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近日,安徽省发布了关于征求〈安徽省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到2019年底,所有水电站全部完成生态流量泄放设施改造并按要求下泄生态流量,所有手续不全的水电站完善相关手续。详情如下:
关于征求〈安徽省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
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六安、安庆、池州、宣城、黄山市人民政府,省财政厅: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国务院领导批示要求,纠正中央环境护督察、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情况审计等发现的小水电违规建设、影响生态环境等突出问题,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的意见》(水电〔2018]312号),要求各省对水电站是否涉及生态保护红线、是否履行行政许可手续、是否保障下泄生态流量等情况进行核查,开展综合评估,提出退出、保留、整改的分类意见,在2020年底前完成清理整改任务。同时要求各省制定省级实施方案,经省政府同意后上报国家四部委备案为做好贯彻落实工作,由我厅牵头,组织编制了《安徽省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拟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能源局上报省政府同意后,报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国家能源局备案。
为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现就该实施方案征求你们意见,请于2019年1月31日前将意见书面反馈我厅,无意见也请书面反馈。
联系人:省水利厅农村水利水电处乔栋梁
联系电话:0551-62128417
E-mail:jjjsdc@163.com
附件:安徽省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附件
安徽省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国务院领导的批示要求,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全面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安徽)经济带”的决策部署,加快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安徽,扎实推进我省小水电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清理整改工作,根据《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囯家能源局关于开展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的意见》(水电[2018〕312号),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长江经济带发展的决策部署,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正确把握生态环境保护、经济社会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之间的关系,切实纠正我省小水电发展中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保护和修复河流生态系统,促进长江经济带走出一条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新路子,加快我省小水电向绿色转型。
(二)基本原则
1、问题导向,分类处置。全面核查、科学评估存在的问题,按照退出、整改、保留三类,逐站提出处置意见,明确退出或整改措施。
2、依法依规,稳步推进。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积极稳妥推进整改,尊重历史,务求实效,避免出现新的环境破坏和社会风险。
3、完善制度,规范发展。完善小水电建管制度,建立长效发展机制,健全监管体系,加强监督管理,既管好存量,又严控新建项目。
4、明确责任,形成合力。省负总责,县作为责任主体监督实施,相关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各负其责,建立上下联动、部门协作、责任淸晰、高效有力的工作机制。
(三)主要目标
1、总体目标
限期退出涉及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或缓冲区、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违规水电站,全面整改审批手续不全、影响生态环境的水电站,完善建管制度和监管体系,有效解决长江经济带小水电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促进小水电科学有序可持续发展。2020年底前完成清理整改。
2、阶段目标
到2019年底,所有水电站全部完成生态流量泄放设施改造并按要求下泄生态流量,所有手续不全的水电站完善相关手续。
到2020年底,退出类水电站拆除与生态修复全面完成,整改类水电站全部整改到位。所有水电站安装生态流量监测设施(其中位于自然保护区实验区水电站具备在线实时监测条件),确有需要的逐步实现在线实时监测。科学合理、绿色转型的发展格局基本形成。
二、工作任务
(一)开展小水电问题核查评估
1、核查内容。在前期开展小水电排查摸底的基础上,重点核查项目涉及生态保护红线情况;履行项目审批(核准)环境影响评价、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土地预审、林地征(占)用等手续情况;电站生态流量下泄情况。
2、责任划分。以县为单元,县政府对辖区内小水电问题核查评估负总责,水利、发展改革、环保、国土、林业、物价等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具体抓落实。
3、评估方法。统筹考虑经济社会发展、能源需求、社
会稳定、生态环境影响、电站布局优化、整改修复可行性等,以县为单元,聘请具备相应能力的第三方机构开展综合评估,逐站提出退出、整改或保留的评估意见(含生态修复方案),经县级政府研究后报市政府审核,上报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环境保护厅、省能源局同意后,建立台账。
(二)全面开展小水电问题整改
1、限期退出。
位于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或缓冲区内的(未分区的自然保
护区视为核心区和缓冲区);自2003年9月1日《环境影
响评价法》实施后未办理环评手续违法开工建设且生态环境破坏严重的;自2013年以来未发电且生态环境破坏严重的;大坝已鉴定为危坝,严重影响防洪安全,重新整改又不经济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文件明确要求退出而未执行到位的水电站,应在2019年底前退出。其中位于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或缓冲区内但在其批准设立前合法合规建设且具有防洪、灌溉、供水等综合利用功能又对生态环境影响小的,可以适当延期退出,但不得超过2020年底。
退出类水电站应部分或全部拆除,同时要避免造成新的生态环境破坏和安全隐患。除仍然需要发挥防洪、灌溉、供水等综合效应的水电站外,其他的均应拆除拦河闸坝,封堵取水口,消除对流量下泄、河流阻隔等影响;未拆除的,要对其进行生态修复,通过修建生态流量泄放设施、监测设施以及必要的过鱼设施等,减轻其对流量下泄、河流阻隔等的不利影响。退出电站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自行组织或委托具备相应能力的第三方机构制定退出方案,明确退出时间是否补偿以及补偿标准、补偿方式等,必要时应进行社会风险评估。退出完成后,由县政府或其委托有关部门组织验收,确认达到生态环保等要求。
2、分类整改。
对审批手续不全的水电站整改。由相关主管部门根据综合评估意见以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等,要求小水电业主完善有关手续。依法依规应处罚的,应在办理手续前依法处罚到位。
对不满足生态流量要求的水电站整改。在工程设计、水资源论证、环评批复等文件中有明确规定的,生态流量从其规定。对存在不一致的或没有规定的,由县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环保部门核定。对不满足生态流量泄放要求的,采取增设、改造生态泄流设施、安装生态流量监测设施、生态调度、运行等工程和非工程措施,保障生态流量。
对存在水环境污染或水生生态破坏的水电站整改。制定对应有效的水污染治理、增殖放流以及必要的过鱼等生态修复措施。整改类水电站由所在地县人民政府自行组织或委托具备相应能力的第三方机构逐站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措施、进度安排、责任人和资金落实等。小水电业主要按照批准的整改方案严格整改,整改一座,由县政府或其委托有关部门组织验收,销号一座。
3、合规保留
对同时满足依法依规履行了行政许可手续、不涉及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或缓冲区及其他依法依规应禁止开发区域、满足生态流量下泄要求等3个条件的水电站,予以保留,要求安装必要的生态流量监测设施,同时纳入常态化管理各地要依法依规编制或修订流域综合规划及专项规划,并同步开展规划环评,合理确定开发与保护边界。除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且是国务院及其相关部门、省级人民政府认可的脱贫攻坚项目,财政部、水利部实施的以生态修复为主要内容的增效扩容改造项目外,严格控制新建商业开发的小水电项目,对已审批但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全部进行重新评估。
三、实施步骤
结合我省小水电的特点和实际清理整改工作分为广泛动员部署、全面核査评估、集中清理整改、复核验收总结四个阶段。
(一)广泛动员部署阶段(2019年2月1日-2019年2
月28日)
认真组织学习《水利部等国家四部委关于开展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的意见》和四部委联合召开的视频会议精神,学习本实施方案,及时制定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方案,成立省、市小水电清理整改联合工作组和县小水电清理整改领导组。广泛组织动员,拓宽宣传渠道,将小水电清理整改的精神和要求及时传达至水电站业主、社会各界,营造良好的清理整改环境。
(二)全面核查评估阶段(2019年3月1日-2019年8
月31日)
在前期开展小水电排查摸底的基础上,以县为单元,聘请具备相应能力的第三方机构,全面开展小水电问题核查评估,在2019年6月30日前逐站提出退出、整改、保留综合评估意见。各县对退出类和整改类水电站,要按照“一站策”分别制定退出或整改方案。退出方案要明确退出时间是否补偿以及补偿标准、补偿方式等,必要时进行社会风险评估。整改方案要明确整改目标任务、整改措施、进度安排责任人和资金落实等。各县制定小水电清理整改实施方案并向社会公开后,于2019年8月31日前报经市政府审核后,上报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能源局审核同意后,建立台账。
(三)集中清理整改阶段(2019年9月1日~2020年
月30日)
各县应严格按照水电站综合评估意见和批复的实施方案,逐站开展集中清理工作。建立清理整改销号制度,退出或整改一座,验收一座,销号一座。清理整改情况实行月报制度,每月25日前将清理整改情况及销号台帐上报省水利厅、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能源局汇总。
(四)复核验收总结阶段(2020年10月1日-~2020年
12月31日)
集中清理整改结束后,由县政府牵头、组织相关部门,依据已经同意的水电站综合评估意见和本县小水电清理整改实施方案,对小水电清理整改进行全面复核,形成清理整改工作报告。市政府负责对辖区内县(市、区)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进行验收,于2020年10月底前将验收报告及相关附件一并上报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能源局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能源局2020年12月底前完成省级抽查,并形成全省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总结报告上报省政府。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青海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开展部分小水电市场注销工作的通知(第二批)。市场注销名单中所列的23座小水电站应于2024年4月20日前登录青海电力交易平台上传法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的市场注销声明(见附件3)、市场注销申请表见附件4),主动履行电力市场自愿注销手续,退出电力市场。对于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第八批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名单,华自科技凭借中小型水电站综合自动化系统产品的领先技术与市场优势成功上榜,公司自主创新能力获得国家级认可。行业领先填补空白制造业单项冠军是指长期专注于制造业某些细分产品市场,生产技术或工艺国际领先,单项产品市场占有率位居全球或国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青海省开展了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24年1月30日,二十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第2次会议审议通过督察报告。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督察组于2024年2月26日向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海南省开展了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24年1月30日,二十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第2次会议审议通过督察报告。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督察组于2024年2月26日向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青海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开展部分小水电市场注销工作的通知。名单所列20座小水电站登录青海电力交易平台,于2024年3月1日前上传签字盖章的市场注销声明(见附件3)、市场注销申请表(见附件4),主动履行市场注销手续。超过规定时间仍未提交注销申请的小水电站,将被强制退出市场并
近日,广东潮州市生态环境局潮安分局公布,2024年行政处罚信息。其中,潮州市潮安区东社水电有限公司、桂竹园电力发展有限公司、赤凤丰松水电站、凤凰镇凤溪村凤坑水电站等水电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环保竣工验收,项目擅自投入生产,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国水利工作会议部署安排,扎实做好2024年度农村水利水电工作,水利部近日印发了《2024年农村水利水电工作要点》。全文如下。2024年农村水利水电工作要点2024年农村水利水电工作的总体思路是
2月3日,重庆渝能集团公司马岩洞生态电站并网投产发电,标志着该项目由建设阶段转为运营阶段。马岩洞生态电站是该公司3个月内连续投产的第二座生态电站,该电站的投运不仅提高了水资源利用率,还有效改善了郁江流域生态环境,具有良好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该公司高度重视生态电站建设,以“党建引
国家能源局日前同意注销福建船场溪二级、沙县城关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登记证,详情如下: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同意注销福建船场溪二级、沙县城关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登记证的复函国能综函安全〔2024〕3号大坝安全监察中心:报来《关于注销福建船场溪二级、沙县城关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登记证的请示》(坝
2月2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同意注销云南石龙坝水电站平地哨大坝安全注册登记证的复函,详情如下: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同意注销云南石龙坝水电站平地哨大坝安全注册登记证的复函国能综函安全〔2024〕5号大坝安全监察中心:报来《关于注销云南石龙坝水电站平地哨大坝安全注册登记证的请示》(坝
1月22日,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绿色小水电上网电价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上网电价在其现行上网电价基础上提高0.01元/千瓦时。详情如下: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绿色小水电上网电价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市水利局,各区县(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两江新区市场监管局、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改革发展
4月25日,大唐缅甸太平江一级水电站站内400kW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工建设,标志着该公司落实大唐海外投资公司“耦合发展”改革创新部署迈出了“尝试性”的第一步,开启了大唐海外“耦合发展”新能源项目高质量发展的新篇章。大唐缅甸太平江一级水电站400kW分布式光伏项目是“耦合发展”的试点项目,计划工
在习近平总书记致金沙江白鹤滩水电站首批机组投产发电贺信重要指示精神指引下,哈电集团牢牢把握在国家发展大局中的战略定位,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认真总结、固化、应用和推广打造白鹤滩精品机组的经验和成果,勠力同心、砥砺奋进,以“新”提“质”,加快打造新质生产力,推动多项国家重大工
湖南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运行以来,累计增发可再生能源电量超过130亿千瓦时,为激励火电机组参与调峰、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发挥了重要作用。根据《湖南省电力辅助服务市场交易规则(2023版)》,调峰辅助服务市场费用由产生电网调峰需求的发电机组按照发电量公平承担。为满足河道基本生态功能和附近群
今年以来,云南能源监管办联合大坝安全监察中心会同4家乙级大坝水电企业,共同搭建“1+4+1”支部结对共建平台,通过党建引领、精准帮扶,指导4家水电站制定大坝安全管理水平提升“时间表”“路线图”,并建立月度会商推进机制,在共学、互联、互动中着力解决水电站大坝安全管理方面的难点、痛点和堵点
近日,黄河明珠水利水电建设有限公司圆满完成南阳回龙水电站生活用水泵的改造工作,确保了泵房设备的正常运行。为保质保量完成此次改造工作,该公司组织项目部机械、起重等所有作业小组,提前熟悉作业流程、对施工方案进行学习和培训,确保作业顺利推进。同时,对作业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危险因素进
近日,记者从三峡集团获悉,随着全球单机容量最大功率百万千瓦水轮发电机组的生产数据上送工业互联网平台,金沙江白鹤滩水电站厂站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至此,工业互联网平台在长江干流六座梯级水电站已全部部署完毕,标志着世界最大清洁能源走廊“工业大脑”基本建成。工业互联网是新
近日,由黄河明珠水利水电建设有限公司负责的南阳回龙水电站2号机D修后一次性启动并网,顺利归调,机组振动、摆度、温度等关键性指标均在规范内,运行工况良好。本次检修工期5天,主要完成了水轮机系统、发电机系统、自用电系统、机组励磁、保护、监控、调速系统及35KV设备清扫、检查、检修、试验等工
扎拉水电站工程生态电站3台套水轮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包括3台套单机功率5MW混流式水轮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3台套调速系统及其附属设备、3台套励磁系统及其附属设备以及3台套进水阀及其附属设备的设计、制造、试验、包装、运输、交货,以及预装、现场试验、试运行的指导工作,并提供工程设计、见证
4月16日,肘管外包混凝土浇筑完成,标志着国家能源集团大渡河金川水电站2号机组正式进入锥管安装阶段,为工程按期推进打下坚实基础。金川水电站位于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金川县、马尔康市境内,是四川省重点能源项目,总装机容量860兆瓦,安装4台215兆瓦混流式水轮发电机组。电站地下厂房位于大渡
4月12日,国家能源集团大渡河双江口水电站帷幕灌浆总进尺达20.69万米,为电站按期实现下闸蓄水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双江口水电站位于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马尔康市和金川县交界处,总装机容量200万千瓦,是国家清洁能源重大工程,国家西部大开发重点工程,国家和四川省“十四五”重点项目、能源发
近日,黄河明珠水利水电建设有限公司利用三门峡水电站2号机水检时机完成了三门峡水电站2号机表计校验、高压预试等技术监督试验工作。此次试验工作主要包括2号机交采表、重要压力表校验,2号机定转子检查,开关及两侧避雷器预试,同时对2号机相关缺陷进行处理。为确保试验工作的顺利开展,该公司积极与
安徽省发布关于做好2024年省级绿色工厂推荐和相关复审工作的通知,详情如下: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4年省级绿色工厂推荐和相关复审工作的通知各市经信局:根据年度工作安排,依据《绿色工厂梯度培育及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节〔2024〕13号)、《安徽省绿色工厂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皖经信节
日前,安徽省宿州萧砀500千伏输变电工程环评获批。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萧县。项目建设内容为:萧砀500kV变电站新建工程,规划建设4组1000MVA主变,本期新建2组主变(#2、#3),容量2×1000MVA;500kV出线2回(埇桥2回);220kV出线8回(杜楼2回、马井2回、孟楼2回、砀西2回);本期
一季度,全省能源供需总体平衡,能源经济运行实现平稳开局。电力保供形势平衡有序。一季度,全社会累计用电量843.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5.2%,增速高于全国5.4个百分点。截至3月底,全社会发电装机容量1.1亿千瓦,较上年末增加260万千瓦。电煤稳产保供扎实推进。一季度,全省累计原煤产量2688.6万吨,日
北极星风力发电网获悉,近日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徽省能源局、安徽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发布了《关于印发安徽省风电乡村振兴工程总体方案的通知》,通知明确表示,全省2022年集体经济经营收益20万元以下村集体经济组织(以下简称“低收入村”),按照每个村500千瓦标准配置乡村振兴风电项目建设规模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汽车维修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4808-2024),2024年7月1日起实施。《标准》适用于现有汽车维修经营者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新、改、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
安徽省《制鞋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4809-2024)于日前发布。《标准》规定了制鞋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以及标准的实施和监督等相关规定,围绕“加严有组织排放限值、增加无组织管控要求、强化污染物监测要求”三个方面制定。在有组织排放管控方面,依据行
2024年4月19日10时18分,合肥皖能燃气发电公司2号机组圆满完成168满负荷试运行。至此,该公司两台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全部建成并投产,标志着安徽省首个天然气调峰电厂投入商业运营,皖能电力能源保供机组又添新品类。集团公司总工程师方世清出席竣工投产仪式并讲话。长丰县政府党组成员、副
北极星储能网讯,2024年4月,安徽省首座V2B充电站在合肥市包河区正式投入运营,这标志着安徽省新能源汽车与办公大楼的电力交互技术应用示范项目成功落地。据悉,该项目通过部署智能双向V2B充电桩,搭建新能源汽车与办公大楼电力交互平台,实现了新能源汽车在示范充电站既能充电,又能放电获取收益,同
4月15日,安徽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印发《安徽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技术指南(2024版)》的通知,加强对全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技术指导,促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提质增效,助力乡村振兴及“千村引领万村升级”工程。关于印发《安徽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技术指南(2024版)》的通知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4月15日,安徽省淮南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曹庵镇乡村振兴生态智慧产业园项目(EPC)工程总承包中标结果公布,中标价447610576.00元,中标单位:中国化学工程第三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中化学三化建(安徽)建设有限公司、安徽省人防建筑设计研究院。招标人淮南市鸿烈产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安徽
4月2日,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省能源局局长汪振宇在淮北市主持召开能源领域民营企业(淮北)座谈会。淮北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汪继宏出席。座谈会上,安徽理士电源、安徽明美新能源、淮北旺能环保能源、安徽龙波电气、濉溪鸿源煤化、安徽金色能源等六家在淮北投资发展的民营企业负责人先后发言,介绍了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