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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观点:高增长电子产品都将面临专利纠纷

2004-05-27 00:00关键词:电子产品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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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美国劲量控股公司和其子公司Eveready电池公司的申请下,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去年开始了对包括中国企业在内的众多电池企业的337调查。最近,又有一项针对中国生产的某些DVD机和电脑光碟存取设备的337调查展开。根据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的资料,在目前已经受理尚未结案的337调查的20件案件中涉及源自中国产品的就有8件之多。“美国保护知识产权的法条众多,许多案件如果向法院起诉,胜诉后还能获得赔偿,但为什么不少企业还是选择得不到赔偿的准司法性质的337调查?”美国海陆国际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律师马锋认为,一个原因是337调查的诉讼时效更快,而另一点就是在337调查案件中,不能达成和解的案件中有一半将被裁决为“不公平进口”成立。尤其是对于被告方不参加应诉的,投诉人可能直接得到对其有利的裁决,被告方的产品就将禁止进入美国,否则必须支付与进口价等值的保证金。去年,北汽福田就曾因为没有提交答辩和答复遭到了这种裁决。

  对此他建议中国企业,面对这类起诉应尽量应诉。他特别提醒,由于337调查本身就具有贸易保护主义色彩,其程序本身就对非美国企业有客观上的不公平。因此企业一旦决定应诉就应抓紧时间,以克服因语言和对美国法律服务市场生疏的弊端,力争在规定时间内找到合适的律师、确定答辩策略,并充分与律师沟通。

  此外,国家商务部陈福利处长也提醒中国企业,中国企业在充分发挥成本优势的同时,还应该充分考虑到可能出现的专利成本。因为中国DVD企业遭受的专利纠纷并非偶然,当你的产品做到一定规模时专利权人就走出来征收专利费已经是一种常规战略。他强调,以知识产权为名遏制中国产品正在并且已经成为西方经济大国的又一新的贸易保护借口。事实上,目前我国的彩电、数码相机、手机等只要是高增长的电子产品就都面临着这类专利纠纷。但他也表示,对此中国企业并非无能为力,比如当年DVD企业在大打价格战时,能在自己的利润空间中预留一部分专利成本就不会遭受如此沉重的打击了。面对现状,由于中国DVD设计的专利纠纷其实都出现在直接从国外购进的元器件中,他建议中国企业现在完全可以以此为由与上游供货商交涉,至少可以要求低一些的供货价格以缓解专利费的压力,这是完全有可能的。不过他也担忧,即使DVD企业获得了元器件价格的减让,这部分降低的成本会不会成为新一轮价格战的资本?因为“中国企业对知识产权时代的战略意识可能比拥有知识产权本身更重要”!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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