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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环保厅拟审批大唐长春第三热电厂1、2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项目

2017-05-10 15:57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电力项目环评超低排放热电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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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电力网获悉,近日,吉林省环保厅拟审批大唐长春第三热电厂1、2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项目,该项目对现有1、2号350兆瓦机组烟气处理系统进行超低排放改造。详情如下:

项目名称:大唐长春第三热电厂1、2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长春市富锋镇

建设单位:大唐长春第三热电厂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东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该项目为技改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长春市汽开区大唐长春第三热电厂现有厂区内,主要建设内容为:对现有1、2号350兆瓦机组烟气处理系统进行超低排放改造。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和污染防治。合理安排施工时序,优化施工场地布置;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防止施工扬尘、污水、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周边环境。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改造后烟气中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浓度须满足《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环发〔2015〕164号)中超低排放的要求。同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确保无组织排放的废气满足相关准值要求。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新增脱硫废水等工艺废水须排入厂区内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得外排。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取有效的降噪、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值满足相关标准要求。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灰渣和脱硫石膏须妥善收集、贮存,定期外售进行综合利用;废脱硝催化剂属危险废物,须及时由厂家回收处理。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并完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避免环境风险发生。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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