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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对2个热电联产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2019-06-19 10:20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热电联产电力项目环评黑龙江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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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黑龙江新昊热电有限公司热电联产项目等1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黑龙江新昊热电有限公司热电联产项目等1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6月14日-2019年6月20日.

电话:0451-87113060传真:0451-87113060

通讯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号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管理处(15009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黑龙江新昊热电有限公司热电联产项目

建设地点:

绥化市

建设单位:

黑龙江新昊热电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哈尔滨工业大学

建设项目概况:


本项目属新建工程,位于黑龙江绥化经济技术开发区。主体工程包括3×160t/h高温超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两用一备)、2×22MW高温超高压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配套建设1个120m烟囱、1.5km供热管网、1座集成式换热站、1座66KV的升压站、4台机械通风冷却塔、2座全封闭式煤库、2座总容积2000 m3全封闭灰库、1座250m3渣仓、1座200m3脱硫石膏储仓、1座235m3石灰石粉仓、1座化学水处理站、1座氨水泵房(内设1个40m3氨水储罐)、SNCR-SCR联合脱硝系统(脱硝剂为氨水)、电袋除尘系统、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系统、1座15m2的危废暂存间、1座10m3事故油池。污水处理近期依托绥化市第一污水处理厂,远期依托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在建)。事故应急池、化学实验室依托黑龙江新和成生物发酵产业园项目。

工程建成后关停区域现有12座分散工业锅炉房(22台小锅炉)。升压站的外输线路工程单独立项,不在本次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项目总投资5574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710万元。

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我厅审批即擅自开工建设,违反了《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绥化市生态环境局已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你公司必须认真吸取教训,增强守法意识,杜绝违法行为再次发生。

该项目符合《绥化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联产规划(2018-2030)》《绥化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联产规划(2018年-2030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绥环函〔2018〕88号)要求。项目所在区域无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在全面落实《报告书》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以得到缓解和控制。因此,我厅原则同意《报告书》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水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运营期的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对水环境产生一定不利影响。应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生产废水主要包括锅炉排污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水、脱硫废水、反冲洗排水、反渗透浓水。锅炉排污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水用于脱硫装置;脱硫废水处理后回用于灰渣加湿和煤库喷洒;反冲洗排水一部分回用于灰渣加湿抑尘、煤库喷洒、栈桥冲洗和厂内道路浇洒,剩余部分和反渗透浓水、生活污水近期排入绥化市第一污水处理厂,远期排入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在建)。

脱硫废水处理站、化学水处理站、柴油罐区、氨水储罐区,事故油池、危险废物暂存间等重点防渗区域,采用防渗水泥地面+2mm厚高密度聚乙烯防渗膜,地下柴油罐区建设防渗池,防渗系数K≤1×10-10cm/s,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中相关要求。主厂房、煤库等一般防渗区域,采用抗渗等级不低于1级的抗渗混凝土,防渗技术要求达到等效粘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01)及其修改单中相关要求。在厂区外西南侧边界设置1个地下水监测井。

(二)大气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碎煤机室、煤仓间等各落料点产生的煤尘废气、锅炉烟气、灰库和渣仓废气将对大气环境产生一定影响。应严格落实大气环境保护措施。锅炉烟气经SNCR-SCR联合脱硝、电袋除尘器除尘、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后通过120m烟囱排放,烟气中汞及其化合物排放应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要求,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应符合《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中的超低排放限值(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不高于10、35、50 mg/m3)要求。安装7套烟气在线自动监测系统。采取控制温度、氨流量、气速等方式控制氨逃逸,厂界氨气等恶臭污染物排放应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要求。碎煤机室、灰库、渣仓和石灰石粉仓全封闭,设置布袋除尘器。筛分设备安装层、破碎设备安装层、主厂房运煤层、输送皮带上方设有喷淋水管用于燃料干燥时的加湿,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

(三)声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工程所在区域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要求。风机、泵类等产生的噪声将对相关区域产生一定不利影响。应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采取减震、隔音、消音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运营期产生的灰、渣、脱硫石膏、废催化剂、废变压器油、废矿物油、废反渗透膜及生活垃圾等对区域环境产生一定不利影响。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灰、渣、脱硫石膏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催化剂、废变压器油、废矿物油、废反渗透膜为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置。

(五)环境风险及保护措施。氨水储罐、发酵废气输送存在潜在风险隐患。应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设备和管理体系,降低工程的环境影响和环境风险。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加强风险点位识别,完善预警、预防工作,罐区泄漏应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采取有效措施处置泄露污染,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强化与地方管理部门的应急联动,防止污染事故发生。

(六)本项目新增污染物排放总量为:二氧化硫126.72t/a、氮氧化物253.45t/a。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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