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电力火电火电产业市场正文

重磅 | “一带一路”能源研究报告(2017)

2017-05-13 10:48来源:能源研究俱乐部作者:齐正平关键词:一带一路电力建设能源消费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10)《中国—中东欧国家中期合作规划》发表。2015年11月,结合“一带一路”合作倡议和《中欧合作2020战略规划》,中国同中东欧16国共同发表《中国—中东欧国家中期合作规划》,提出加强“16+1”互联互通合作、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和金融合作等,推动“16+1”合作提质增效。“16+1”合作将与欧盟重大倡议和规划对接。

(11)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成立。2015年12月,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成立。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是首个由中国倡议设立的多边金融机构,旨在为亚洲有关“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基础设施建设提供资金支持,促进经济合作。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和丝路基金同其他全球和区域多边开发银行的关系是相互补充而不是相互替代的,将在现行国际经济金融秩序下运行。亚投行于2016年1月16日正式开业。

●2016年

(12)“一带一路”建设列入“十三五”规划。2016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发布,“一带一路”建设作为国内区域协调发展、对外开放发展和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的重要内容列入其中。“十三五”规划提出以“一带一路”建设为统领,打造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开放的全面开放新格局。“一带一路”建设在“十三五”时期的主要任务为:健全“一带一路”合作机制、畅通“一带一路”经济走廊、共创开放包容的人文交流新局面。

(13)《建设中蒙俄经济走廊规划纲要》正式公布。2016年9月13日,《建设中蒙俄经济走廊规划纲要》正式公布。作为“一带一路”框架下首个多边合作规划纲要,明确了中蒙俄三方合作的具体内容、资金来源和实施机制,商定了一批重点合作项目,提出了充分发挥各地比较优势,优先推进三国毗邻地区次区域合作。作为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六大国际经济合作走廊之一,共建中蒙俄经济走廊将有利于增强协同发展能力,在更大范围内激发经济增长活力,释放出更多的制度合作红利。

●2017年

(14)“一带一路”PPP工作机制建立。2017年1月,国家发改委同外交部、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部、人民银行、国资委、林业局、银监会、能源局、外汇局以及全国工商联、中国铁路总公司等13个部门和单位共同设立“一带一路”PPP工作机制。旨在与沿线国家在基础设施等领域加强合作,积极推广PPP模式,鼓励和帮助中国企业走出去,推动相关基础设施项目尽快落地。

1.3 “一带一路”能源政策

(1)列入《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充分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全方位实施能源对外开放与合作战略,抓住“一带一路”建设重大机遇,推动能源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加大国际产能合作,积极参与全球能源治理。推进能源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加快推进能源合作项目建设,促进“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能源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研究推进跨境输电通道建设,积极开展电网升级改造合作。

(2)列入《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积极推进电力装备、技术、标准和工程服务国际合作,根据需要推动跨境电网互联互通,鼓励电力企业参与境外电力项目建设经营。

(3)列入《煤炭工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全方位加强煤炭国际合作,提升煤炭工业国际竞争力。稳步开展国际煤炭贸易,推进境外煤炭资源开发利用,扩大对外工程承包和技术服务。积极稳妥推进煤炭国际产能合作,结合境外煤炭资源开发需要,开展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和煤炭上下游投资,实现合作共赢。

(4)列入《石油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升国际石油合作质量和效益,优化投资节奏和资产结构,探索境外投资领域、投资主体多元化和合作方式多样化,加强能源与金融的深度合作,提升企业“走出去”水平。优化和推进俄罗斯—中亚、中东、非洲、美洲、亚太等区域油气合作。加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合作。

(5)列入《天然气发展“十三五”规划》。落实“一带一路”建设,加强与天然气生产国的合作,形成多元化供应体系,保障天然气供应安全。建立完善跨境天然气管道沿线国家保证供应多层面协调机制,重视跨境管道安全保护。促进与东北亚天然气消费国的合作,推动建立区域天然气市场,提高天然气价格话语权。

(6)列入《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推进可再生能源产业链全面国际化发展,提升我国可再生能源产业国际竞争水平,积极参与并推动全球能源转型。紧密结合“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发展规划和建设需求,适时启动一批标志性合作项目,带动可再生能源领域的咨询、设计、承包、装备、运营等企业共同走出去。

第二章 “一带一路”的能源国际合作

2.1“一带一路”的能源投资与贸易

2013年以来,在“一带一路”倡议的带动下,我国与沿线国家的投资和贸易呈上涨趋势,主要集中在能源、交通运输和农业领域。

在“一带一路”建设中,我国关注贸易畅通和资金融通,推动中国与沿线国家逐步减少贸易壁垒,为投资提供便利化条件,使贸易与投资这两大经济引擎重新产生强大动力。

自2013年“一带一路”战略提出以来,我国金融机构迅速发展,为“一带一路”提供金融支持与保障。我国先后倡导和组织成立了丝路基金(400亿美元)、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中非发展基金(总额50亿美元)、金砖国家开发银行、上合组织开发银行等一系列金融机构,为中国企业走出去提供金融支持,并引导“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项目投资。从相关金融机构的创设情况来看,呈现明显资金规模提升、参与国范围不断扩大的趋势,国际协同日渐加强。

我国与沿线相关国家的双边贸易结构中,能源领域的贸易与投资具有比重高、资金数量大的特点。而且在能源经贸合作中,我国都是资金输出国,实现资金融通、推动区域货币流通和本币结算尤为重要。截至2016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与境外36个国家和地区的央行或货币当局签署了双边本币互换协议,总额度超过3.15万亿元人民币,其中与21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签署了高达1.3万亿元人民币规模的本币互换协议。这可大大降低流通成本,增强抵御金融风险能力,提高区域经济国际竞争力。

2.1.1 投资

根据商务部相关数据显示,2016年,我国企业共对“一带一路”沿线的53个国家进行非金融类直接投资145.3亿美元,同比下降2%;在“一带一路”沿线61个国家新签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合同8158份,新签合同额1260.3亿美元,同比增长36%;完成营业额759.7亿美元,同比增长9.7%。

原标题:重磅 | “一带一路”能源研究报告(2017)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一带一路查看更多>电力建设查看更多>能源消费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