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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安阳市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严格执行“以热定电” 最大程度压减发电负荷

2018-12-13 17:06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燃煤发电火电企业电能替代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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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电力网获悉,安阳市政府日前发布了《印发安阳市蓝天保卫战等3个行动计划的通知》,其中安阳市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中提到,对煤电、钢铁、电解铝、水泥、玻璃、传统煤化工(甲醇、合成氨)、焦化、铸造等产能过剩的传统行业,原则上禁止新建、扩建单纯新增产能的项目和企业;除背压机组外不再新建燃煤发电项目。

提升区外来电比例,积极与省发展改革、电力部门加强协调,在秋冬季大唐安阳、大唐林州2家燃煤火电企业要严格执行“以热定电”,最大程度压减发电负荷,减少本地火电企业污染排放。大力推进风电、光伏发电等非化石能源发电项目建设。统筹地热能开发利用,重点发展浅层地热能,规范发展中深层地热能。到2020年,可再生能源占全市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符合省定目标要求。

科学制定我市煤炭消费总量削减目标,按照煤炭集中使用、清洁利用的原则,重点削减非电力用煤,推进电能替代燃煤和燃油。淘汰一批能耗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低效产能,提高煤炭清洁利用水平。

详情如下:

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阳市蓝天保卫战等3个行动计划的通知

安政〔2018〕2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现将《安阳市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安阳市碧水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安阳市净土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8年11月15日

安阳市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

(2018—2020年)

打赢蓝天保卫战,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一项艰巨的政治任务、历史任务和民生任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豫政〔2018〕30号),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要求,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全民共治、源头防治、标本兼治,突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着力解决群众关注、社会关切的重点大气污染问题,持续强化“控排、控煤、控尘、控车、控油、控烟”措施,综合运用经济、法律、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大力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严格环保标准,狠抓秋冬季污染治理,强化区域联防联控,统筹兼顾、系统谋划、精准施策,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多赢,切实改善空气质量,努力建设美丽安阳。

(二)总体目标。经过3年持续努力,大幅削减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协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进一步明显降低细颗粒物(PM2.5)浓度,明显减少重污染天数,明显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明显增强人民幸福感。

1. 2018年度目标: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79微克/立方米以下,PM10年均浓度控制在128微克/立方米以下,全年优良天数达到200天以上。

2. 2019年度目标: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64微克/立方米以下,PM10年均浓度控制在109微克/立方米以下,全年优良天数达到210天以上。

3. 2020年度目标: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61微克/立方米以下,PM10年均浓度控制在106微克/立方米以下,全年优良天数达到220天以上。

(三)重点区域。原则上以路为界线,铜冶镇西-045乡道-小辛庄村北-洪积线(洪河屯乡北)-西北绕城高速-柏庄镇北-G4京港澳高速(韩陵乡西)-开源大道-G107国道-安阳市行政边界线(黄下扣村东)-007乡道-安阳市行政边界线(吴家洞村南)-善应镇南-黑玉村西-天灵线-S221省道-南林高速-瓦日线-015乡道-S221省道-003乡道-铜冶镇西划定的闭合区域。

二、重点任务

(一)优化调整产业结构

1.严控“两高”行业产能。

(1)加快“三线一单”编制工作。按照省统一要求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加快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环境准入清单编制工作。积极推行区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按照职能,分别牵头落实。

(2)严格控制新增高污染行业。依据国家产业政策指导目录和《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对煤电、钢铁、电解铝、水泥、玻璃、传统煤化工(甲醇、合成氨)、焦化、铸造等产能过剩的传统行业,原则上禁止新建、扩建单纯新增产能的项目和企业;对钢铁、水泥、电解铝、玻璃等行业不在安阳市行政区域内实施产能置换(退城搬迁、产能整合、升级改造项目除外)。全市不允许新建、扩建钢铁项目(本地现有企业实施产能减量置换、装备升级改造的项目除外),禁止外地钢铁企业搬迁转移至我市。除背压机组外不再新建燃煤发电项目。新、改、扩建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建设项目,原则上不得采用公路运输。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3)禁止新增化工园区。全市行政区范围内不得规划新建化工园区,各级发展改革、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城乡规划等部门不再审批、备案新建、扩建化工园区。此前已规划和正在建设的化工园区,要抓紧完善规划环评等相关手续,以及污水集中处理、集中供热等园区配套环保设施。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城乡规划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4)加大重污染行业产能整合和淘汰压减力度。2018年12月底前,出台安阳市钢铁行业转型发展方案,加大产能整合和布局调整力度,全面提升工艺装备清洁生产水平,到2020年,我市钢铁企业重组整合、装备产能置换、环保提标改造基本完成,企业数量由11家整合为4家,整合后的钢铁企业实现有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和物料运输全面超低排放。制定安阳市“以钢定焦”方案。编制全市焦化、建材行业转型升级规划。认真执行国家、省最新产业政策和淘汰标准,全面淘汰落后产能,对环保、能耗不达标企业依法实施关停退出。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市质监局

责任单位:有关县(市、区)政府

2. 强化“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

(1)进一步明确“散乱污”企业、企业集群认定标准和整改要求。协调组织环保、工信、发改、国土、质监、工商、安全生产等部门,根据产业政策、产业布局规划,以及土地、环保、质量、安全、能耗等法规制度和标准要求,结合安阳实际,制定“散乱污”企业及“散乱污”企业集群认定标准,分别明确关停取缔类、整合搬迁类、升级改造类的整治要求。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资源局、市质监局、市安全监管局、市工商局

(2)全面排查“散乱污”企业及集群。各县(市、区)政府要组织当地环保、工信、发改、国土、质监、工商、安全生产等部门联合执法,发挥乡镇、街道网格巡查作用,对“散乱污”企业和企业群开展拉网式排查,分类建立管理台账,公布处置措施、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资源局、市质监局、市安全监管局、市工商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3)实施“先停后治”分类处置。在全面排查、建立台账的基础上,按照“先停后治”的原则,对“散乱污”企业和企业群实施分类处置。对关停取缔类的,切实做到“两断三清”(切断工业用水、用电,清除原料、产品、生产设备);对整合搬迁类的,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升级改造类的,对标先进企业实施深度治理,由相关部门会审签字后方可投入运行,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坚决关停用地、工商手续不全并难以通过改造达标的企业,限期治理可以达标改造的企业,逾期改造不达标的依法一律关停。对“散乱污”企业集群要实行整体整治,制定总体整改方案并向社会公开,同步推进区域环境整治工作,改变“脏乱差”生产环境。企业未达到整治标准要求、未经当地政府批准的,电力公司不予供电,违规供电的予以公开问责。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资源局、市质监局、市安全监管局、市工商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国网安阳市安全监管局供电公司

(4)建立“散乱污”企业动态管理机制。各县(市、区)要建立“散乱污”企业动态管理机制,明确当地发改、工信、环保、国土、质监、工商、安全生产监管等部门职责,压实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网格化监管责任,以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党政主要负责人为网格长,坚决杜绝“散乱污”项目建设和已取缔的“散乱污”企业异地转移、死灰复燃。对于“散乱污”企业取缔整治不到位的,根据“散乱污”企业违法性质,对属地政府有关监管部门、所在地乡镇(街道)网格长和网格员严肃问责。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资源局、市质监局、市安全监管局、市工商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3.优化调整工业布局。

(1)加快建成区污染企业搬迁改造。认真执行《安阳市建成区重点污染企业搬迁入园工作方案》,对于应搬迁的162家企业(其中,工业企业32家,包装印刷27家,机动车维修喷涂企业79家,混凝土及制品企业12家,砖瓦企业1家,电力企业1家),逐个制定搬迁计划,明确目标任务、选址方案、建设时间、职责分工、资金筹措、职工安置、保障措施等。加快各专业园区建设,明确各行业门槛标准,在搬迁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坚决关停淘汰落后工艺设备,鼓励企业实施优化整合、升级改造,加快依法办理项目规划、土地、环保、安全生产等审批、备案手续进度。实行周调度、季考核制度。各专业搬迁工作组要加强督导检查,积极协调解决问题,确保按照时序进度督促落实。2018年12月31日前确保完成12家混凝土及制品企业搬迁任务;2019年6月30日前确保完成79汽车修理(喷涂)企业搬迁任务;2019年12月31日前确保完成27家包装印刷企业搬迁任务;2020年底前确保全面完成其余34家企业搬迁任务。加快安彩高科搬迁步伐。同时,林州市、内黄县、北关区、殷都区、龙安区要完成铸造、腐竹、印染、铁合金等重点行业整合入园。滑县要加快永达化工厂关闭退出,2018年底厂区生产装备全部拆除。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市安全监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市重点项目办、市城乡规划局、市税务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广新局、市政府国资委

(2)严格控制市区规划区内新批新建涉气企业。从本文印发之日起,对于不符合城市发展规划、不符合产业发展定位、不符合环保要求的新、改、扩建工业企业、公路运输企业等建设项目,发展改革部门不予立项核准或备案,国土资源部门不予批准建设用地,环保部门不予批准环评文件。对未批先建、违法生产的企业,有关部门联合执法,依法查处,责令恢复原貌。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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