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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荒”现商机 千亿热钱涌入西部

2005-01-07 00:00关键词:电荒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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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电力建设盲目建设、抢占资源、争夺项目等倾向性问题,四川省政府近期出台实施了电源开发权管理制度,对电力资源开发实行行政许可和有偿取得制度,力戒“跑马圈地”,一哄而上,保证电力建设科学有序进行。

    水电大省现商机

    据了解,四川是全国水电资源大省,可开发量居全国第一,金沙江、雅砻江、大渡河3条大河资源量大且相当集中,干流梯级电站规模多达100万千瓦以下,个别为1000万千瓦级的巨型电站,是全国乃至世界少有的水电资源“富矿”,在我国规划的十二大水电基地中分别排名第一、三、五位。

    尽管如此,四川也在闹“电荒”。为了确保四川用电,11月9日凌晨零时,四川电网向华中电网减少了50万千瓦的送电负荷,这意味着四川电网向华中电网的外送基本停止。“目前各大流域的来水已逐渐减少,四川电网将面临一个枯水期的考验。”四川省电力公司调度中心副主任张晓明估算:“随着枯水期的来临,以水电为主的四川省电网2/3要靠火电,可能有100万千瓦左右的缺口。”

    面对大面积“电荒”,四川省政府对于科学的电源点和电网建设大开绿灯,提出对已投产机组的发电和有调节库容水电的流域进行补偿发电,优先发展有调节性能的大库容水电项目,适当发展高参数大容量火电机组。鼓励火电企业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多产煤,增加电煤供应,保证煤炭质量,不能乱涨价……

    “电荒”背后存在的巨大市场空间,成了各路资本强势追逐的目标。不说华能集团挥师岷江,长江三峡集团屯兵金沙江,国电集团盘踞大渡河,华电集团入主杂谷脑河……就连原来一贯醉心高科技产业的刘永言,也已在都江堰、阿坝州等地纷纷撒网,购建了一批中小型梯级水电站。同时,不少小打小闹的企业也纷至沓来,争夺四川电力蛋糕。

    机会:1000亿资金砸进电力

    在各路资本中,大手笔的电力投资不断涌现。刘永言的大陆希望集团凭借“桥架式发电专利技术”,2003年在都江堰、阿坝州购建了一批中小型梯级水电站。2004年6月,大陆希望正式组建了四川希望水电开发公司,整体吃下了茂县电力公司以及自来水公司,获得了茂县赤不苏河全流域总装机容量为4万多千瓦的梯级电站开发权与地方电网运营牌照。

    2003年6月,民营企业宜宾伊力集团投资开发金沙江支流横江的6个梯级水电站,总装机27万千瓦,总投资额将达20亿元人民币。尤其是四川省政府对全省能源“十五”计划进行紧急调整后,确定2004-2005年,全省将投资720亿元(新增投资200亿元)兴建一批大型电站。调整后,成都一家名不见经传的民营企业决定投资35亿元,在雅安市石棉县境内的大渡河上修建一座装机64万千瓦的大型水电站。而香港一家投资公司投资2024万美元,买断了大凉山深处雷波县境内一条河流全流域梯级电站独家开发权。

    截至12月,四川全省电力总投资达到1000亿元,民营资本上百亿,尤其以江浙热钱最甚,其中浙江在2004年一年就有将近80亿元的资金投入四川的电力行业。

    据四川省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电力供需矛盾出现后,各地政府和社会资本对电力项目的投资热情高涨,电力建设呈现良好发展态势,但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如个别地方不严格按政府批准的规划建设,资源没有合理利用;一些投资主体争夺项目,个别投资商有抢占资源的倾向;个别项目没有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影响了工程正常进行。而国家发改委紧急叫停违规修建电站后,四川大量违规热钱浮出水面,无规划、无审批、无资质、无验收的“四无”水电站达100多座。

    四川紧急叫停“跑马圈电”

    事实上,这种大小诸侯纷争的局面,已经引起了四川省政府的高度注意,近日出台了叫停“跑马圈电”的政策。

    四川省明确,由省级人民政府对电力资源实行统一管理。电源开发权作为电力市场的准入条件,实行行政许可管理,未取得电源开发权,不得擅自委托设计单位进行开发前期工作,设计单位亦不得擅自接受勘测设计委托,否则提交的勘测设计成果不予审查(或转报)。未按规定取得电源开发权擅自开工建设的,发展计划部门不安排新开工计划和投产计划,电网经营企业不安排接入系统,省经贸委不安排电力上网销售,物价部门不安排电价测算和审批(或转报审批)。

    四川省对电源开发权实行有偿取得制度。电源开发权有偿取得的费用,包括电源开发权使用费以及由政府出资进行勘察设计形成的勘察设计权价款。电源开发权有偿取得的收入属国家所有,纳入财政专户管理。

    四川省还对电源开发权实行分级管理。主要河流上开发水电项目或非主要河流上开发水电项目装机容量大于2.5万千瓦时(含2.5万千瓦时)的,由省发展改革部门办理电源开发权行政许可事项。开发火电项目的,统一由省发展改革部门办理电源开发权行政许可事项。

    与此同时,在一片电荒声中,国务院下文严禁“四无”电厂继续开工。

    警惕:电力投资的“需求讹诈”

    自2002年以来,由于固定资产投资增长过快,并且经济结构出现重化工倾向,造成国内电力供应趋紧。在西部大开发和“西电东送”的大背景下,西部地区电力投资出现爆发性增长。

    据不完全统计,当前西南地区凡是水资源较为丰富的流域,例如怒江、金沙江、澜沧江、嘉陵江、岷江、汉江等,几乎都被划入各家电力公司的开发范围。西北地区如内蒙古的鄂尔多斯和陕西的榆林则是火电投资的热土,目前五大电力公司以及山东鲁能、香港华润等众多电力企业均已在鄂尔多斯规划火电项目,协议装机容量相当于两个半三峡,陕西榆林在未来6年中也将规划建设完成火电1000万千瓦。

    尽管国家电监会、发改委等部门均对电力投资的过热势头表示担忧,但这股热情却丝毫不见减弱。相反,各大电力公司还在竭力要求各有关部门尽快改革电力投资体制,出台税收优惠政策,降低项目自有资金比例,提供政策性贷款支持,加快项目规划评审速度,最好连环境评价的过场都不需要再走。

    专家们说,这种打着缓解“电荒”旗号以服务社会公共利益为名,行圈占资源、攫取政策之实的行径,与其说是“需求诱惑”所致,倒不如说是在进行“需求讹诈”。

    为什么说是“需求讹诈”?这一点可从电力投资的目标角度进行分析。支撑当前电力投资热的主要理由无非在于:一是当前的缺电形势;二是中长期电力需求增长预期。

    但是专家们仔细分析发现,这些理由均不足以支持电力投资的爆发性增长。首先,所有这些电力开发项目中至少有相当部分,尤其是部分大型水电项目,不可能起到缓解当前电力供应紧张局面的作用。因为众所周知,大型水电项目开发的周期比较长,这些工程真正能够投入发电,至少也要在三五年之后。而根据国家电监会、发改委等部门的预测,按照现在的投资计划,中国的电力工业在2006年可基本达到供需平衡,到2008年左右将出现大量富余。由此可见,这些水电工程完工之时,也就是中国电力过剩之时!

    其次,如果说当前的电力投资是出于解决中长期电力需求问题的考虑,那就更显得滑稽。即使大型水电项目建设周期长,5~7年的建设期应该足够,如果是出于对2020年期间的用电需求增长考虑,在2012年-2015年期间动工也完全可行,为什么不少项目现在尚未立项、尚未通过环评就迫不急待地争取破土动工?谁都知道,如果电站提前10年建成,就必须负担这10年间的维护、折旧和几乎可以预见的因电力过剩所引起的亏损。

    综合起来看,当前电力投资之所以在可能出现电力过剩的情况下大行其道,主要原因在于,趁现在可以攫取改革租金、逃避外部成本的时候抢占今后将越来越稀缺的水电和煤炭资源,这也就是人们常说的,“进门比盈利更重要。”

    同时,由于大型工程的巨大社会影响和较低比例的自有资金,即使未来经营业绩不佳,在工程建设资金还本付息的巨大压力下,再来个“亏损讹诈”也不是不可能。因此,对于相当一部分大型电力投资项目,未来是否实现盈利其实并不是很重要。因为只要进了门,其他事情都可以“事在人为”。

    这种“需求讹诈”行径的真正可怕之处在于,它在圈占稀缺资源、攫取政策优惠之余,不仅无助于缓解电力供应紧张局面,反而还会造成电力过剩、项目亏损、资金浪费和资源破坏等一系列严重问题。对社会而言,是一场不折不扣的灾难。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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