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电力电力新闻综合正文

电力市场回报率不宜再降

2006-01-05 00:00关键词:电力市场电力力市场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新规管协议不仅要考虑电费或电力公司准许回报率的高低,同时也要考虑电力公司能否有效而环保地为本港提供安全可靠的电力。而要达到两者之间的适度平衡,电力公司获取稍高的准许回报率也是不可避免的。

    最近港府发表了关于香港力市场未来发展的第二阶段《咨询文件》,提出了一系列,当现行的《管制计划协议》于二○○八年届满后,如何进一步完善本港电力市场发展的建议。

    《咨询文件》重在规管

    新建议有两大组成部分,第一部分是寻求新的电力供应源,包括来自内地的电力供应以及鼓励电力公司使用可再生能源,并为拓宽电力供应源做出必要的准备,包括促进本港两家电力公司开放其供电网络给第三者接驳使用、加强本港两家电力公司之间的联网及与广东省有关电力公司的联网。

    《咨询文件》提出的第二部分建议是规管本港两家电力公司的具体安排,包括「安全规管」、「环保规管」、以及「经济规管」。本港社会的注意力主要集中在对电力公司的「经济规管」方面,而这也确实是《咨询文件》中的一个重点。因应首阶段咨询期间公众对现行《管制计划协议》所提出的意见,港府对于二○○八年后如何对电力公司进行有效的「经济规管」,提出了许多新的安排,主要内容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一)将目前高达13.5-15%的固定资产准许投资回报率降低到7-11%,其中可再生能源基建设施的投资回报率最高,比如为11%,以鼓励电力公司在本港发展和使用可再生能源;发电机组的回报率次之,比如为10%,以反映其稍低的投资风险;输配电资产的回报率再次之,比如为9%,以反映其更低的投资风险;减排污染物设施的回报率最低,比如为7%,以尽量避免由用户来承担电力公司为达到减排目标而增加的投资或费用。

    (二)把目前长达十五年的规管协议年期,缩减为十年,在十年期满前经检讨满意可续期五年。

    (三)就新协议内的主要条款,制定更具弹性的定期检讨安排,包括每年进行电费检讨及核数检讨、每五年与电力公司共同进行中期检讨等。

    准许回报率已调低

    《咨询文件》公布后,本港各界的反映基本上是正面的。但也有不少意见认为,港府建议给予电力公司7-11%的准许回报率仍属偏高,应进一步降低,比如降低到5-8%。实际上,究竟何种水平的投资回报率比较合理,确实是见仁见智,难以具体厘定,比如本港的两家电力公司就认为7-11%的准许回报率偏低,是不能接受的。

    整体而言,新协议下电力公司各类固定资产的平均投资回报率将大约为9%的单位数字,比现时13.5%的准许回报率已大幅调低4.5%。不久前港府将巴士公司的准许回报率由现时的13%降至9.7%,减幅仅为3.3%,远低于港府目前建议的电力公司回报率4.5%的减幅,而且巴士公司9.7%的新回报率也已高于电力公司9%的新回报率。从这个简单的角度上看,电力公司的新回报率并不为高。

    与巴士公司比较,电力行业的投资数额庞大、回本期长,投资风险不低,市民大众特别是各行各业对电力供应的安全可靠性要求也较高,电力公司即便是获取比巴士公司高的回报率也不足为奇,更何况是比巴士公司低的回报率呢?此外,电费仅占本港市民家居开支的2%,而交通费用所占的比重高达9%,电费上涨或提高电力公司准许回报率对市民生活的影响,远较巴士票价上涨或提高巴士公司准许回报率的影响小,人们若能接受巴士公司9.7%的回报率,电力公司较低的9%的回报率又怎么不可接受呢?因此客观地说,新协议下电力公司平均9%的回报率并不太高、并不是无法接受的。

    不能忽略商家利益

    由于电力公司准许回报率的高低与电费的高低是直接相连的,用户当然希望享用较低价格的电力,亦即希望能更多地降低电力公司的回报率。但任何商品与服务的价格厘定,不能只考虑用户的希望而忽略商家的利益。正如港府发言人日前所指出:「这个规管架构建议的主要目的,是为确保公众能继续以合理的价格,享用可靠、安全及有效率的电力供应,并致力将生产和使用电力对环境所造成的影响减至最低。」这也就是说,新规管协议不仅要考虑电费或电力公司准许回报率的高低,同时也要考虑电力公司能否有效而环保地为本港提供安全可靠的电力。而要达到两者之间的适度平衡,电力公司获取稍高的准许回报率或公众付出稍高的电费,即便不是十分的合情合理,大概也是不可避免的。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鼓励电力公司进行投资并以尽可能环保的方式为本港供应安全可靠的电力,至少在未来十几年,本港电力市场完全开放之前,这种局面是难以有大改变的。

    另外需要指出的是,以往正是由于电力公司可以获取稍高的准许回报率而不断地进行投资,现时本港的供电可靠性才能高达99.99%以上,位于世界最高水平之列。正因如此,港府也就并不需要花太多精力与资源对电力公司进行「安全规管」,而这本身就值得给予电力公司一些额外的准许回报率。

    鼓励环保合情合理

    最后,本港电力公司在环保方面的表现也是比较令人满意的。为了进一步改善本港的空气质素,港府根据第一阶段咨询的结果,在《咨询文件》中建议通过给予电力公司经济诱因的方式来对其进行「环保规管」,以鼓励他们增加使用可再生能源,改善节能与减排污染物。若电力公司在有关方面的实际表现达到或超越指定的目标,比如在二○一二年时有1-2%的本地电力需求由可再生能源提供,港府就会给予一定的奖励金额。反之,电力公司若未能符合《空气污染管制条例》中所规定的排放总量上限就会「受罚」。为此港府事先给予电力公司稍高一点的准许回报率,以鼓励或换取他们更加注重环境保护,可以说是比较合情合理的。

    作者武胜为大学研究员,博士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电力市场查看更多>电力查看更多>力市场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