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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电监局贯彻十七大精神 深化电力改革

2007-12-11 14:22来源:中国电力新闻网关键词:中电华中电监局电力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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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贯彻十七大精神继续深化电力改革
      ——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心得体会
  
      华中电监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
  
      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胡锦涛总书记明确提出了“深化垄断行业改革,引入竞争机制,加强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的要求。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坚决贯彻胡锦涛总书记的这一重要论述,对坚定信心、坚持从我国实际出发、继续深化电力体制改革、促进电力工业持续健康发展、开创具有中国特色的电力监管崭新局面,具有重要的意义。
  
      电力改革取得的成绩及电力监管面临的困难
  
      2002年开始的电力体制改革,打破了电力行业持续几十年的垄断局面,引入了竞争机制,建立了专门的电力监管机构。五年来,电力行业政企分开、厂网分开基本实现,电力产业组织结构发生了有利于竞争的深刻变化,发电领域竞争态势已经形成;电力国企改革取得积极进展,电力企业活力得到增强,电价改革和电力投资改革不断深入,企业生产效率得以提高。以建立监管机构为主要标志,电力管理开始由政府部门的行政手段直接管理转向监管机构的市场手段间接管理,电力管理体制改革取得突破,电力监管体制框架初步建立。电力监管机构成立后,积极探索市场化监管方式,推动电力监管工作深入发展。电力监管机构牢固树立并大力践行“监管就是服务”的理念,在探索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电力管理体制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对促进政府管理理念转变、推进依法管理、转变政府管理方式、加强市场监管等发挥了重要作用。电力管理机制向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本要求的方向迈进了一大步。

  五年的改革,有力地促进了我国电力工业持续快速增长。2006年,全年新增投产机组容量突破1亿千瓦,全国发电装机容量突破6亿千瓦,达到6.22亿千瓦,同比增长22.44%,比2001年年底增长83.48%;2006年,全国发电量达到2834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3.49%,比2001年年底增长97.76%;全社会用电量达到了2824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3.99%,比2001年年底增长96.77%。电力装机容量及年发电量已连续十多年居世界第二位。

  五年改革的实践充分证明,我国电力体制改革及其电力监管的方向、目标和任务是正确的,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要求,符合党的十七大关于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旗帜、走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基本要求。

  但是,我们也要清醒看到,电力体制改革和电力监管在我国也仅仅只有五年的时间,所取得的进展还只是阶段性的,与国务院2002年下发的5号文件所确定的电力体制改革目标和任务相比,还有相当大的距离。尤其是电力监管还面临诸多困难,其作用的发挥还受到各方面条件的制约。集中表现为:

  一是电力行业基本实现了政企分开,但政事分开仍然没有实现,政府部门对电力企业微观经济运行的干预和行政审批仍然没有减少。国家赋予电力监管机构应有的职能,主要是电力监管机构对电力企业微观经济运行的监管职能,包括电力价格测算及其执行等核心监管职能没有到位。
  二是电力行业市场化进程缓慢,电力市场化程度仍然很低,市场配置资源的机制和体制还没有形成。尽管在发电领域已经初步形成竞争性市场机制,但整个电力行业市场化、民营化的程度较低。电力企业尤其是大中型电力企业仍以国有独资为主体。电力国企的股份制改革和民营化等多种经济形式改革,至今没有取得突破性进展。因改革尚不到位,企业缺乏活力,即企业缺乏外部市场竞争的压力和内部深化改革、提高优质服务质量的动力。在电力企业中,浪费资源、短期行为、责任不落实等问题仍然不同程度地普遍存在。
  三是电力行业的某些重要的公共职能和行政职能至今仍然保留在电网企业。譬如电力调度、电力发展规划等职能仍然由电网企业掌控运行。实践证明,电力调度等行业公共职能和行政职能附属于电网企业,由电网企业掌控,不利于建立规范、公平的电力市场,不利于电力市场化深入改革,不符合党的十七大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的精神。
  
      坚定信心 扎实推进电力改革
  
      改革,不可能一帆风顺,也不可能一蹴而就。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胡锦涛总书记旗帜鲜明地提出,改革开放符合党心民心、顺应时代潮流,方向和道路是完全正确的,成效和功绩不容否定,停顿和倒退没有出路。因此,我们一定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坚定信心,全面落实《关于“十一五”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扎实推进电力体制改革。

  第一,扎实推进电力行业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减少政府职能部门对电力行业微观经济运行的干预。分离和明晰政府职能部门,主要是从宏观层级,主要包括从电力发展规划、电价政策的制定等方面对电力行业进行管理的职能;而电力监管部门,主要是从微观层级,主要包括从电力价格测算及其执行、电力建设项目市场准入等方面对电力行业进行管理的职能。要逐步建立健全电力监管职能和各级监管机构。

  第二,加快电力市场化改革进程。近期,应加快处理厂网分开遗留问题,实施主辅分离,避免电网主辅业之间交叉补贴和关联交易,搭建电力市场基本平台,培育合格的市场主体。加快电力国企股份制改革,支持发电国企整体或主营业务上市,引入战略投资者,实现产权多元化。尽快核定输配电价,逐级、批量开放大用户向发电厂直接购电,实施从单一购买模式向趸售竞争模式的转变,培育多卖方和多买方模式的真正意义上的主体电力市场。认真总结区域电力市场建设试点经验,因地制宜,加快区域电力市场平台建设。建立以双边交易为主,日前竞价为辅的市场模式,健全电力市场运行规则和监管办法。进一步推动跨省、跨区域电能交易,逐步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将宏观调控、市场调节和有效监管三者有机结合起来,从而提高管理电力工业的有效性和科学性。

  第三,下决心将电力行业的公共职能和行政职能从电网企业分离出来,尽快成立电力市场中介组织和机构。为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实施,应尽快将电力调度交易机构从电网企业中分离出来。在具体运作方式上,可以采取调度与交易一体化的设置模式,设立独立的电力调度交易中心。同时,将调度交易中心的设置和运行纳入区域电力市场建设的总体规划,在财务和管理上实行独立运作,由电力监管机构负责监督,从而有利于从组织体系上保证市场交易行为的公平、公开、公正,有利于电力监管机构有效监管电力市场。

  第四,搞好“四个结合”,创新电力监管工作。尤权主席在电监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上,强调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要做到“四个结合”。尤权主席提出的“四个结合”,其精神实质就是要深刻领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内涵,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统一我们的思想,不断创新电力监管工作。要不断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用科学发展观引领电力工业又好又快发展。大力探索既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又适合我国国情的电力监管道路。要着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电力监管队伍,进一步增强凝聚力,做好当前和今后的电力监管工作,完成党和人民赋予我们的神圣使命。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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