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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盘活土地资源。产能退出后的划拨用地,可依法转让或由地方政府收回,地方政府收回原划拨土地使用权后的土地出让收入,可按规定通过预算安排支付产能退出企业职工安置费用。退出后的工业用地,在符合城乡规划的前提下,可用于转产发展第三产业,其中转产为生产性服务业等国家鼓励发展行业的,可在5年内继续按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国土资源、财政主管部门负责)
(十六)严格执法监管。加大节能监察力度,全面调查重点行业能源消耗情况,严格依法处置主要工序或单位产品能源消耗不达标的企业。(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主管部门负责)
强化环保执法,督促企业全面落实环保法律法规,严格依法处理环境违法行为,进一步完善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纳入排污许可证管理的所有企事业单位必须按期持证排污、按证排污,不得无证排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
加强产品质量管理执法,全面调查生产许可获证企业生产状况和生产条件,严厉打击无证生产等违法行为。对因工艺装备落后、环保和能耗不达标被依法关停的企业,注销生产许可证。(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负责)
严格安全生产监督执法,组织检查重点行业安全生产情况,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安全生产监管主管部门及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负责)
(十七)强化惩戒约束。对未按期完成落后产能退出的企业,由相关部门将有关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在“信用中国”网站等平台公布,在土地供应、资金支持、税收管理、生产许可、安全许可、债券发行、融资授信、政府采购、公共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等方面,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和信用约束。(发展改革主管部门牵头,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
四、组织实施
(十八)完善工作机制。各地要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要求,发挥好省级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作用,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强化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地工业和信息化、能源、煤炭主管部门要履行牵头职责,强化综合协调,把握时间节点,统筹推进工作。各参与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强化执法监督,完善配套政策,主动开展工作。(工业和信息化、能源、煤炭主管部门分别牵头,各参与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
(十九)抓好工作落实。每年3月底前,各地工业和信息化、能源、煤炭主管部门牵头,联合发展改革、环境保护、质量技术监督、安全生产监管等主管部门,以钢铁、煤炭、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行业为重点(各地可结合本地区产业发展实际和结构调整需要,扩大行业范围),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年度重点任务、时间节点、工作措施和责任部门,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同意后实施。
每年12月底前,各地发展改革、环境保护、质量技术监督、安全生产监管主管部门将当年钢铁、煤炭、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重点行业依法关闭退出的企业、设备及产能情况,函告同级工业和信息化、能源、煤炭主管部门,计入当年落后产能退出情况。
次年1月底前,各地工业和信息化、能源、煤炭主管部门将上年度落后产能退出情况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同意后,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抄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农业部、商务部、人民银行、国务院国资委、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安全监管总局、银监会。(工业和信息化、能源、煤炭主管部门牵头,发展改革、环境保护、质量技术监督、安全生产监管等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
(二十)加强监督检查。各地工业和信息化、能源、煤炭主管部门要及时了解、掌握工作进展,定期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监督检查,对进展较慢的地区采取通报、约谈等方式进行督办。(工业和信息化、能源、煤炭主管部门牵头,发展改革、环境保护、质量技术监督、安全生产监管等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
(二十一)强化信息公开。各地工业和信息化、能源、煤炭主管部门要在网站公告年度落后产能退出企业名单、设备(生产线)和产能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各地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质量技术监督、安全生产监管主管部门,要定期公布不达标应限期整改的企业名单(“黄牌”名单),以及经整改仍不达标、已依法关闭的企业名单(“红牌”名单)。各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要定期公布超标排放企业名单,以及超标排放情节严重的企业名单。(工业和信息化、能源、煤炭、发展改革、环境保护、质量技术监督、安全生产监管等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
(二十二)加强行业自律。各相关行业协会要充分发挥熟悉行业的优势,及时反映企业诉求,引导企业做好自律,自觉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相关行业协会落实)
(二十三)做好宣传引导。各地要做好政策宣传解读,总结好的经验和有效做法,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方式进行宣传,加强示范引导,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工业信息化、能源、煤炭主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落实去产能任务、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措施。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将会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部际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加强对各地工作的指导,研究完善相关政策措施,适时组织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将有关情况报国务院。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土资源部 环境保护部
农业部 商务部 中国人民银行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能源局
2017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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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能源局发布2024年核电行业管理技术支持项目申报公告,拟开展2024年度核电行业管理技术支持项目申报工作,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5月25日(以邮戳和电子邮件日期为准),详情如下:国家能源局2024年核电行业管理技术支持项目申报公告根据核电行业管理工作需要,为服务核电安全高效发展,依据财政
5月6日,国家能源局公布2024年一季度光伏发电建设情况。2024年一季度,光伏发电新增并网容量4574万千瓦,其中集中式光伏新增2193万千瓦,分布式光伏新增2381万千瓦,户用光伏新增692万千瓦,工商业光伏新增1689万千瓦。截至2024年3月底累计并网光伏发电容量65950万千瓦,其中集中式光伏累计并网37950万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4月25日,重庆市能源局表示,经研究,关于支持建设巫溪县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建议的办理情况答复如下:一、抽水蓄能中长期需求选址论证情况;二、国家发展抽水蓄能的政策有所收紧;三、稳妥推进后续抽水蓄能规划选址工作。原文如下:重庆市能源局关于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044号建议办
4月30日,山东省能源局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清单发布,其中提到,推进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优化能源结构,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承担发展清洁能源责任,积极发展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有序发展水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清洁高效高质量发展火电,安全高效发展核电。负责清洁取暖能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供电营业区划分及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围绕社会和行业关注的问题,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同志接受记者采访,回答记者提问。问:《办法》修订背景是什么?答:原电力工业部于1996年5月19日发布了《供电营业区划分及管理办法》(电力工业部令第5号),逐步规范供电
29日国家能源局新闻发布会消息,我国新型储能持续快速增长,新型储能试点示范初见成效。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出“发展新型储能”。国家能源局能源节约和科技装备司副司长边广琦介绍,国家能源局通过推动技术创新试点示范、强化新型储能调度运用等措施,促进新型储能多元化高质量发展。当前,
4月28日,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12398能源监管热线(以下简称12398热线)2024年一季度共接收华投诉举报132件,办结投诉举报129件(含往期结转)。按被投诉举报行业分类,电力行业排在首位,数量为123件、占投诉举报总数的93.2%,主要集中在供电服务、电力安全、市场准入等方面。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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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8日,国家能源局在湖北武汉召开2024年全国油气管道规划建设和保护工作会议,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油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为引领,加快完善“全国一张网”,加快全国储气能力建设,统筹做好管道保护工作。国家能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任京东出席会议并讲话,中国海油党组成员、副总经理汪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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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电力网获悉,3月12日,新疆公示关于自治区2023年度煤电淘汰落后产能任务完成情况。详情如下:关于自治区2023年度煤电淘汰落后产能任务完成情况的公示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下达2022—2025年煤电行业先立后改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第一批)的通知》(国能发电力〔2022〕85号)要求,现将自治区202
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稳妥有序做好“十四五”煤电行业淘汰落后产能有关工作的通知》和《国家能源局关于下达2022-2025年煤电行业“先立后改”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目标(第二批)的通知》工作要求,1月26日,山西能源监管办与山西省能源局、人社厅、生态环境厅、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山西省电力协会组成联合
12月12日,黑龙江发改委发布2023年黑龙江省煤电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公告。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煤电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有关要求,我省2023年关停了1.2万千瓦煤电机组。现予以公告: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12月11日
北极星能源网获悉,贵州省煤炭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公告,将企业自愿申请关闭且经公示无异议的贵州甲盛龙集团矿业投资有限公司荔波县茂兰镇富奇煤矿等2处煤矿名单予以公告。公告关闭煤矿原则上应于2023年12月底前完成物理封闭。详情如下:贵州省煤炭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工作领导小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福建省2023年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方案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众征集修改意见,从节能、环保、质量、安全、技术、政策引导等方面依法依规做好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详情如下:关于进一步明确福建省2023年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方案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为进一
福建省泉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就《泉州市2023年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以钢铁、煤炭、煤电、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为重点,促使一批能耗、环保、安全、质量、技术达不到标准和生产不合格产品或淘汰类产能依法依规关停退出;通过加快企业技术改造,促使一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黑龙江省发改委2月24日发布2022年黑龙江省煤电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公告,详情如下: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煤电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有关要求,我省2022年关停了8.1万千瓦煤电机组。现予以公告: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2月24日
按照国家有关要求,现将河北省10台、33万千瓦煤电机组列入2022年煤电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全部机组应于今年12月底前实施关停拆除,并注销电力业务许可证。现将目标任务名单予以公示。河北省2022年煤电行业淘汰落后产能机组清单
山东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山东省能耗指标收储使用管理办法》,对能耗指标的收储、使用和监督管理进行明确和规范,推进能耗指标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保障新旧动能转换重大项目顺利实施。《办法》明确了能耗指标的收储范围,包括省级统筹的能源消费指标,“两高”行业跨市域产能整合或向省外转移产能时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黑龙江省发改委近日发布2021年黑龙江省煤电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公告,共4台机组、总装机8.1万千瓦,详情如下: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煤电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有关要求,我省2021年关停了8.1万千瓦煤电机组。现予以公告: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6月17日
日前,甘肃公示2021年淘汰关停燃煤机组名单。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下达2021年煤电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的通知》(国能发电力〔2021〕54号)下达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华明电厂1号(2.5万千瓦)、2号(2.5万千瓦)机组,玉门油田水电厂6号(1.2万千瓦)、7号(1.2万千瓦)、10号(2.5万千瓦)机组共计9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2020年8月31日至9月30日,中央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国家能源局开展了第二轮第二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21年1月29日,督察组向国家能源局反馈了《国家能源局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国家能源局党组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专题会议,传达学习督察反馈会议精神,成立了国家能源局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统筹领导整改工作,研究制定了《国家能源局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报告反馈问题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并上报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同意。
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定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不折不扣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切实推动能源与生态环境和谐发展,制订本整改方案。
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经济发展研究室主任徐奇渊表示,当前我国在有效需求不足的同时还面临较高的债务率,因此单纯依赖货币、财政政策以及供给侧改革远远不够,需要引入需求侧管理,即在强大国内市场的基础上,对需求的“堵点”进行疏通,打破分配不平衡和消费限制。将供需不匹配的“堵点”打通,有利于形成理想的结构性政策。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了关于2021年开展钢铁去产能“回头看”、粗钢产量压减等工作的信息。从信息内容看,钢铁去产能“回头看”和粗钢产量压减工作将是2021年钢铁行业重点工作。“十四五”开局之际,国家有关部门开展钢铁去产能“回头看”和粗钢产量压减工作,充分表明了国家要钢铁行业继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决心。全行业必须高度重视,全力组织,精心谋划,共同完成2021年的两项重点工作。
电力需求侧特征的新变化,给2020年以及未来的需求侧管理提供了大有可为的空间。2020年,电力需求侧管理在推进能源消费革命、实施能源消费“双控”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电力消费效率明显提升,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电量降至632千瓦时左右,比2015年减少了近90千瓦时。电能替代电量超过2000亿千瓦时,终端电
北极星输配电网获悉,近日国家能源局印发《2021年能源监管重点任务清单》。[$NewPage$]
12月23日,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召开山西浑源、浙江磐安、山东泰安二期抽水蓄能电站项目集中开工动员大会,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能源清洁低碳转型,为
最近,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大力推进能源生产消费革命,全面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推进能源技术创新,不断深化能源体制机制改革,在京发布《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服务新能源发展报告2020》,并介绍公司经营区新能源发展情况和公司服务新能源发展和消纳新举措。截至2019年年底,我国新能源(风电和太阳能发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国资委等六部委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重点领域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通知》,文件指出尚未完成“十三五”去产能目标的地区和中央企业,要统筹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去产能任务在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全面实施去产能项目
在近几十年的快速发展中,全球的资源和环境都面临着巨大的压力,节能减排、实现可持续的绿色发展成为全球范围内各国的重要目标。“十三五”期间,我国制定了到2020年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比2015年下降15%、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50亿吨标准煤以内的能源“双控”目标。“十四五”时期是我国能源低碳转型的
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期间,全国人大代表、甘肃镜铁山矿业有限公司桦树沟矿区值班长谢生瑞就钢铁行业如何坚守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产能成果提出自己的建议。谢生瑞表示,2016年2月1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6号)。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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