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电力综合正文

专家指出我国风力发电亟待迈过产业化之坎

2005-07-12 00:00关键词:发电风力发电风力发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世界著名风力发电设备生产厂商——丹麦维斯塔斯风力发电即将进驻天津开发区。随着我国《可再生能源法》的通过,外资企业已经敏锐捕捉到我国风力发电市场发展的先机,这家外企的登陆必将拉开国际风力发电设备巨头抢夺中国市场的序幕。

  资料显示,我国风力发电上网装机容量目前仅为50多万千瓦,无论是市场占有率,还是在能源结构中的比重乃至发电设备制造水平,都远远落后于丹麦、德国等发达国家,甚至不如开发风能晚于我国的印度。在大力发展风力发电的同时,我国却面临着风力发电设备产业化困难的尴尬。

  --风电设备国外产品一统天下 

  据记者了解,在内蒙古朱日河、辉腾锡勒等几个大型风力发电场,美国、丹麦等国企业的风电机组几乎一统天下,能见到的国产化机组只有区区三台。同时,丹麦Vests公司等纷纷在国内设厂或与国内企业合作。落户上海的GE全球研发中心目前也正与国内一些风能厂商展开合作。 

  据了解,国外风电机组已达到兆瓦级,在2004年的汉诺威工博会上4.5兆瓦的风电机组也已面世。而国内目前本土化生产的最大风电机组是750千瓦。日前召开的第三届世界风能大会暨国际可再生能源展览会信息显示,国内也只是刚研制出1.0兆瓦的风电机组。在这届展览会上,来自欧盟、美国、日本、印度、中国等国的165家风电企业、研究机构,展示了先进技术和产品,而国内风电企业再次遭遇尴尬。各大展厅最醒目的位置被西班牙Gamesa、美国GE、瑞士跨国集团ABB、丹麦Vestas、三菱重工等众多世界知名风电设备公司所占据。除民营企业新疆金凤、国企中国北车集团永济电机厂等为数不多的几个国内风电企业外,内蒙古、浙江运达等企业只能在夹缝中求生存,让参观者不得不为我国的风电机组产业化忧虑。 

    --风力发电产业化 20年难磨一剑

  我国风能资源储量居世界首位。据保守测算,仅陆上可开发的风电装机容量就达2.5亿千瓦,与可开发的水电装机容量为同一数量级,再加上近海的风能资源,我国可开发风能资源估计在10亿千瓦以上。国外专家评论,中国单靠风力发电就能轻而易举地将现有电力生产翻上一番。但现实是,20年来,我国已建成的风电场仅有40多个,截至目前,我国风电场总装机容量仅为50多万千瓦,实际风电装机容量也仅占全国电力装机总容量的0.14%,而且风力发电的设备还主要依赖于进口。

  业内人士分析说,因为风电市场“无钱可赚”,风力发电已经陷入“成本高-电价低-市场小-投资少-相关产业滞后-科研投入不足-成本难以下降”的恶性循环,20年来一直停滞不前。

  然而,据了解,我国风力发电已完全具备了走向产业化的基本条件。近10年来,内蒙古风力发电每千瓦设备成本已由1万元降至七八千元,每千瓦时风电的含税还本付息成本价也降至0.5元以下。所以从经济成本的角度核算,我国风力发电的产业化条件已经成熟。但由于电价、关税、贷款、税收等优惠政策与扶持措施不能到位,企业的投资长期难以收回,市场自然而然成长不起来。 

  对此,有关专家直言,虽然我国很早就开始倡导开发风能,但由于国家一直没能从能源战略高度重视这一产业的发展,因此我国发展风电还存在着体制性障碍,也缺少市场激励机制,包括风电开发的投资体制、国产化风机激励机制及政府风电采购政策等。国内风电市场的“高投入低回报”,使国内数十家有能力开发生产大型风力发电设备的企业陷在观望等待之中。

  --政策有望成为风电机组产业化推动器

  据记者了解,国际上一些风电产业发展较好的国家,在起步之初都不无例外地得到了本国政府在政策上的大力扶持。美国联邦政府给予风电开发者的优惠政策是,不仅购买设备完全免税,而且投产后还减免部分生产税,每发电1千瓦时就减税1.5美分。在印度,风电设备制造业和风电业增值税也是全免,工业企业利润用于投资风电的部分可免交36%的所得税。而且印度还专门成立了非常规能源部,同时由政府牵头成立了再生能源投资公司,为新能源开发提供低息贷款以及帮助新能源产业开发进行融资。印度电力法还规定,新能源发电至少要占10%,并实行电价优惠。  

  在我国,虽然有关部门在前些年已经出台了一些鼓励措施以推动对风能的开发利用,但由于缺乏国家从战略高度上的足够重视,因此所谓的鼓励措施其实难以起效。业内人士表示,如果能够真正得到国家相关政策的积极扶持,“高成本、低电价”的市场困局其实并不难破解。要做大风电市场,除了给予企业一些优惠的扶持政策以外,还可以借鉴国外对风力发电实行的“绿色配额”做法,即要求电网公司必须采购一定量的风电,实行多购奖励、少购处罚的办法,将其采购比例按国家发展风能的规划测算,并允许将这部分成本摊入电价。

  今年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比预计提前4个月通过了《可再生能源法》,该法分别就设立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为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项目提供财政贴息贷款等作出规定。还明确规定电网企业要为可再生能源电力上网提供便利,并全额收购符合标准的可再生能源电量。专家指出,随着2006年1月1日《可再生能源法》的正式实施,将会有更多的企业投入到风电机组产业化市场中来,风电机组产业化的日子将不再遥远。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发电查看更多>风力发电查看更多>风力发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