用农产品和饲草,有序开展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

 

加强建设用地环境风险管控。建立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强制调查评估制度。构建土壤环境质量状况、污染地块修复与土地再开发利用协同一体的管理与政策体系。自2017年起,对拟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企业用地,以及用途拟变更为居住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的上述企业用地,由土地使用权人负责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已经收回的,由所在地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开展调查评估。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要求纳入城市规划和供地管理,土地开发利用必须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暂不开发利用或现阶段不具备治理修复条件的污染地块,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组织划定管控区域,设立标志,发布公告,开展土壤、地表水、地下水、空气环境监测。

 

开展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示范。自2017年起,逐步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开发利用的负面清单,合理确定土地用途。建立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全过程监管制度,严格修复方案审查,加强修复过程监督和检查,开展修复成效第三方评估。造成土壤污染的单位或个人要承担治理与修复的主体责任。责任主体灭失或责任主体不明确的,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依法承担相关责任。2018年底前制定实施污染耕地治理与修复方案,推进泸州古叙硫矿区等工业污染场地、龙门山断裂带石亭江流域污染耕地治理与修复试点等。以有色金属等矿产资源开发过程导致的环境污染风险防控为重点,强化历史遗留土壤污染治理。

 

专栏7土壤污染综合防治重点任务

 

 

五、统筹城乡治理,推进治污减排

 

(一)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

 

工业污染源全面开展自行监测和信息公开。工业企业要建立企业环境管理台账制度,开展自行监测或委托第三方监测,如实申报,属于重点排污单位的还要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实施排污口规范化整治,2018年底前,工业企业进一步规范排污口设置,编制年度排污状况报告。排污企业全面实行在线监测,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完善重点排污单位污染物超标排放和异常报警机制,逐步实现工业污染源排放监测数据统一釆集、公开发布,不断加强社会监督,对企业守法承诺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建立全省环境监管信息平台。

 

排查并公布未达标工业污染源名单。加强对工业污染源的监督检查,全面推进“双随机”抽查制度,实施环境信用颜色评价,鼓励探索实施企业超标排放计分量化管理。对污染物排放超标或者重点污染物排放超总量的企业予以“黄牌”警示,限制生产或停产整治;对整治后仍不能达到要求且情节严重的企业予以“红牌”处罚,依法责令限期停业、关闭。自2017年起,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制定本行政区域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确定年度工作目标,每季度向社会公布“黄牌”“红牌”企业名单。对企业超标现象普遍、超标企业集中地区的地方政府进行通报、挂牌督办。

 

实施重点行业企业达标排放限期改造。建立分行业污染治理最佳实用技术公开遴选与推广应用机制,推广重点行业最佳污染治理技术。制定实施重点行业限期整治方案,以钢铁、建材、石化、有色、玻璃、造纸、印染、化工、焦化、氮肥、磷肥、农副食品加工、酒类生产、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电镀等行业为重点,推进行业达标排放改造。推进国家级和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出口加工区等工业园区(聚集区)污染专项治理,完善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规范化改造示范。

 

专栏8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与提标改造任务

 

 

(二)深入推进重点污染物减排。

 

完善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以提高环境质量为核心,科学确定总量控制要求,实施差别化管理。优化总量减排核算体系,强化自主减排管理,鼓励将持续有效改善环境质量的措施纳入减排核算。大力推行区域性、行业性总量控制,鼓励各地实施特征性污染物总量控制,并纳入各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对环境质量较差或退化地区的主要污染物总量和重点工程管理,对进度滞后地区及早预警通报,各地减排工程、指标情况要主动向社会公开。

 

推进主要行业重点污染物治污减排。实施造纸、焦化、氮肥、有色金属、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电镀和磷化工等涉水重点行业专项治理,大幅降低污染物排放强度。实施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开展钢铁、水泥、平板玻璃、有色等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综合整治。推进20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实施脱硫脱硝、低氮燃烧以及高效除尘技术改造,现役燃煤机组脱硫设施全部取消烟气旁路,实施低氮燃烧、烟气脱硫脱硝设施升级改造。2017年底前制定专项治理方案并向社会公开,对治理不到位的工程项目要公开曝光。

 

实施重点地区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总量控制。以成都市、德阳市、自贡市、南充市、绵阳市、资阳市、眉山市等为重点,加强石油炼制与石油化工、涂料、油墨、胶黏剂、农药、汽车、包装印刷、橡胶、合成革、家具、制鞋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控制。建立精细化排放清单和动态管理平台,对环境影响和人体健康危害较大的挥发性有机物实施重点减排,强化挥发性有机物与氮氧化物等协同减排,有效防控臭氧污染。农药、涂料、胶黏剂、油墨等行业实施原料替代,石油炼制与石油化工、橡胶、包装印刷、制鞋、合成革、具、汽车等行业实施技术改造,鼓励企业实施生产过程密闭化、连续化、自动化改造,完善废气收集系统,配备高效溶剂回收和废气降解、处理系统。全面推进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原油成品油码头油气回收治理,油气回收率提高到90%。加强城市服务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

 

实施总磷水域总量控制。总磷超标的控制单元以及上游相关地区要实施总磷总量控制,新建涉磷工业、畜禽养殖等涉磷项目实施总磷排放量倍量替代。以德阳市、自贡市、乐山市、绵阳市、广安市等为重点,推进工业减磷,系统开展涉磷企业污染专项整治,加强涉磷企业废水排放监管,2017年,所有重点涉磷企业排污口安装总磷在线监控设施,在水环境敏感区的重点涉磷企业排污口上下游安装总磷水质在线监测设施。大力推广磷铵生产废水回用,促进磷石膏的综合加工利用,确保磷酸生产企业磷回收率达到96%以上。实施养殖业污染减磷,加大规模化畜禽养殖整治力度。大力推进生活除磷,实施城乡生活污水扩能提标改造工程,岷江、沱江流域生活污水实现全收集处理。

 

专栏9加强总磷防治的重点流域(断面)清单

 

 

实施重点湖库总氮总量控制。开展紫坪铺水库、鲁班水库、邛海和县级及以上城市湖库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入湖(库)河流污染状况调查,制定总氮控制方案,强化总氮、总磷、化学需氧量协同控制,实施污染源减排、农田径流净化工程,开展城镇污水处理厂生物脱氮工艺改造和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控制农田化肥使用。

 

(三)加强城镇生活污染治理。

 

加快完善城镇污水处理系统。以城中村、老旧城区、城乡结合部以及现有合流制排水系统为重点,实施截污收集、雨污分流等强化改造,完善污水收集管网,增加污水处理规模,积极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农村延伸,加快藏、彝区县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到2020年,全省所有城市、县城和建制镇具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城市和县城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5%和85%,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实现污水全收集、全处理,乡镇污水处理率显著提高。实施现有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强化脱氮除磷改造,有条件的配套建设湿地生态处理系统。大力推进城市中水回用,缺水城市实现再生水利用率20%以上。加强污泥稳定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处置,禁止处理不达标的污泥进入耕地,全面排查并取缔非法污泥堆放点。到2020年,地级及以上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控制初期雨水污染,排入自然水体的雨水须经过岸线净化,加快建设和改造沿岸截流干管,控制渗漏和合流制污水溢流污染。

 

继续推进城镇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完善收集储运系统,设市城市全面推广密闭化收运,实现干、湿分类收集转运,到2020年,力争建成国家级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市3—5个,每个设市城市至少建成1个分类设施项目。有序推进城市生活垃圾环保发电工程建设,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继续推动县城及重点乡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到2020年,全省县城实现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全覆盖,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5%。加快现有垃圾处理设施改造,加强垃圾渗滤液就地处理、甲烷综合利用、恶臭有效防治和焚烧飞灰安全处置,防止二次污染,到2020年,垃圾焚烧发电厂在线监管设施覆盖率达100%,填埋场在线监管设施覆盖率达60%。强化城市餐厨垃圾规范处理,建设成都市、绵阳市、南充市等国家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城市。

 

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定期修订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划,优化城市布局,强化交通、区域噪声污染源头控制。加大对噪声污染严重、群众投诉多的铁路、轨道交通、主要道路沿线区域、文化娱乐场所和企事业单位噪声治理力度,强化建筑施工和社会生活噪声管控,推动建立房屋建筑工地、道路管线施工工地等重点噪声污染源在线监测及视频监控系统。倡导文明施工,制定公共场所噪声控制规约,推进城镇人居声环境质量改善示范工程,建设宁静城市、宁静社区。

 

专栏10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重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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