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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泰能源能否解开债务“枷锁”?

2020-12-30 08:57来源:中国能源报作者:李玲关键词:永泰能源煤电一体化电力企业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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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违约两年多后,A股最大的煤电一体化综合能源民营上市公司——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永泰能源”)的债务重整计划即将完成(《永泰能源债务重整迈出实质性步伐》,中国能源报2020年11月30日,第16版)。

12月23日,永泰能源发布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称,重整计划实施后,控股股东永泰集团持有的永泰能源股份比例由32.41%下降至18.13%,但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同时其第二大股东青岛诺德能源有限公司持股比例由7.97%下降至4.46%,第三大股东南京汇恒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由5.31%下降至2.97%,均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根据此前永泰能源发布的《重整计划》,本次重整计划实施完成后,预计永泰能源资产负债率将由73.04%下降至55.72%,可节省财务费用11.33亿元/年。

永泰能源于2018年发生债券违约并触发交叉违约条款,引发连锁反应,造成债务风险进一步蔓延,无法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此次债务重整计划能否就此助力永泰能源解开债务“枷锁”?

拟转增股票抵偿近200亿元债务

据悉,12月16日,永泰能源召开重整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及出资人组会议,分别表决通过了《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和《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同日,晋中中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永泰能源正式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

根据重整计划,将对永泰能源出资人的权益进行调整。以永泰能源现有总股本1242579.53万股为基数,按照每10股转增7.88股的比例、每股1.94元的价格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转增约979196.88万股股票。转增后,永泰能源总股本将由1242579.53万股增加至2221776.41万股。

上述转增股票不向原股东进行分配,而是全部按照重整计划的规定向债权人进行分配以抵偿债务及支付相关重整费用。受让本次转增股票的债权人,自受让转增股票之日起六个月后每个季度减持其所持有的本次转增的永泰能源股票的比例不超过六分之一。

据披露,截至2020年11月24日,共有715家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债权,金额合计507.7亿元,其中有财产担保债权为81.8亿元,普通债权为425.87亿元。经管理人初步审查确定,且已提交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截至重整计划提交之日,债权人、债务人均未提出异议的债权总额为363.65亿元,其中有财产担保债权为54.26亿元,普通债权为309.4亿元。

根据重整计划,永泰能源以自有财产为自身债务提供抵质押担保的债权,经法院裁定确认后,由永泰能源在担保财产评估价值范围内留债延期清偿,留债期限为12年;对于以拟处置资产提供抵质押担保的债权,就担保财产的变现价款优先受偿;担保财产评估值不能覆盖的债权部分,转为普通债权。

普通债权中,对外提供担保而形成的债权,由相应的主债务体继续予以清偿,不占用重整程序的偿债资源,永泰能源继续维持原担保方式不变。

对于无永泰能源及其子公司财产提供抵质押担保的普通债权,每家债权人50万元(含50万元)以下的部分,由永泰能源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限内以现金方式清偿;超过50万元的债权部分,按照20.78%的比例延期12年分期清偿,剩余债权以永泰能源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按照1.94元/股的抵债价格进行以股抵债,即每100元普通债权将分得约51.5股,可共计抵偿约190亿元债务。

永泰能源最新发布的重整计划执行进展公告显示,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12月28日,转增股本上市日为2020年12月30日。

处置资产加快资金回笼

那么,当前永泰能源的财务状况如何?

根据永泰能源最新披露的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截至三季度末,其合并资产负债表账面资产总计约1071亿元,负债合计782亿元,其中流动负债455亿元,非流动负债327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负债较高,永泰能源前三季度的利息费用高达24亿元。

不过,永泰能源称,本次重整计划实施完成后,预计公司资产负债率将由73.04%下降至55.72%,可节省财务费用11.33亿元/年。清偿债务等执行重整计划的行为将对公司2020年度的净资产和净利润产生显著积极影响。公司债务结构将得到优化,财务状况将得到较大改善,持续盈利能力将得到加强。

除了转增股票外,永泰能源当前还试图通过资产出售等方式助力化解债务危机。

早在2018年债券违约发生之初,永泰能源董事会就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批资产出售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出售包括江苏永泰发电有限公司100%股权、华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100%股权、陕西亿华矿业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等共计13项股权资产和金融投资项目,合计初始出资额达238亿元。

2019年年报中,永泰能源称华能延安发电有限公司49%股权、江苏永泰华兴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等共14项资产已完成出售,其中包括第一批资产出售计划中的部分资产,回笼资金已全部用于偿还公司债务和补充经营所需资金。2020年3月,永泰能源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同意以公开挂牌转让方式出售所持有的陕西亿华矿业70%股权,相应评估价值75.4亿元。不过,因陕西亿华矿业70%股权权利受限,尚未进行公开挂牌。

在今年三季度报告中,永泰能源称公司正按照《关于公司第一批资产出售计划的议案》中确定的资产处置计划,与各意向购买方进行深入沟通和商谈,多举措推动资产处置进度,加快化解公司债务问题。

曾试图引入国资

永泰能源成立于1992年,于1998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是A股最大的煤电一体化综合能源民营上市公司。公司目前主要从事电力、煤炭、石化等综合能源类业务。

截至今年上半年末,永泰能源正在运营的发电装机容量909万千瓦,在建装机容量200万千瓦,总装机容量1109万千瓦;现有在产的主焦煤及配焦煤煤矿总产能规模为975万吨/年,拥有的煤炭资源保有储量总计38.43亿吨。

2018年7月5日,永泰能源因2017年度发行的第四期短期融资券“17永泰能源CP004”未能按期进行兑付,构成实质性违约并触发交叉违约,引发连锁反应,造成债务风险进一步蔓延。此后,永泰能源便一直通过各种举措化解债务危机。

在此次重整计划之前,永泰能源还试图通过引入国资作为战略投资者以化解危机。

2018年8月,永泰能源控股股东永泰集团与京能集团签署《战略重组合作意向协议》,后者将通过股权转让、资产重组、资产注入等多种形式,实现对永泰集团的绝对控股。如果重组成功,永泰集团的控股方将由民营资本转变为国资。不过,由于永泰集团与京能集团未在一年有效期内就可能交易订立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上述合作协议最终失效。

2020年8月,因未能清偿欠付的1246万元机电设备检修服务及工业品货物费用,河南省豫煤矿机有限公司向山西省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对永泰能源进行重整的申请。9月25日,法院正式受理上述重整申请并于同日指定永泰能源清算组担任管理人。9月28日,永泰能源股票停牌一天,并于9月29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改为“*ST永泰”。

就目前看,永泰能源生产经营情况喜忧参半。前三季度,永泰能源实现营业收入157.37亿元,同比增加2.97%,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8亿元,同比增长51.39%。但是,其营业利润5.55亿元,同比下降18.58%;利润总额5.49亿元,同比下降13.26%。

永泰能源能否借此次重整计划顺利化解债务危机?《中国能源报》将持续关注。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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