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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大电厂”五年内全脱硫

2006-08-15 00:00关键词:电厂辽宁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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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辽宁电厂缺少脱硫装置,全省二氧化硫超标5倍! 

  昨日,副省长李佳与国家环保总局签订了全省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占全省发电总量40%以上的11家大型发电项目将成为省政府督办的重点。5年内,这些“电厂”将全部安装脱硫装置。 

  二氧化硫是污染大气的主要有害物质,对人体的直接危害是引起呼吸道疾病,严重时会致人死亡,并成为酸雾和酸雨主要“祸根”。 

  最直接的大气污染来源于发电厂烧煤发电产生的二氧化硫。来自省经委的统计表明,我省通过火力发电的容量1489万千瓦,占总发电装机容量的91%,发电厂的二氧化硫污染占我省大气污染的30%左右。 

  在昨日的签约仪式上,副省长李佳代表省政府签署了责任状,要求全省11家大型发电企业必须在2010年前全部实现脱硫装置的安装,二氧化硫排放减少到37.2万吨以下,比目前减少12%。 

  此外,在当天的签约仪式,副省长李佳还与国家环保总局签署了我省水流域的整治排污的责任状。 

  附:安装脱硫装置的大型电厂:沈海热电厂一期、鞍钢二发电厂、辽宁能港发电有限公司、国华电力绥中发电公司、锦州东港电力有限公司、中电投阜新发电公司、华电铁岭发电厂、中电投抚顺发电有限公司、华能大连电厂、中电投清河发电有限公司等。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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