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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自备电厂烦恼:电网公司征收“三费”

2004-09-13 00:00关键词:电厂自备电厂电网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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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自备电厂上网对外供电,与统配电厂一样,处于一条起跑线上,则应该征收三项费用;而如果仅仅是用于自己的生产用电,征收三项费用则应该商榷了。”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的一位人士说。  


  依靠自备电厂而从容应对电荒的华北地区绝大多数生产企业,他们在“幸福生活”开始后不久,就因为国家发改委一纸通知,从而陷入无尽的烦恼。 


  “我们的自备电厂在花钱投资的时候政府不管,建设的时候政府不管,亏损的时候政府不管,发的电只是用于自己企业的生产,在我们的企业向国家交纳了税收之后,为什么我们还要给当地的国有电网公司交钱呢?”2004年9月1日,山东省滨州市一家民企主管自备电厂的副总,愤愤不平地对记者说。 


  2004年7月21日,山东电力集团公司召开了2004年的电价政策调整会议。 


  会议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疏导华北电网电价矛盾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1036号),决定从2004年6月15日起,提高电价,并向山东省的企业自备电厂征收三峡基金、农网还贷基金、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等政府性基金和附加费。 


  一石激起千层浪。向自备电厂征收三项费用和基金,受到了不少当地拥有自备电厂的企业和有些地方政府发改委人士的激烈反应。 


  激烈反应 


  不仅仅山东一地,包括北京、天津、河北等华北电网下辖的地区,企业自备电厂都要向电网公司交纳三项费用,虽然具体需要交纳的费用各地并不相同。 


  据本报记者调查,北京地区对自备电厂征收三峡基金每千瓦时0.7分,农网还贷基金每千瓦时2分,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每千瓦时1.8分,每千瓦时一共征收4.5分钱;山东省对自备电厂征收合计则为3.7分/千瓦时的费用。 


  自备电厂的发电成本参差不齐,但大多数自备电厂的发电价格在0.25元/千瓦时左右,而如果使用国有电网公司的电力,在山东省工业用电的价格则可能超过0.49元/千瓦时。 


  在竞争激烈利润逐渐被摊薄的市场环境下,对于大型工厂来说,电价成本高低,直接明显地影响到企业的收益。因此,企业投资自备电厂,在华北地区蔚然成风。 


  淄博的一家国家大型电解铝企业,拥有三台低于5万千瓦的发电机组,其中6000千瓦的发电机组有两组,1.2万千瓦的一组,2.5万千瓦的发电机组有一组,总装机容量是4.9万千瓦。 


  每年这些机组的总发电能力是3.9亿千瓦时,但是这些电力,只能为这家用电量巨大的电解铝企业,解决1/3的需求,另外2/3来自当地国有电网公司的供电。由于他们的发电成本基本上在0.25元左右,所以每吨电解铝可以无形中为企业减少4000余元成本。这家铝业公司年生产100万吨电解铝,共可以为公司节省4亿元资金。 


  淄博另外一家拥有自备电厂的煤矿企业,投资7000万元建设了两台0.6万千瓦和一台1.2万千瓦的自备电厂,共拥有2.4万千瓦的发电机组,每年发电1.8亿千瓦时。他们的自备电厂发的电除了自己生产用以外,80%的电量上网卖给当地的供电公司。 


  在至今能源依然短缺的境况下,他们因此而能够自供,从而过着“幸福的生活”。 


  但是,幸福的生活突添烦恼。征收三项费用和基金,地方众多自备电厂显然对此大不理解。“这样,实际上相当于直接提高了电价,对于用电量多的企业来说,是一个很大的负担。”山东省发改委的一位相关官员对记者分析,“电煤价格如此高,已经使自备电厂的发电成本上升了,再征收这些费用,自备电厂的压力就更大了。” 


  为什么要征收? 


  那么,为什么要收费?是企业行为还是国家行为?收缴费用上缴给谁? 


  国家发改委物价司一位负责电价的人士对记者说,“以前,统配电厂和居民都缴纳了这三项费用,对于自备电厂,我们一直没有设定这样的征收项目。” 


  他解释,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应该把自备电厂与统配电厂公平对待,不能厚此薄彼,“企业的自备电厂应该与统配电厂一样应该承担社会公共责任”。 


  国家发改委物价司另一位相关人士则告诉记者,“征收三项费用也是为了促进部分自备电厂增设脱硫等环保措施。自备电厂要跟上环保建设。” 


  “我们会把征收来的钱最终交给地方财政部门。”地方电网,滨州市供电公司政工处的王志刚先生则强调说。 


  在山东省对自备电厂征收三项费用后,淄博那家国家大型电解铝企业,每年可能要增加1000多万元的成本。 


  “如果征收三项费用,我们每年将上交300万元。如果环保收费提高,我们的自备电厂就可能会出现亏损。我们到时可能只能减少发电量以应付未来的局面了。”淄博另外一家拥有自备电厂的煤矿企业自备电厂的总工对记者抱怨说,其它自备电厂也有类似的情况。 


  “如果自备电厂上网对外供电,与统配电厂一样,处于一条起跑线上,则应该征收三项费用;而如果仅仅是用于自己的生产用电,征收三项费用则应该商榷了。”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的一位人士说。 


  据业内人士称,山东省自备电厂等小火电的蓬勃发展,是处于山东省的华能、鲁能、华电国际等发电企业的众矢之的,他们认为自备电厂单位煤发电率低,煤耗高,污染大,应该给予关停。 


  山东省电力公司的一位人士说,实际上,自备电厂等小火电的发展还是由于许多地方的计划部门,对国家对于小火电项目的限制充耳不闻,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把审批权无限度地下放到县市的计划部门。 


  “我看,对自备电厂征收三项费用的目的就是限制小电厂发展。”天津市的一位相关官员也认为。 


  显然,双方各执一词。在思想难以统一情况下,三费征收是否顺利? 


  滨州市供电公司的政工处的王志刚表示,“虽然征收的工作可能不会一帆风顺,但是只要把征收工作做细,还是可以征收上来的。” 


  实际上,大型企业拥有自备电厂的电力供应,但在检修时却依赖电网公司的电力供应,所以这些大型企业一般不会不交纳三项费用,不敢把与电网公司的关系搞僵。 


  只是这些企业可能会瞒报实际用自备电厂电力的额度,“讨价还价”在所难免。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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