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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电业局开展《乌鲁木齐电力设施保护办法》宣传活动

2007-12-06 21:47来源:工人时报关键词:电力电力设施电业局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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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日。当天,乌鲁木齐电业局开展《乌鲁木齐电力设施保护办法》宣传咨询活动,提请社会各界对电力设施保护给予高度关注和重视。

    今年2月,《乌鲁木齐市电力设施保护办法》开始实施。该办法明确了电力设施保护、监督工作的具体部门;电力设施保护的禁止性行为及限制行为;制定了保护电力设施的奖励办法和对破坏、盗窃、损毁电力设施的认定和处罚措施。乌鲁木齐电业局与九区一县电力设施保护办公室签订电力设施保护目标责任状,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到乌鲁木齐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管理目标考核当中。乌鲁木齐电业局还专门设立电力设施保护举报奖励基金10万元,对于举报电力设施破坏的单位、个人,根据案件的大小给予5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奖励。为深入宣传贯彻落实《乌鲁木齐市电力设施保护办法》,乌鲁木齐电业局以综合治理宣传月为契机,印制电力设施保护宣传册20多万份,《乌鲁木齐市电力设施保护办法》4万多份,分发到各区县、社区、街道办事处,力求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乌鲁木齐电业局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屈建军介绍情况时说,今年以来,外力破坏电力设施案件有上升趋势。一些施工单位在电力设施保护区违规作业,导致事故频发。各施工单位特别是房地产开发公司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施工时,应及时与工地所辖供电营业部门联系,做好防护性措施,确保电力设施的安全,实现“双赢”。 

    本次咨询活动,乌鲁木齐电业局共向社会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乌鲁木齐电力设施保护办法》等法律方面宣传材料4000余份。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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