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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计4个!华能集团风电相关项目招标汇总(3.08~3.12)

2018-03-12 14:10来源:北极星风力发电网关键词:风电招标华能集团风电项目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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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华能新能源辽宁分公司下属阜新公司两座风电场生态风电场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NZB2018-03-02070-01)

项目所在地区: 辽宁省

一、招标条件

本华能新能源辽宁分公司下属阜新公司两座风电场生态风电场建设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为 招标人为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根据华能新能源辽宁分公司下属阜新公司两座风电场所在区域的土地利用现状分析,并综合考虑地形、土壤、植被、水文等因素,在两座风电场所在区域进行土地生态重建工程。负责阜新公司良官营子风电场、扎兰山风电场生态风电场建设工程施工。具体施工范围根据发包人提供各项目生态风电场设计方案及工程量清单确定。详见技术规范书生态风电场建设实施的具体措施、生态恢复区部分内容,负责按照招标人、环境保护部门的专项验收要求开展生态治理工作。达到验收标准,通过风电项目环保专项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华能新能源辽宁分公司下属阜新公司两座风电场生态风电场建设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华能新能源辽宁分公司下属阜新公司两座风电场生态风电场建设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2、财务状况良好(附经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表,如成立不足三年,提供成立年限内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具备足够的营运资金承担本项目施工。

3.3、投标人应通过 ISO9000 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认证范围应包含该标段内容)

3.4、近三年(2015 年 3 月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来,投标人应承担过与本工程性质、规模相当的业绩(附业绩证明材料)。

3.5、拟投入本标段的项目经理、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现场施工人员、现场设备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应资质证书、职称。

3.6、专项资质证书在招标及合同执行阶段处于有效期内。

3.7、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施工设计、进度、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8、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9、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10、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重大合同纠纷、不良诉讼记录,在其它类似施工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11、未有国家工商总局《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示的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且未有华能集团公司和新能源公司的不良记录。

3.1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

3.1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

3.14、本项目工程不允许转包和擅自分包。

3.15、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3.16、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17、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 3号),请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10 日内提供本单位住所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若未提交查询结果或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

3.18、投标授权人及项目负责人应是投标单位在职员工,并提供投标期间在职证明及五险一金相关材料证明。

3.19 专项资质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不具备以上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并将最终导致被否决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从 2018 年 03 月 10 日 09 时 00 分到 2018 年 03 月 20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18 年 04 月 02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

六、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18 年 04 月 02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 网上开标

七、 其他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华能招标有限公司监察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 23 号华能大厦 10、 11 层

联 系 人: 宋昊霖

电 话: 010-68297636

电子邮件: 35246132@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石家庄市西三庄街 258 号

联 系 人: 蒋娇

电 话: 13284494860

电子邮件: hnzbjo123@163.com

4、华能新能源辽宁分公司下属锦州公司三座风电场生态风电场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NZB2018-03-02071-01)

项目所在地区: 辽宁省

一、招标条件

本华能新能源辽宁分公司下属锦州公司三座风电场生态风电场建设工程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为 招标人为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根据华能新能源辽宁分公司下属锦州公司三座风电场所在区域的土地利用现状分析,并综合考虑地形、土壤、植被、水文等因素,在三座风电场所在区域进行土地生态重建工程。负责锦州公司老龙口风电场、后尖山风电场、白石砬沟风电场生态风电场建设工程施工。具体施工范围根据发包人提供各项目生态风电场设计方案及工程量清单确定。详见技术规范书生态风电场建设实施的具体措施、生态恢复区部分内容,负责按照招标人、环境保护部门的专项验收要求开展生态治理工作。达到验收标准, 通过风电项目环保专项验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华能新能源辽宁分公司下属锦州公司三座风电场生态风电场建设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华能新能源辽宁分公司下属锦州公司三座风电场生态风电场建设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2、财务状况良好(附经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表,如成立不足三年,提供成立年限内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具备足够的营运资金承担本项目施工。

3.3、投标人应通过 ISO9000 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认证范围应包含该标段内容)

3.4、近三年(2015 年 3 月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来,投标人应承担过与本工程性质、规模相当的业绩(附业绩证明材料)。

3.5、拟投入本标段的项目经理、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现场施工人员、现场设备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应资质证书、职称。

3.6、专项资质证书在招标及合同执行阶段处于有效期内。

3.7、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施工设计、进度、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8、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9、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10、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重大合同纠纷、不良诉讼记录,在其它类似施工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11、未有国家工商总局《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示的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且未有华能集团公司和新能源公司的不良记录。

3.1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

3.1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

3.14、本项目工程不允许转包和擅自分包。

3.15、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3.16、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17、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 3号),请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10 日内提供本单位住所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若未提交查询结果或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

3.18、投标授权人及项目负责人应是投标单位在职员工,并提供投标期间在职证明及五险一金相关材料证明。

3.19 专项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不具备以上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并将最终导致被否决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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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从 2018 年 03 月 10 日 09 时 00 分到 2018 年 03 月 20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18 年 04 月 02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

六、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18 年 04 月 02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 网上开标

七、 其他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华能招标有限公司监察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 23 号华能大厦 10、 11 层

联 系 人: 宋昊霖

电 话: 010-68297636

电子邮件: 35246132@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石家庄市西三庄街 258 号

联 系 人: 蒋娇

电 话: 13284494860

电子邮件: hnzbjo123@163.com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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